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五日虽赶路辛苦, 却也安心, 并未有任何追兵, 到了第六日便不太平了。
幸而两人伪装天衣无缝,作为一个现代女, 化妆技术本身就跟古人不是一个层次,化妆前后对比差别相机都分辨不出,何况那些追兵是拿着单线条画像寻人。
再加之折流技术高超,连喉结都给她伪装的有, 尤其是那改变嗓音的药丸,吃一粒保十日,折流给了她十五粒,温水送服变男声, 麦门冬元参汤送服变女声,两人伪装夫妻比真夫妻都逼真。
唯一的漏洞就是她的肚子。
不过宽大的书生袍遮挡着,倒也不甚明显,即便有人察觉,也可以假称患了大肚子病,那是吸血虫引发的疾病,古时卫生各项都不达标,得这种病也并非什么稀奇事。
有了这般完美的伪装, 即便朱钰胆子小, 几次面临盘查吓得发抖, 都被她以小妇人没见过世面胆子小为由, 轻易就搪塞过去。
一路有惊无险, 余小晚专挑官道走,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从古至今都是至理名言。
朱钰在接受了数次追兵盘查,十数次守门侍卫盘查之后,终于成功将胆量升了三级,起码不会看见个穿官服的就吓得两腿打颤。
晋王已登基昭告天下,对外宣称东宫太子身子虚弱主动让贤,而捉拿朱钰的罪名却是……奸|杀罪!
这完全在情理之中,朱钰是太子,自然不能明目张胆大肆抓拿,只能将他当做旁人,再扣上个采花贼罪名,并且采的还是朝廷命官之女,如此一来,天颜震怒派兵捉拿便合情合理。
余小晚还曾拿这罪名调侃朱钰。
“小小年纪便采花,糟蹋了人家姑娘不说,还要杀掉,啧啧……”
朱钰气得脸红脖子粗,“休得胡说!本……我若想要,谁人不巴巴送上门来,还用这般费事?!何况,比起女子我倒更喜欢斗蛐蛐儿!”
余小晚轻嗤,“玩物丧志,不学无术,还挺骄傲,可笑可笑。”
“你!敢侮辱我!我要砍了你!”
“切!都让人篡了位了还好意思咋呼。”
余小晚连挖苦带教育了他一路,他梗着脖子同她争辩,平日里从未有人敢与他顶嘴,他的撕逼水平可想而知,不过三言两语就被余小晚堵得差点吐血。
余小晚才不惯着他,嘴上不留情,下手更不留情,能指使他干活就绝不自己动手,无论倒水捡柴赶驴车,亦或喂驴添灯油浆洗衣衫,通通使唤他去。
养尊处优的太子爷怎么可能忍受得了,何况十三岁正是叛逆期。
某日露宿郊外,夜半醒来,太子爷不见了,还拐走了唯一的交通工具小毛驴。
余小晚打了个呵欠,毫不在意。
连出门必须带盘缠这点常识都不晓得,看他能撑过几日。
果不其然,过了两日到了小城,刚进城就听说有名外来女子吃霸王餐被掌柜的扭送到县衙,县太爷还算公正,将那女子的小毛驴判给了掌柜的,又罚女子十下掌心,赶出了城。
余小晚淡定的重新买了头更精壮些的小毛驴,之前的板车丢在路上没拉来,盛夏雨水多,她又添置了带车顶的板车防雨,驴拉着得儿驾!安安稳稳出了城。
出城没多远,就见朱钰被个放羊的羊倌儿拦了道,那羊倌儿五大三粗,满脸猥|琐,言语挑逗不说,还动手动脚,朱钰气恼至极,又骂又打,可在那羊倌儿眼里,挠痒痒似的,反而更撩得邪火直窜,勒着他的脖子就往不远处小树林拽。
余小晚慢慢悠悠打他们身边路过,斜着眼瞅着,那羊倌儿恶狠狠道:“少管闲事,滚犊子!”
朱钰这才看见她,眼前一亮,赶紧唤她。
余小晚冷哼一声,“以后还敢跑吗?”
朱钰咬了咬唇,没吭声。
这羊倌儿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若发现他是男的,打他一顿事小,万一再报官暴露了,那他可就真真儿玩完了。
余小晚稳住心神,慢悠悠又道:“说句‘夫君我错了’,我便不与你计较。”
他俩虽扮着夫妻,可朱钰还真从未唤过她夫君,这般紧要关头,憋得眼圈都红了,他居然还是硬着脖子不肯服软。
“还不认错?不认错拉倒,我可走了。”
余小晚作势要走,朱钰这才真有些怕了,勉强挤出一句蚊子哼哼。
“我……我……错了。”
虽然还是没唤夫君,不过能承认错误已是极大的进步。
余小晚懒洋洋下了车,也不理那呲眉瞪目的羊倌儿,自顾道:“你说你这婆娘,好好的日子不过,闹什么闹?!我这才刚报了官寻你,还塞了半吊钱给差老爷,这就自个儿寻到了你,钱不白花了吗?”
羊倌儿一听报了官了,脸色已有些不对,余小晚瞟了他一眼,“这是我家婆娘,赶紧的给我松手。”
“你说是你婆娘便是?我还说是我家的呢!”
若不是打不过他,余小晚才懒得跟他啰嗦,抖开包袱,翻出几件粗布衣裙抖开。
“可看到了?我堂堂大丈夫包袱里怎会有女子衣裙?”
羊倌儿还有些迟疑,男人一旦起了色|心,就像猫儿沾了腥,如何肯轻易吐出到嘴的鱼儿。
余小晚也不强求,瞟了一眼四围啃草的羊群。
“若你当真这般看中这婆娘,让给你也无妨,你把这群羊给我,咱们立个字据。”
十多头羊在普通百姓眼里可是不菲的家产,基本就是全部家底儿了,倾家荡产换个残花败柳,怎么想都不划算!
看这羊倌儿膘肥体壮的,又有这么多羊,肯定不至于讨不起媳妇儿,有人给他传宗接代,那就更没必要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