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闪电的光,霍珩冷白的皮肤又莫名地为他增添了一丝病态。
有那么一瞬间,郑宇觉得他就像拿着镰刀的死神,而人命,是他的祭品。
他在笑。
只是单纯的咧开嘴角,露出森白的牙齿,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但郑宇却觉得他笑得有些疯狂。
那时候郑宇便想,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是没有什么事情是能击垮霍珩的。
他站在原处,感觉身体都已经僵硬了,手脚抑制不住地发抖。
霍珩来到他面前,在墙檐下点了一支烟,烟雾缓缓上升,模糊了他瘦削的侧脸,郑宇听到他说:“以后跟着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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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雨像是有不眠不休的架势,无情拍打在房顶和树枝上。
路边的流浪猫狗聚集在一起,缩在荒废的屋檐下躲雨。
霍珩快到家时,裤腿已经打湿了一半,尽管打着伞,但身上还是淋了一些雨。
但他没什么感觉。
像一个行尸走肉般的,好像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他提起兴趣。
因为没有一个小孩儿会在门口等他了。
但直到走到门口。
霍珩愣了。
他看到一个人抱着一床被子,蹲在那儿睡着了。
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以为,上次的那些话,已经足够把这小孩儿给吓回去了。明明当时他是很生气的。
就好像老死不相往来那种,挺遗憾。
但是没有。
他在执着什么呢?
霍珩站了好一会儿,这个问题依旧没有答案。
把伞收起来放在一边,他走过去,脚步有些迟钝,他知道,从他决定跨出的那一刻起,每一步,都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
谢一唯把被子抱在怀里,脑袋就放在那上面,睡得正香。
“谢一唯。”霍珩叫了他一声,但人没醒。
还吧唧两下嘴,甚至睡得更香了。
霍珩蹲下,打开手电筒,光照在谢一唯的脸上,给他原本就很柔和的面部线条镀上了一层浅黄色的光晕。
连细小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像是发光的不是手电筒,而是谢一唯的脸。
像颗夜明珠。
霍珩忍不住笑了,他的生命太过短暂,死的时候才二十六岁。
他有很多东西来不及体会,很多好的事物,都来不及知道。
他伸手拨开谢一唯的额发,指间的触感柔软而顺滑。
指腹碰触的皮肤,细腻又温热。
是什么感觉呢。
霍珩不知道。
大概就是,他被困于海上的一座岛屿很久了,久到他快忘了自己是谁,久到已经不想出去了,却就在这时候,不远处,驶来了一艘小帆船。
小帆船自己都没多大,在浩浩荡荡的大海中更显得渺小。
但他说愿意载他出去。
他眼底的血腥和狂热并未散去,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略微粗糙地指腹摩挲着谢一唯的脸颊,霍珩问他:“来救我吗?”
没人回答。
关了灯。
霍珩竟然觉得有些冷,他将谢一唯虚抱进怀里。
少年身上有些清爽的沐浴露的香气,淡淡的,很好闻。
像春天泥土里迸发出的小草的清香。
鲜活又蓬勃的生命。
他打断了褚东的腿,让他后半辈子再也站不起来。
算是还了他上一辈子,带着人在同样的打断过他的腿,当然,他本来还可以等一等的,但他不想等了。其中是不是因为有谢一唯的原因,他也不再去探究。
他让郑宇跟着他,是因为上辈子郑宇在他奶奶死后,用安葬的钱带他去看了医生,他才不至于跛腿。
但谢一唯,谢一唯该怎么办?
只有他是意外。
意外得让人惊喜。
不断从怀中人身上汲取温度,在黑暗中,霍珩的声音抑制不住的嘶哑,他的语气坚定又带着入骨的雀跃与疯狂。
“我给过你机会,是你要回来的。”
“是你要再回来找我,是你先招惹我。”
“谢一唯,你要自己承担后果。”
作者有话要说: 在骨子里,人就是丑陋、野蛮的动物。我们所见的人只是被绑上了绳索,被驯服了,这种情形就叫做文明教化。
在残忍、无情方面,人是丝毫不亚于老虎和霰狗的。
这两句话,是叔本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