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市的五月, 逐渐升温, 有了夏天的味道。
大学校园的绿茵处, 年轻女孩催促着:“你答应给我买衣服的钱呢?”
她身前站着一个穿白色衬衣的男人, 衬衣质地很差, 从发黄的袖口,看得出这衣服已经穿了很多年。
男人沉默地从兜里拿出几张红票子给她。
女孩数了数,扁嘴道:“才一千块。”
男人沉默片刻:“不、不够的话, 我下、下午……”
他的声音像被割裂一般艰涩难听。
女孩眼中的不耐之色一闪而过, 打断他的话:“够了,将就吧。你快点走,别让我的同学们看见。”
男人抬眸,看着她。
这名叫做陈怜星的女孩, 意识到自己说话太过分,她调整表情:“谢谢你,对了, 你知道我要出演学校的舞台剧, 排练吃紧, 不能去医院看妈妈, 麻烦你继续照顾她。”
男人如她所言, 转身离开。
五月的校园美如画, 花尽数都盛开,陈怜星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小道,这才露出几分嫌恶。
男人叫做陈景,是她哥, 准确来说,并不算她哥哥,只是她爸爸陈继睿收养的孤儿。
陈景身世可怜,据说陈继睿捡到他之前,他被丢弃在丛林中,失了狼崽的母狼将他养大,后来丛林食物不足,母狼老死,十岁的陈景走出丛林,流浪到孤儿院。
他不会讲话,不会用筷子,甚至生肉都能咽下去。
孤儿院的孩子们排斥这个小怪物,险些活活将他溺死。
陈继睿收养了他。
陈继睿曾经是个混混头子,但心中有几分善良义气,他把小狼孩带回家。给他洗干净,穿上新衣服,又亲自给他喂饭,教他讲话,还让自己七岁的女儿喊他哥哥。
可惜,小男孩的喉咙被野兽抓出一条深痕,声带受损,后来即便学会了讲话,却是个声音难听的结巴。
陈家当年风光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陈继儒失手砍死人判了刑,墙倒众人推,陈家风光不再,人人喊打。
陈家被泼油漆,仇人上门砸东西,甚至还有想要侮辱陈继睿妻子的。
陈怜星吓得瑟瑟发抖,陈母也一阵绝望。
十六岁的结巴男孩,一言不发,拎起菜刀坐在家门口,目光冷戾。
从那天开始,再也没人上门找茬,陈景只对她们说了两个字:“我在。”
他辍了学,四处打零工,有时候是搬运,有时候去餐厅,或者网吧网管,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肯干。
他用尚且稚嫩的肩膀,挑起一个破败的家庭。赚钱继续供妹妹陈怜星念书,照顾消沉的陈母。
一晃八年,陈怜星上了大学,陈母却被检查出白血病。
陈景坚持要给陈母治病,陈怜星却并不感激他,她常常在想,这个男人不是自己哥哥,他只是个没人要的丧门星。他来了以后,家里才发生那么多糟糕的事。这么多年过去,她都快忘记好日子是什么光景了。
陈怜星念高中时,听见同学暗地里讨论她的结巴哥哥,声音难听,她觉得丢脸极了,从那以后,陈怜星再也不和同学们提起他,甚至不在熟人面前与陈景讲话。
陈景不是个蠢人,明白了什么,从那以后,他越发沉默。只每个月给她打一回钱,不再干涉她的生活。
陈怜星拿着钱往宿舍走。
她上了大学再也不回家住,谁愿意住在暗巷那种地方?陈怜星经常借口找陈景要钱,买化妆品或者请客吃饭,但这次的舞台剧,却并不是谎言。
学校文艺节快到了,系里精心排练了一出《雨季玫瑰》,半个月前,舞台剧的女主角突然换了人,换成一名从京市大学过来的交换生。
那女孩举止优雅,谈吐有礼,最重要的人,听说她是位豪门千金。
本来陈怜星还在吐槽换角的事,一听到女孩的身份,立马眼睛一亮,如果能和她做朋友,那么肯定能通过她认识不少京市的人,运气好的话,嫁入豪门也有可能!
怀着这样的心情,陈怜星向女孩示好,没想到那位纪小姐真的接纳了她,友善地与她讲话。
陈怜星大喜,更加重视这出舞台剧。
她心情愉悦地回去宿舍楼,心中在思考,下午见到纪小姐,要与她谈论什么话题?
但陈怜星不知道,她那位被嫌弃的结巴哥哥,在走出校园前,遇见了她想讨好的千金小姐。
纪恬一身典雅的长裙,笑意温柔:“你好,真高兴在这里见到你。上周多谢你在网吧救了我,我能为你做什么吗?”
陈景对她有印象,上周他在网吧值夜班,这名漂亮的年轻女孩来得突兀,说是找人,结果差点被混混们欺负。他不愿网吧里生事,把混混们打走了。
陈景摇摇头,错开她往前走。
他并非做好事,一来他身手好,不愿意和陈怜星一样大的女孩被欺负,二来他工作的网吧混乱,老板雇佣他,相当于免费雇佣一个能打的保镖,也有让陈景维持秩序的意思。
既然是份内的事,就谈不上什么报答不报答。
纪恬看着他的身影,心中思忖。
她知道这位二号男主特殊在哪里,他声带坏了,四处都有他养父的仇人,他拉扯一个白眼狼妹妹、还有个病歪歪的养母,委实不容易。
未来只手遮天的财阀巨擘,这年还不叫“言景”,在他回去言家之前,他只是个混迹于暗巷讨生活的男人,他叫“陈景”。
纪恬追上去:“等等,忘了告诉你,我叫纪恬,你叫什么名字呢?上次我看你身手特别好,我才来凤鸣市,说不定未来还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当然,我是指聘请你帮忙。”
听见“聘请”两个字,陈景顿住脚步,讲自己名片递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