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不打击你了,好歹这里也是一国之都,算得上这片天空下为数不多的政治、文化中心,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一看这座城市里的人和物了,咱们走吧,先找一个地方落脚,接下来的时间里,有的是时间慢慢看。”
“嗯,听你的。”
兰雅虽有很多不解,但不会在这个时候继续追问孟庆。
自打两人和鲜花女王碰面后,两人之后就在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同于流浪骑士的行径,兰雅也主动伪装了自己变得十分普通,孟庆更是加大了伪装的力度,变得相貌平平,这样的二人组合,每天都会有难以计数的人来到王都,也会有许多人离开王都,走在王都宽阔无比甚至划分出马车、马匹与行人通行专用道路的街道上,孟庆与兰雅并没有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除了在黄玫瑰领留下了上千本《哥布林编年史》,孟庆没有再遇到鲜花女王后在对这本书进行过传播,如今来到鲜花王国的王都,望见这里的繁华与交织的人流,他的心又有些蠢蠢欲动,虽然他当初说自己要在外游历三年,但如果能用更短的时间达成目标,岂不是更好?
王都就是王都,一个王国的中心,消费水平自然不是黄玫瑰领这种王国边陲的子爵领能比拟的,铜币这种货币在这里非常的不值钱,随便多买点东西,就要用银币来付账,价值一银币以上的衣服鞋子以及菜肴、酒水多不胜数,至于专门供应骑士的那些地方,许多东西都是以金币来计价。
“好贵哦,住一晚居然要五枚银币。”
找了一处看起来很整洁招待也很周到的街边旅馆,打听了一下住宿费用后,兰雅不由得咂舌,虽然她如今身价不菲,但一直以来养成的消费观念还没改回来,在她看来王都虽然是王都,比地方贵族领贵上两倍就已经很吓人了,没想到只是住宿就贵了十倍。
“这位骑士小姐可别嫌贵,咱们店,从选址到选材装修再到每一间静室的布置以及摆设,那都是非常有讲究的。
哪怕身处闹市,但客人绝对不用担心夜晚会被房间外的声音惊扰到,除此之外我们店还会供应留宿的客人晚餐与早餐,更是会将客人的马匹清洗一番喂养精料,让您无需起夜给马匹喂食,五枚银币,您的花费真的物有所值。”
似乎是看出来孟庆与兰雅是第一次来王都,招呼两人的旅馆侍从很有耐心的讲解着,让孟庆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类似的话,他可没少听过。
“晨星,你觉得呢?”
兰雅上上下下打量着旅馆的大厅,这里的风格很对她的喜好,在被侍从提醒后兰雅也留意到了之前忽视的细节,比如大厅里铺设的地毯,摆放的高大瓷瓶以及入秋后还盛开在瓷盆里的各类鲜花,更是有淡淡的熏香味在飘荡,这是一种能让人凝神的气味,有助于留宿的旅人更放松的入眠。
“问我干吗,五银币还是五金币,对你而言不是轻而易举的么,还要在王都待很多天呢,你要适应这里不同于地方贵族领的消费水平才行。”
孟庆耸耸肩无可奈何,女人就是奇怪,总喜欢在做选择的时候让别人给她提意见,哪怕别人真的提意见了她依旧还会犹豫,最终会选择第一时间觉得正确的,期间花费的时间完全就是被浪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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