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拉米亚再一次坐在比武场的前排,听着地震海啸般的喧嚣声,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整个地下都会被震塌方的幻觉,当然,也可能在塌方之前,我先被吵得脑震荡了。
拉米亚说:“这场面我还真没见过,赛场外面,弥尔塞的粉丝团和阿德曼的粉丝团差点打起来。另外,官方纪念品都快卖疯了。”
我提醒道:“别上当,这种东西全是骗钱的。”
拉米亚说:“可莱拉她们都买,所以我也得买。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她举起一袋,项链首饰香水,还有给小孩子的纪念册。
我叹道:“这都是智商税,你们女人呀,虚荣心什么的,真让人觉得可怜。”
拉米亚笑道:“我用的是你赌赢的银元。”
唉,这就是世界永远无法治愈的顽疾——女人发傻,男人遭殃,可怜的并不是她,而是我。
我没办法指责她,就像我无法指责世上大多数愚昧而不清醒的人,我无疑是伟大而睿智的,是品味非凡而脱尘如仙的,可即使上帝也无法让世人摆脱愚昧。
我又何谈拯救世人?
所以,我低下头,默默把玩着我挤得头破血流、杀出血路才抢到的官方纪念品玩具和手表,还有一些联名的衣服鞋子,我发觉做工很粗糙,可依旧感到暖洋洋的满足感。
我露出了安详的笑容。
拉米亚又问:“你和弥尔塞谈过话了吗?”
“见过了,你指的是哪方面?”
拉米亚说:“你不是和我说过吗?那个尼丽·邓恩,她想再续婚约的事。”
“是的,我告诉弥尔塞了。”
拉米亚霎时精神抖擞,头发隐约像是兴奋的猫般竖起,可见这种八卦对女人的莫大诱惑力。她问:“弥尔塞答应了没有?”
“答应个头!他如果答应,我就揍他一顿,直至把他揍醒为止。”
拉米亚说:“是不应该答应,不过那尼丽还只是个孩子,她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我倒觉得如果弥尔塞再和她在一起也不坏,因为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尼丽应该不会再背叛了,打死也不会。”
我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是尼丽把这种信任感消磨殆尽的?她管弥尔塞叫废物。而且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裂痕,再复合对弥尔塞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拉米亚说:“好吧,她是富家小姐,总会有出路的。”
其实我不便告诉拉米亚,权杖很快会对邓恩的遗产动手。这整件事与邓恩脱不开干系,邓恩从中发了国难财,让叶格丽有机可趁,虽然他也是上当受骗,可真正的锅应该由他来背。
即使权杖从比武中薅了许多羊毛,她欠我的债仍让她的钱包紧缩,但如果抄了邓恩的家底,那国库的收支非但能大有改善,而且她还能大赚一笔,甚至好几年都不用愁。罚完邓恩之后,还有波德莱尔与内夫·霸权,这对权杖而言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说,猪要养肥了再杀,学到了,学到了。
如此一来,尼丽一家很快会没落,邓恩的那些家臣即使不锒铛入狱,也会倾家荡产。当然,权杖会给尼丽留一些过日子的钱,这些钱,普通人在本撒过一辈子是足够了,但对于她这种大手大脚惯了的官家小姐,不久就会用完。
她只能指望快点找一个暴发户,一个渴望踏入贵族圈子的平民富翁,用她的身世地位换取财富,这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本撒的没落贵族可不少。人哪,还真不能选错,一步错步步错,很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拉米亚问:“你觉得弥尔塞能对付得了阿德曼吗?”
我也正为此苦恼,答道:“亲爱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够呛。”
拉米亚斟酌道:“阿德曼对付博思泰特斯的表现要比弥尔塞强一些....”
“可不仅仅如此,在比武时,如果阿德曼想杀博思泰特斯是可以办到的,可高手过招,差之毫厘,正是他思想上那么一放松,一心软,导致他的败北。这一次却不一样,他会用生死决斗的心态对付弥尔塞,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弥尔塞已经失去了三生神恩,这十分不利。”
拉米亚急道:“那弥尔塞怎么办?”
“唯一的机会是,弥尔塞在这三天之内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那怎么可能?”
我说:“有些时候,开挂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有些世外高人偷偷传授弥尔塞武艺了也说不定。”
拉米亚笑道:“你不就是么?”
其实单凭我的念刃造诣,未必胜得过博思泰特斯,我要胜过他必须召唤黑噩梦或圣徒,可我偏偏不能让拉米亚知道。这倒不是我死要面子,如果拉米亚认为我是无敌的,她就不用时时刻刻为我担心。
我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到他这地步,能否更进一步,全看他自己的悟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