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拎著书包的春少爷不情不愿地被送进轿车。
门口,少女一身粉嫩裙衫, 目送着人远去, 车行驶过街道,直到再也望不见影,书墨轻声道:“大小姐, 咱们也回吧。”
至秀嗯了声。
昨日生辰小宴, 入夜, 至夫人陪着女儿说了好一阵体己话,今早春承返校, 自矜身份至夫人刻意没来相送, 此时, 东院。
闺房内。
送走了春承, 至秀才腾出时间整理昨日收到的生辰礼, 王零送的是一杆自制的细杆狼毫笔, 礼轻情意重。
晨光透过窗子, 打磨润滑的笔杆刻着精细的小字:愿阿秀得偿所愿, 心想事成。
是王零一贯的作风。
308寝室的女孩子性情各异, 要说细心, 以王零为最。这人似乎总能从细微处流露出关怀,想到她和周绾还未生根发芽的情愫, 至秀指腹划过笔杆:“也祝你得偿所愿,心想事成。”
陈灯送的一幅画,画卷展开, 至秀微微睁大了眼。
画是古画。两百年前鱼秋子途径宝山,见山明水秀,日出东方,大手一挥,喊一声“笔来”,仆从献上文房四宝,鱼秋子趁兴泼墨,绘得此画。
身为名门闺秀,至大小姐于书画一道造诣不凡,然而令她震惊的不是鱼秋子能耐几何,是画中秀丽风景——哪怕年代更迭,她仍然一眼认了出来,那是云华山,是她和春承初遇之地!
世事之巧妙,从鱼秋子作画至今不过两百年,区区两百年,沧海桑田,云华山泯灭在时光长河。却是以这样的方式重新与她相见。
心潮翻涌,往事不可追。至秀怔怔地看着画上的一草一木,须臾唇边泛起浅笑,尘归尘,土归土,哪怕云华山早已消散,但让她动心的那人,还在。
在她身边,在她心里,在她往后余生的朝朝暮暮。
心情陡然转好。
画被妥善收起来,翻出周绾送的玉石,诚如绾绾所言,这玉石算不得什么稀罕物,真正的贺礼还在京藤。
至于其他人赠送的礼物,至秀亲手拆开,又爱惜地为它们分门别类,这是她在异世过的第一个生辰,收获了许多人的好意。
作为娘亲的至夫人送了她成色极好的羊脂玉镯,作为未来公公的春老爷送了她纯金打造的一套首饰,而作为‘未婚夫’的春承呢?
至秀脸颊红润,咬了咬下唇,一派淡然道:“书墨,你先出去吧。”
“是。”
门被掩好,秀气的女孩子沉吟再三,终是因了心底那点好奇,起身来到衣柜。
柜门打开,里面尽是春承送她的新衣。
玫红色的小衣拎在手上,有些烫手。至秀抿了抿水润的唇,抬指解了衣扣。
衣衫褪尽,举止之间后背隐约泛起一丝丝疼,拧眉不予理睬,玉白的身子呈现在等人高的穿衣镜,至秀看得红了脸。
后背的伤用了最好的药,除此之外,能快速结痂,得益于她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好医术。
背过身扭头去看镜子里不甚好看的伤口,昨夜与春承耳语的场景适时跃上心湖。
说不清当时为何会吐出那般不知羞耻的言语,如今想来,那种羞耻感犹甚。
庆幸春承醉得人事不知。
为防伤口崩裂污了衣衫,至秀羞赧地拿着小衣比着身量试了试,怎么看怎么合适,不禁在心底念叨了一句登徒子。
早课,被念叨着登徒子的春少爷左手转着钢笔,眼睛看着站在讲台的女人,心里却是在想她的未婚妻:她贸贸然为秀秀做小衣,秀秀会喜欢吗?
出身名门的秀秀似乎和她一开始想得有了出入,起初她认为大小姐秀外慧中,优雅自持,是正儿八经恪守礼教的世家女。
她不喜欢规规矩矩死气沉沉的世家女,可惜生不逢时。
在她那个时代,若早五百年,还能赶上崇慕风流的‘文鸾盛景’。
五百年前,停兰台有不输男儿的皇家郡主,文坛战场,更有儒雅霸道的凛春侯,那个年代,风流如酒香,洋洋洒洒伴着笔墨才情,七国一.统,血雨腥风,是深入灵魂的震慑。
而她,生在了风流云散的五百年后。
五百年后,男人重新回到了权利巅峰,女子被三从四德束缚地寸步难行。在那样沉闷的大环境教养出来的名门淑女,她以为秀秀不会喜欢她、不敢喜欢她。
可事实证明,至家小姐文雅外表下藏着一颗叛逆孤勇的心。
很对她的口味。
万丈豪情之后,春承还想体验体验何为风花雪月,能和秀秀谈恋爱,简直是她前世积来的福。
前世积来的福……
指间停止转动,春承拿着钢笔在纸上唰唰写下三字:云华山。
秀秀说她是在云华山救了她,云华山,十三岁那年……
十三岁是她游学的第一年,她仗着有身好功夫,纵马提剑不将世道艰难放在眼里,她长秀秀两岁,那秀秀遇见她时,应当是个十一岁眉眼稚嫩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