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奶把这最好的肉都给你挑来了,还有鸡腿呢。”半只野鸡肉其实没有多少,特别是春天的野鸡,都饿了一个冬天了,哪里能有多少肉啊,这些可是她好不容易挑出来的呢。至于那些鸡杂什么的,就给老头子吃吧,也让几个孩子喝口汤补补。“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那天在陈家,看到那里摆着一只只的熟鸡,后来他们就说要把我埋了,我……我害怕吧。”林采桑脸上露出了害怕的神色,犹犹豫豫地看着那碗鸡肉。“阿奶,你把它拿出去吧,给大哥和荷儿、青儿吃,还有阿爷,您和三叔三婶,您们分了吃吧。”“这样啊。”林陆氏不疑有他,只要是孙女儿说的,她是绝对相信,以及服从的。“那回头让你三叔去河里逮几条鱼来,奶给你炖汤喝,这鸡汤我就拿出去了。”林采桑:“……”鱼汤!她能不能说,其实那天桌子上不止有鸡肉,还有鱼肉?答案当然是不行的,要不然,她家阿奶指不定又会想到其他什么东西给她吃,这身膘……“嗯,阿奶您对桑桑真好。”“那当然,阿奶不对桑桑好还能对谁好?”林陆氏得意的一笑,宝贝孙女儿她当然得宠着疼着了,要不然她都对不起自己。“好了,鸡肉阿奶端出去了,你吃了饼子就歇着。”说着,她便出去了。没一会儿,站在房门口的林采桑,便看着林陆氏和三婶背起竹篓拿着镰刀离开,去割猪草去了。她咬牙,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现在是初春,也就是刚过了年没多久,万物还静待复苏呢,外头哪里有多少猪草可以供她们割啊。特别是锦叔家两文钱一篓在收猪草,那必定是很多人都在干这个挣钱的活计啊,阿奶和三婶两个人能割到多少猪草?“看来,挣钱是必须的!”只是在挣钱之前,有一件事情是必须要搞定的!将房门关上,林采桑身形一闪,便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那是她从前世带过来的一件传家信物——金珠。前世,林家世代为医,传到她这里已经是两百多代了,而这个一直挂在她脖子上的金珠,便是林家的传家信物,是家主身份的象征。之前她也只是听说这颗金珠是个宝贝,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还一度以为是先祖开的一个玩笑呢。因为这颗金珠看上去,真的很像是一颗生了锈的铁珠子。也是在穿越到这个地方之后,才感应到了这颗金珠的力量,也可以这么说,是这颗金珠将她带到了这个地方,给她带来了第二次生命的开始。而它,居然是一个有着一片开阔的土地的空间!也不知道,她是该感激它呢,还是该彻头彻尾地骂它一顿!毕竟,有了这个金珠空间,她就可以做很多事情,种植作物来卖,都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可是,也同样是它,将自己带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更是叫爹爹没在,叫娘娘已跑的年代。还好有爷爷奶奶来疼爱,她才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是太无聊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