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公子这是怎么了?”桃酥端着刚熬好的药,刚一进门,便忍不住向沈琼道,“我看他出门的时候,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还险些被门槛给绊了下。”
沈琼抿唇笑了声,摇了摇头。她其实也不过是说了句改日正经谢方清渠,没想到他竟能这么高兴。
桃酥将床帐勾了起来,打量着沈琼的脸色,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气色比先前要好了不少。”
天知道她有多怕沈琼再如当年一样,久病不起。
“大夫说了,这药得趁热喝才好,”桃酥将那黑漆漆的药捧到沈琼面前,随即又道,“等喝了药,就可以吃蜜饯了。”
沈琼怕苦,哪怕是喝了这么多年的药,也依旧没能习惯。往常喝药的时候,总是等到晾凉了些,再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可偏偏这药得趁热,所以每每喝的时候,都如同上刑一般,痛苦得很。
她拧起眉头,神情变了几变,最后还是认命地接过药碗来,小口喝着。
等到一碗药喝完后,桃酥连忙将早就备好的蜜饯塞给了她,随后念叨道:“姑娘还是要保重自身,少生些病,也就不用受这些罪了。”
沈琼含着蜜饯,含糊不清地说道:“你是同云姑学的吗?见缝插针就要唠叨……”
她还没说完,就见着汤圆从没关好的门缝里挤了进来,话音一顿。
汤圆这白猫,是当年秦淮出门时,给她带回来的礼物。它乖顺又黏人,还是个撒娇精,沈琼喜欢得不得了,无论去哪儿,都会将它给带上。
前些日子沈琼令桃酥寻出与秦淮相关的旧物,尽数烧了,可汤圆这个活物却没办法随便料理,她还没想好究竟怎么办,就病倒了。
云姑与桃酥知道她的心思,便一直不留痕迹地拦着汤圆,不让它在沈琼面前晃悠。可今日不巧,云姑出门办事去了,桃酥又在熬药,谁都没留意,以致它溜了进来。
桃酥愣了下,赶忙上前将汤圆给抱了起来,要往外走。
汤圆在她怀里挣扎着,目光紧紧地盯着沈琼不放,喵喵地叫着,看起来可怜极了。
“算了,”沈琼的心霎时就软了,叹了口气,“让它过来吧。”
桃酥犹豫片刻,将汤圆放了下来,它随即扑到了沈琼床上,往她怀里蹭。沈琼抬手,轻轻地抚摸着汤圆,又拿手指蹭了蹭它脖颈。
汤圆被冷落了好些天,又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如今见沈琼总算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很是卖力地撒娇卖乖,生怕再被冷落一样。
看起来委实是,又可怜,又可爱的。
沈琼算是拿它没办法了,无奈地笑了声。
桃酥将此看在眼中,知道沈琼是舍不得汤圆的,便没多言。
沈琼将汤圆抱在怀中“蹂|躏”了一通,这才又向桃酥问道:“云姑是去料理生意上的事,还是恒家的事?”
“是将军府,”桃酥闷声道,“云姑走时嘱咐了,说让您不要操心,她会想法子的。”
话虽这么说,可沈琼怎么可能不操心?毕竟她千里迢迢地从江南到京城,便是为了此事。
此事说来话长,得追溯到四五年前了。
沈琼有一知交好友,叫做江云晴,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是最要好的手帕交,可以说是情同姊妹。
前些年江云晴一家出门时遇着了山匪,险些被掳走,幸好恒少将军领亲兵恰巧路过,将人给救了下来。便如话本子上那些英雄救美的戏码一般,两人因着此事生了情谊。
只可惜江家小门小户,断然是配不得将军府的,江云晴便给恒仲平当了妾室,要随他回京城。
若细论起来,这事是有些仓促的,沈琼一直觉着委屈了自家晴姐,也曾劝过。
但恒家是武将世家,得皇上重视,恒仲平也并非那等仰仗着祖荫过活的纨绔子弟,有实打实的战功,是天下闻名的少将军。
江云晴得他救了性命,又见他气宇轩昂,心生爱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沈琼见她执意如此,便没再多说什么,含泪将人给送走了,又悄悄地送了她一份大礼——整整三千两银票。
哪怕是官宦人家嫁女儿,都未必舍得给这么多陪嫁。
可沈琼眼都不眨就给了,怕江云晴不肯收,还没明说,而是夹在了其他贺礼之中。
沈琼不缺钱,但却怕江云晴到了将军府会受欺负,届时远隔千里,她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也只能预先给她些银钱护身。
送别那日,沈琼将江云晴拉到一旁,小声道:“晴姐,我是盼着你能好的。可若是到了京中,万一有人欺负你、惹你不开心了,你也千万别委屈自己。若实在不好……大不了就回江南来,不必在乎旁人如何说,我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