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钱喽!
把24的股份作价240万,拿多少钱?占多少股份?
最后的结果就是,石天把房子卖了,凑了90万,占9。
黄摆宁也卖了房子,不过他的房子便宜点,只卖了60万,于是他占6。
剩下9的股份,其余的三个人每个人凑了30万,各占3。
至于曾小伟,这家伙是属于过路财神的那种人,从来就不知道存钱。
平时手里有钱的时候,他一般也都是吃喝玩乐,不把钱花干净不算完。
结果就是,当知道需要凑钱买股份的时候,曾小伟直接就懵逼了。
他当时浑身上下,掏吧掏吧,就能凑个一千来块。
已经把股份瓜分干净的六个人,看到曾小伟拿不出钱来窘迫样子,正好是就坡下驴。
这帮人很是四海地拍着胸脯说道:“矮子,拿不出钱来没有关系的了。什么股份不股份的,公司要是赚了钱,还能少得了你那份?”
说实话,曾小伟当时听到这话的时候,心里是感动坏了。
这都是我兄弟啊!
.......
于是,新一城的股权构成也就这么确定了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公司规模还小,总共也没有几个人,也就真的是无所谓股份不股份的了。那个时候赚到了钱,把雷觉坤的那一份分出去后,剩下的钱真的是七个人平均分配的。
甚至有几次,由于曾小伟出的力比较多,尽管他没有股份,反而分了最多的钱。
可是后来,随着新一城越做越大,再分钱的时候可就不这么来了,而是完全按照所占的股份来分。
这也好理解!
钱少的时候,平均分也好,按股份分也罢,其实是差不了多少的,大家自然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可是,后来钱越赚越多,再平均分的话,占股份多的人貌似损失比较大的说。
凭什么啊?
老子卖房卖地凑钱买的股份,和你少拿钱,甚至不拿钱的人分一样的钱?
那能行吗?
于是,在一次会议中,在曾小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其他的六个人已经是全票通过,以后再分红就按照股份分,然后麦加就宣布:散会。
不仅是分红的问题,随着公司的壮大,新一城内部的管理结构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有什么事情,做什么决定,基本上都是七个人一起商量着来。那个时候,曾小伟也算是决策层中的一员了。
可是,到后来的时候,公司的大小事情却基本上就由麦加、石天、黄摆宁三个人决定了,甚至都对外喊出了新一城三巨头的称号。
当然,有时候这三人也会征求一下另外三个人的意见,毕竟人家就算股份占得少,可也是股东啊!不能做得太过分了不是。
至于曾小伟,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话语权,彻底地沦为了打工仔!
这也是刚才,麦加三人站起来朝洪新宝那桌走去,而剩下的三人却安坐不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