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蒂说:“我听说过...听说过这事儿,有人说你做的挺过分的,也有人说你做得对。”
阿德曼皱了皱眉,对此不屑一顾:“那个地煞附身在一棵他们崇拜的大树身上,只要有一个人信仰它,我就无法靠近。这年代败坏到这地步,人类把恶魔当做救世主,还替恶魔充当挡箭牌。当然,正是在这样的年代,我们剑盾会才有充分的理由赶尽杀绝。”
他翘起二郎腿,全不把靠近的恶魔使放在眼里,只是说:“我们用这世界的恶,作为我们为恶的理由。”说罢他像个醉鬼一样大笑起来。
荷蒂完全不理解阿德曼,她说:“你不想向那些恶魔、吸血鬼等等异类复仇?”
阿德曼答道:“想,但我渐渐发现我杀怪物们只是为了找乐子,复仇的理由在我杀了那个仇人之后就已经没了。”
荷蒂又问:“那你何必...参加比武争夺公爵头衔?”
阿德曼说:“我不知道自己今后该干什么。在我老婆孩子被我杀了之前,我只想与他们太太平平度过一生。可他们死了之后,我才发现,我憎恨她们,是她们让我贪图安逸的日子,是她们让我像个懦夫一样不求上进。
我想起那时的无趣,简直无法忍受一分钟,也许...即使没有那血族,我也会发疯,把妻子和孩子统统赶走,甚至全都杀死。
后来我想通了,剑盾会最厉害的血族都在隐士里,也许权杖也是个血族,我可以先当上个公爵,接近他们,调查出权杖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果他不是血族,那我就去挑战瓦希莉莎。如果他是血族,我就与他拼了。”
荷蒂又查看窗外的情况,那个女恶魔使在搜查屋子,一间间搜过来,她迟早会找到我们。
我说:“这主意好蠢。”
阿德曼:“是蠢,而且我被博思泰特斯打败了,这让那主意显得更蠢了。”
我说:“我也曾经....和你一样,满世界猎杀吸血鬼和狼人,一个都不放过。但后来,我遇到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阿德曼来了兴致,问:“什么滑稽的事?”
我说:“我跟踪一个很厉害的古老血族,发现他和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一定是为了吸那个女人的血。”
我摇头道:“他从不吸那个女人的血,也不吸身边人的血,他甚至还和那个女人办事...”
阿德曼咧嘴大笑,说:“真他马离谱,血族能办那种事吗?”
“有些血族能,只要他们想,他们能自由操纵身体的部位。说回那个与女人结婚的血族,你知道他整天都在忙什么?”
阿德曼想了想,说:“忙着找人吸血?”
我又摇头:“他想着如何当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如何让他的那个继子不跟一群毒贩鬼混;如何挣更多的钱,让他的妻子能一年买一个奢侈皮包;如何报警解决邻居在楼上奏乐扰民的问题;如何在不让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很古老的吸血鬼的前提下阻止那些小流氓频繁抢劫他楼下的便利店。”
阿德曼笑道:“真的?这么蠢?血族可以用精神控制操纵周围的人。”
我说:“那样的话,嗅觉敏锐的血族猎人,比如我,就会找到他,破坏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平静。他完全是无害的。”
阿德曼说:“你这些事听起来不像是近年发生的。”
“那是在上世纪,我有时会有上世纪的记忆。”
阿德曼问:“你是个冷冻人还是什么?”
我答道:“差不多吧,我的意思是,并不一定每个血族都得死,也并不一定每个凡人都比血族值得活着。”
阿德曼把酒瓶交给我,说:“你后来饶了他?”
我喝光了里面的酒:“不,我还是杀了那个血族,你知道那血族临终前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阿德曼说:“我懒得猜,别打哑谜。”
我想起那时的事,异常失落,但并不觉得后悔,回答道:“他告诉我:‘留下我的脑袋,别让我完全消失,我有买保险,我的老婆必须拿到这笔钱。’杀死古老的血族之后,如果提前把他的脑袋割下,脑袋不会随着身体一起腐化,所以我照着他说的做了。”
阿德曼:“那个...妻子,她拿到钱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她拿没拿到钱,因为她三天之后自杀了,她的孩子沦为了毒贩被逮捕,要坐上二十年牢。那是一桩轰动的大案子。”
阿德曼站起身,低头思考后,说:“屁大点事儿,轰动什么?”
我叹道:“在末日降临之前,那些屁大的事儿就是天大的事儿,现在,那都不值一提。”
阿德曼又问:“那后来呢?你还猎杀血族吗?”
“我歇了很长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但其实都没有变,我没有变,血族也没有变,即使世界毁灭了,人的本质也没有变。人类擅长遗忘,他们总是在重复曾经犯下的错误,血族其实是一群老古董,他们守着旧时的观念,很少与时俱进,有时,你会发现他们很有趣。”
这时,那个女恶魔使在屋外尖笑了几声,说:“呀,原来你在这儿,荷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