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灵柩从来不敢深思的问题……被格林一语道破。
鬼界是他的躯壳,但是他又怎么能违背自己的意志呢,如果说鬼界是培养他的器皿,那小家伙就是他漫长的光阴中唯一的喜怒哀乐。
怪也只能怪当初诡门恨极了他妄图将他放逐,致使他的第一次“降生”,有血有肉的踏足了现世的土地。
“吾王啊,您知道您现在在做什么吗……您不想他忍受化鬼的痛苦,不愿他做一个无血无肉的亡灵,那您就要承受一次又一次当他离你而去的痛苦,然后在一年又一年的往复里在人海中找寻他的身影……就算是这样,经过龙脉保存的灵魂到了来世也不会记得您,就算您把珍藏记忆的幻境放给他看,他又能知道些什么呢……”格林也是真心的心疼自己的王,一旦想象百年后王会变得如此卑微就不由得悲从心来。
“无妨。”男人的声音落地有声,带着撕裂空间和时间的决绝。
“他忘了,吾会替他记得,他走失了,吾会将他带回来,他遇到危险了,吾会守着他。他太小了,吾活了上万年,总该让着他一点,人间也不大,还比不过一个鬼都,吾都习惯了。”
…………
皱起眉头,朦朦胧胧间,好像听到了鸟吟声,恍恍惚惚地想,真的是越来越像现世了……笔头在纸张间摩擦的沙沙声,不吵,反而带着一股子的安宁,沈默翻了个身,慢慢张开眼睛就从大开的房门外看到了那个男人伏案的身影。
“醒了?别揉眼睛。”男人低着头好像脑袋上有眼睛一样。
沈默放下手哒哒哒跑过去,双手按在桌上,“你回去你自己那。”
灵柩懒得告诉他等他睡着了把他搬到自己房间的事情,果然没一会儿沈默就渐渐睁大了眼睛发现自己换了个地儿。
灵柩对沈默光溜溜的脚丫子皱眉,站起身绕过桌子蹲下身:“抬脚。”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出了一双鞋。
沈默用光溜溜的脚丫子勾住了男人的下巴,语含调侃:“怎么的,你不就喜欢这一套吗?”
灵柩把下巴上的脚丫子握住,直接那手绢擦了擦胡七八糟地塞进了鞋子里,故作板脸,也不应和。
沈默皱了皱鼻头,自讨没趣的“啧”了一声,当视线移到案桌上的纸张时就随手拿了一张一目十行。
灵柩给小家伙穿好鞋站起身,看着对方一下子皱眉一下子瞪眼一下子撇嘴的样子觉得很有趣,双手轻轻搭上沈默的腰:“看得懂吗?想知道怎么处理吗?你也可以试试。”
咿?“真的吗?”沈默诧异抬头。
“当然。”
他的就是小家伙的,小青年愿意花费时间和他缠理政务,灵柩自然是高兴还来不及。
半搂半抱的,当下带着人绕过巨大的安桌,自己坐下,□□,把人放到自己腿中间,拿起羽笔放置到沈默手里。
“别看鬼怪喜欢打打杀杀,因为恢复力强大,但是要真的消亡了一个个都不乐意,你看这是阿尔瓦领地的事情,阿尔瓦的边界和戴维斯的边界交错,不是因为分布问题而是因为一株叫藤椒的植被,蔓延的根须会活动,导致无数的兽类幼虫跟着迁徙,不过藤椒本身作用很大,它的叶子有修补鬼魂创伤的效果,所以两王对边界的事务烦不胜烦却又一再容忍……”
“哦~~”沈默恍然大悟,又瞥见另一本资料里的琉璃鸟:“那这个琉璃鸟呢?”
“它啊,犯了过重的杀孽,导致那一片的鸟兽半数灭绝……”
灵柩讲了那么多,政务上的纷争沈默听不太懂,但是也会问,只是从丰富多变的五官变化看起来,他明显更喜欢听关于鬼怪论治的故事。
人各有长,比起政治上的出彩灵柩发现小家伙显然在财务生意方面更有卓见,多金钱的数字会比较敏感,灵柩觉得回头沈默说不定能做一个成功的大商人。
时间点滴过去,肯定很长也可能很短,两条细长的腿踢踏着在他下摆处踩了又踩,不拿羽笔的爪子捏着他真丝的衣角捏了又捏,妄图将材质上佳的袖袍捏出几道褶子来。灵柩把人用膝盖颠了颠,拍拍对方的背:“怎么了?又无聊了?无聊了让季王带你去玩,武王也在,他点子多。”小家伙旺盛的好奇心和不安分守己的天性是灵柩唯一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他永远能在你给他的范围之外发掘出更大的乐子。
平日里无事他可以跟在旁边,待到他有事情了,换作别的人简直是看都看不住这家伙。而想让沈默陪在他旁边安分一点?呵呵,简直是痴人说梦。
好比现在,沈默已经想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