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
一眼望过去,身为过来人的至夫人大概懂了什么,感叹女儿长大了,面上笑容更盛:“好好好,都随你。娘不看了,快出来,用饭。”
用过饭后,整个午后,至秀着手拟写全新药方。
“小姐。”日落黄昏,书墨抱着猫站在书房门房:“小姐,织锦阁的人来了。”
织锦阁?至秀捏着笔杆的指微微一顿:“来做什么?”
书墨捂嘴笑:“来给大小姐送饭啊。春少爷真是个细心人。”
白日心潮方被她搅乱,此时听著书墨说这些话,至秀笑着从座位起身:“来都来了,那就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