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秀无奈看着春承,眼神里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也有身为女儿家的娇羞。
哪怕曾经嫁给此人,经历了那些惊险刺激的事,可旧事重演,至夫人摆明了是要风风光光嫁女儿,羞赧之余,说不出来的,至秀还有那么两分淡淡的忐忑。
上辈子春大小姐不情不愿地和她拜了堂,这次……这次……至秀不敢想像,她若此时开口拒绝,又该如何收场。
好在,春承没有那样做。
春大少爷脸上挂着合乎礼仪的浅笑:“伯母言之有理。”
至夫人看了眼大少爷俊秀的脸、温善的眸、以及一身价值不菲的装饰,这才觉出自己的落魄来。拉着女儿的手快速出了名流堂,烂摊子全都留给了未来女婿。
就连她自己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能和春家结成姻亲。
出了名流堂的门,至夫人嗔怪道:“什么时候和春少爷认识的?”
至秀魂不守舍道:“早就认识了。”
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或许连春大小姐都忘了。坐在洋车上,她猛地回过神来!春承上辈子是女儿身,这一世呢?
春大少爷提着祖传长刀大闹名流堂、英雄救美的事迹一瞬传遍凛都,至此,人们方知,春家少爷和至家大小姐情投意合。
时代变迁,也只有那些守旧家族还在固执地坚持包办婚姻,更多的人渐渐开始讲究自由恋爱。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凡是见过春大少爷和至大小姐的,都觉得两人甚为般配。
年轻人私下拜了堂不知会亲友,根本是在过家家。名门世家,嫁娶向来是大事。是以这婚事还得大办一次,难就难在了这儿。
春承十八,至秀十六,至大小姐距离结婚的法定年龄还差两年,按照至夫人的意思,是两人先订婚,总要堵住悠悠众口,成了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两家才好继续来往。
远的暂且不说,春老爷也没想到孩子出趟门连媳妇都有了。
眼下春承刚从外面归来,听完名流堂始末的春老爷提着鸟笼子溜溜哒哒走过来,打趣道:“能耐啊。都会自己找媳妇了?”
“爹在说什么?”春大少爷一脸无辜。
随从阿喻抱着刀兴奋道:“老爷,您是没看见少爷抽刀那样子,威风极了!英雄救美,那气势,那眼神!厉云生那怂货,都被少爷吓尿了!”
“就你多嘴!”教训完人,春承不自在地别开脸:“爹,找个时间咱们恐怕要去至家走一趟了。”
“嗯?”春老爷明知故问:“去至家做什么?”
“订、订婚呀。”她当时气狠了,事后才反应过来,这已经不是上辈子了。
可话说都说了,她这人向来有担当。反正前世她也答应了秀秀,她说话算数,说要护着她、担起她的一生,就不会反悔。
覆水难收,若她不去提亲,至秀往后又该怎么做人?
她说过,不会给她难堪的。
春承轻揉眉心,春老爷收了玩笑:“承儿认真的?真打算和那至家小姐过一辈子了?”
春少爷垂眸望着靴尖,心想,凤阳城若安好,世道若没乱,她和至秀总要过一辈子的。
“嗯,认真的。”
春老爷提起来的心缓缓落回原地:“承儿……喜欢那样的女孩子?”
他将‘女孩子’三字咬得极重,似在做最后的提醒。婚姻大事,马虎不得。
春承怔了怔,微笑:“是不是那样的女孩子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是她。”
她答应过的。
她娶了她,欠了她余生,如今遇见了,还回来,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是,如今的至秀需要她。需要一个心甘情愿肯为她遮风挡雨的港湾。
她当初敢娶,她当初敢嫁,那么重来一回,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还是那句话,她不喜欢她,但有她在,也不会教人欺负她。
一日为妻,终生为妻。
了却一桩心事,春老爷最后问道:“那至家小姐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