“从来都不会有合适的时机,”邢泽看了眼前又长又静的过道,“就现在吧,我想我们还得有一会才能到校长办公室。”
“的确还得一会。聊聊也无妨。我托人去查了查你,还有你的两个伙伴——雷科·亚尔宾,伊德温·冯·温科勒。我们没叫错他们的名字吧?”
“没有。”
“很好,那就说明我的记忆没有出现偏差。”她那双高跟鹿皮靴子踩在冰冷地石板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先来说说那个自称是诗人的家伙吧。
“雷科·亚尔宾,那个懒散又没用的诗人,侍奉艺术的虔诚者,那个总是能把民谣和诗歌变成yín 声秽语的‘天才’。”
“你对他好像颇有意见。”
“我?别误会,邢泽,我只是在重复他父亲的话而已。你对亚尔宾家族有多少了解?”
“没多少,和寻常人一样多。”
“我猜也是。他们不喜欢抛头露面,是古板守旧的家族,至今还遵循着古老的巫师传统。可想而知,像雷科·亚尔宾这样的异类不会太受欢迎。所以,他在成年之后就离开了家族。
“他打算游历整个世界,最初是英国,然后是欧洲,接着是美国。但他的行程结束在了美国,确切的说,是停止在了美国的一个小镇。”
“我想,他也许是腻了,想要停下休整一段时间。”邢泽猜测,“或者他在哪儿找到了一段恋情,事实证明,爱情总能框住人的脚步。”
邢泽发现艾丽脸上带着耐人寻味的笑容,他撇撇嘴说:“抱歉,继续吧,沙菲克小姐。我想你一定知道我们的大诗人是被什么困住了。”
“很可惜,我也不知道。”
邢泽微微皱了下眉头。
“雷科·亚尔宾有个妹妹,他们俩的关系很不错,在雷科离开家族之后,两人还保持着密切的书信往来。我就是从她那儿知道雷科行程的。
“最初信件来得相当频繁,几乎是一个星期一封,这位风流的诗人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待太久,通常不会超过半个月,有时甚至仅仅是两三天。
“在我看来,这主要取决于他和那些恋人的关系,是的,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就要去结交当地的女性,麻瓜和巫师都行。有时是一个,有时是两个,有时更多。
“他并不以此为耻,还在信中夸夸其谈,信件绝大多数内容就是这个,当然还有诗歌和当地民谣。”
艾丽原以为邢泽会不耐烦听这些无关紧要地琐事,但她发现,一旁的邢泽拿出了笔记正在专心地记录什么。
好吧,他不是什么正常人。艾丽在心中嘀咕一句,继续说了起来:“信件是雷科在抵达美国之后开始减少的,除了距离的原因外,大诗人似乎并不怎么喜欢美国。
“他最初去了纽约,然后是华盛顿,都待了不到一个星期。接着是波士顿,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在那儿待了一个月。然后动身前往了一个名叫阿卡姆的小镇。”
“阿卡姆?”邢泽用笔在本子上匆匆写下。
“对,阿卡姆,我查过了,一个位于密斯卡托尼克河两岸的新英格兰小镇,古老神秘且无趣。我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可以让雷科——一位浪荡的诗人——在那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待上两年。”
“我想那两年他应该没有再和自己妹妹通信了吧。”
艾丽点了点头,“没错,谁都不知那两年雷科到底在那儿干了什么?我派去调查的人一无所获,甚至连他居住的地方都找不到。”
“真有意思。”邢泽用笔将阿卡姆三字圈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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