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尔塞昂首步下擂台,观众们持续为他鼓掌,同时惊讶地呼喊声长久不歇。但我身后也有人说:“要不是三生神恩,他已经被屠夫宰了。”
一人回答:“宰是宰不了的,比赛不允许死人。”
“他的剑,全是他的剑,那剑又锋利,又能治伤,简直是作弊一样。”
我冷笑一声,想回头反驳,但我是何等身份?岂能与这些渺小的蚂蚁做口舌之争?不,我不能这么做,有些时候,无视是最好的反击,大海会在乎一滴肮脏的水吗?不,不会,我就是大海,而这吐脏水的又何足道哉。
我当然将会不以为意,一笑置之。仔细想想,这人侮辱的又不是我,只是我的兄长。哦,朗基努斯,你是多么的宽宏大量,怎能在意这满嘴喷粪的家伙?你甚至不该多想,把这念头从脑海中彻底逐走...
我又想了想,越想越怒。
他妈的,我朗基努斯的兄长又岂能是你这小人能污蔑的?
更何况老子就坐在他前面,打人不打脸,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顷刻间,我气往上冲,七窍生烟。我回头尖酸刻薄地说:“哎呦喂,这里有人吃醋了吗?好酸,酸得我光闻着味儿就牙疼。”
那人朝我怒目而视,可看清是我,又咬牙闭上了嘴。拉米亚拧我大腿,嗔道:“给我好好看比赛!”
女主持韦斯特情绪激动地喊道:“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场大战,屠夫力量卓绝,爆发力也让人大吃一惊,可弥尔塞的胜利实至名归!漂亮,漂亮!两位都是剑盾会引以为荣的战士!”
不少人喊:“他作弊,他滥用神器!”
大赛组织者见反对者不少,声浪高涨,于是召集裁判商议了一会儿,我跳下看台,跑向裁判席,站在一旁不发一语,但只是闭口斜睨,施加无形的压力。
我,既是核弹,既是威慑,即使我缄口不言,他们受迫于我,绝无法夺走弥尔塞胜利的果实。
我只是拔出我的鱼刺枪,用枪尖给自己剔牙。
裁判们看了我许久,美女韦斯特说:“公爵,你怎么把自己嘴挑破了?都流血了。”
我说:“这就是忤逆我的代价。”
我略一停顿,又说:“血的代价。”
看他们的表情,似乎觉得我的威胁不切实际,无关紧要。的确,换做是我,也不会把一个用长枪剔牙还剔出血的人当一回事的。
我的心情很低落,被人当做白痴的感觉糟透了。
终于,内夫拿起话筒,高声说道:“弥尔塞伯爵并未违规,使用宝剑也是剑盾会训练的一部分!而且,他的试炼成绩有目共睹,他本身也具备获胜的实力!因此,我宣布,弥尔塞伯爵晋级下一轮!”
九隐士的声望崇高,如此一来,反对声锐减。
我哈哈一笑,轻轻拍手。波德莱尔说:“公爵,我们可不是因为你的缘故而做此判断。”
我点头道:“我知道,我都懂,官方的否认嘛。”说着连连朝他们眨眼,惹得诺曼朝我瞪眼看我。
韦斯特重新上台,叫道:“下一场比赛很快开始,一方的对手,是我们剑盾会故事中的传奇英雄,英勇无畏的阿德曼伯爵!他的事迹,出现在那些故事书中,出现在吟游诗人的歌谣中,出现在戏剧舞台上,出现在广播电台里,我们都知道,他一直游荡于最危险的恶魔巢穴,发掘古代遗留的种种神迹!
有请神~箭~头~阿德曼·艾恩!!”
每个人都在为阿德曼叫好,一些激动过度的家伙甚至喊哑了嗓子,无聊,真是无聊,也就是我不贪慕虚荣,否则我一下场,这斗技场不得被整个儿掀翻吗?
切,我根本不在乎。
这种事我见的多了。
世人趋炎附势、愚昧盲从,见到个莫名其妙的偶像高兴得比见了爹娘还来劲儿,这种丑态,我当然是不屑一顾的。
我只是觉得这欢呼声有点大,有点吵,有些女孩儿甚至把衣物脱了,露出一对硕大的车灯对着下方摇晃。
我好嫉妒,嫉妒得要命!
拉米亚紧握住我的手,责问道:“你拔剑做什么?”
我:“下去露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