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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04搬家(1 / 2)

一个月以后,冯茂亭带着他的小情人和儿子回家,汪梅朵和平地和他商量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结婚十年,一朝分手,她只提出了三条要求:


第一、冯茂亭放弃女儿媛媛的监护权。


第二、冯媛媛的姓氏跟她,改名为汪媛媛。


第三、今后,冯茂亭不得打扰她们母女两人的生活。


冯茂亭还以为汪梅朵这个乡下女人会哭哭啼啼要很多赔偿,结果汪梅朵根本不要什么赔偿,只提出了这三个廉价的条件,这正合他的心意。


第二天,两人去了民政局。


拿出一纸离婚协议、换来一本证书。


原来离婚证的封面也是大红的颜色。


红色,代表着喜庆,不是么?


汪梅朵回家收拾东西,也收拾出来不少红色的、喜庆的东西。比方说,他们结婚时候的那一条戏水鸳鸯锦被,这种老式的手绣被面,是乡下人家嫁女儿的标配。


摸着这条被子,汪梅朵再也憋不住了。


眼泪滴落在鸳鸯锦被上,她好歹也付出过,也忍受过,更是为了孩子努力操持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这样?!


临走前,她问了他:“冯茂亭,你究竟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哪里做错了?甚至冯茂亭都说不出来她哪里错了,实际上,他的理由很简单:没感觉了,腻味了,不新鲜了,睡在一起都没激情了,这还不够么?难道要他下半辈子也守着这个黄脸婆?!


冯茂亭还擅长把责任推卸到女人头上——“汪梅朵,你当初嫁给我,还不是想讹我冯家的钱?!现在要离婚,也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可不是我要赶你走!”


汪梅朵冷笑——她错了,不该问的,猪狗不……不,这男人甚至连狗都不如!狗好歹还会对真心的主人汪汪几声,她嫁给他十年,最后,是他把她咬的血琳琳的,还说是她的错!


还是分道扬镳吧!


也好过他把她活生生折磨死!


***


到了王家,林玲如愿以偿,她们有了新的家,新的依靠。


王老师重新装修了一下屋子,把大女儿的房间给了她,自己的房间给了汪梅朵——他怕汪梅朵住的不习惯,还贴心地想到了这一点,先是两人分房住,让汪梅朵习惯习惯,再睡到一起。


暑假放假,王老师又带她们两去了美国,一起去探望自己的大女儿。这位常春藤的王姐姐很欢迎新妈妈和妹妹,她说:“我就怕去了美国,爸他一个人在国内孤单,现在他有伴儿了,我也就能安心读书了。”


周末,王姐姐还带她去了商场,买了许许多多的名牌包包衣服。


林玲受宠若惊的样子:“姐,我一个小学生用这些会不会太奢侈了?”


“这有什么?我们王家的传统,女儿就要富养,对了,等你以后来美国读书了,姐姐就送你一辆跑车。”


“姐姐你真好。”


——看吧,这就是知识分子家庭的观念,女儿也是个人,是个需要细心爱护的生命,是家中的“掌上明珠”。而不是什么赔钱货,更不是什么过错。


她要用冯媛媛的经历证明——


错的,都是那些看不起女儿的傻瓜们!


***


到了8月31日,开学前一天,王老师带着新的妻女回国,和汪梅朵登记结婚。


这样一来,林玲就完成了两步动作:


一、换爸爸


二、换名字


通过这两步动作,汪媛媛彻底和冯家人断绝关系了。


嗯,她现在是王老师的女儿汪媛媛了。


新家在一个上了年代的小区内。


房子面朝一座花园,背面靠着一棵参天的榉树。午后的阳光刚好撒在书房内,林玲就着阳光,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行动和计划。


别忘了她的目标是什么来着?把小三,渣爹,小三的孩子的血缘关系给搞清楚,继而一脚踢开他们仨!


现在,她终于可以正式行动了。


柳小茹进入冯家的通行证是那个孩子,那么,她就从孩子下手。


一般来说,孩子不满5岁,那么最好使用血痕,口腔黏膜,指甲这三样东西进行亲子鉴定。


她是冯茂亭货真价实的女儿,那么只要证明柳小茹的儿子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就等于说——小三的儿子并不是冯茂亭的亲生子,没毛病。


所以说呢,她只需要一个契机,拿到一点点孩子的指甲,就能进行亲子鉴定了。到时候报告在手,不怕掌控不了柳小茹这个贱人!


“媛媛,”汪梅朵端着下午茶过来了:“来,尝一尝妈妈做的粽子糖。”


林玲尝了一口,会心一笑:“嗯,妈妈你做的糖真好吃,我要带去学校给爸爸吃。”


“你爸他已经吃过了,剩下来的都是你的份儿。”


林玲捏着糖,揶揄地笑了笑:“哦,妈妈你好偏心,做好了糖先给爸爸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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