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律》,守志之妇虽然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却能拥有立嗣权和监理权。
只要潘二娘为丈夫守志,她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打理丈夫的财产,甚至可以一直拖着不立嗣,等到她死的时候,才立下嗣子,这样一来她就变相的占有财产,虽然她的女儿作为一介养女,拿不到一分钱,可至少她在世时能衣食无忧,还能私下贴补女儿。
如果潘二娘性子强硬,手腕高明,或者母女俩稍微有点靠山,有人撑腰做主,这就是最好的选择,可惜以眼下的情况来看,完全行不通。
那么就只能选择立嗣了。
原本依照修订后的《民法》,潘二娘和容真真完全可以正当的继承财产,然而律法只是纸上冷冰冰的条文,如果官员与宗族沆瀣一气,作为势弱的女子,基本没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无论是《民法》还是《民律》,只要强势方不遵守,它就只是废纸而已。
赵志漫不经心的吹了吹茶沫,并不把容真真的一番话放在心上,就算她在《民律》中找到自己正当继承财产的条文又如何?他不承认,宗族不承认,那就是一句空话,
然而他没有想到,容真真已经暂时放弃了继承权。
“如果我没有记错,守志之妇女能为亡夫代立嗣子,且立嗣权优于其余亲族。”
赵太太听了,几乎忍不住讥笑,她绵里藏针道:“老大媳妇这回不改嫁了?”
语调虽然柔和,可里面的嘲讽却一点也不轻,潘二娘脸臊得通红,羞耻得又要落泪了。
容真真温声道:“您守寡这么多年,不也没改嫁吗?”
“我一生坚贞,怎么可能改嫁。”赵太太还颇有些自傲。
“哦,那我记错了,原来您之前没跟过别人啊。”
赵太太脸一下子就黑了,她原先是被养在外头的外室,出身是隐痛,这些年来也没人敢在她面前提这个,不过容真真可不管她的面子。
赵志强硬把话题拐回来:“就算要立嗣子,依亲缘关系,也该立阿明。”
立他的儿子为嗣子,跟把家产白送到他手上有什么区别?
容真真道:“可我娘不愿意,依法来讲,意愿高于亲缘,只要是同宗昭穆相当之人,都可以立为嗣子。”
赵志感到不妙,他收起轻视之心,利眼似箭般射向潘二娘,想逼迫她屈服:“大嫂你可想好了,若是你不插手这件事,我还能一副嫁妆好好将你发嫁了,若是你执迷不悟,可别怪我不客气。”
潘二娘心里又乱又怕,可握着女儿的手,她又鼓起了勇气,福姐儿这么一个孩子,都能在这群饿狼中努力维护娘俩的权益,她一个当娘的难道还能拖后腿吗?
她说:“福姐儿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容真真转而面向族长,他正很有仪态的喝着茶,状似智珠在握,对场上的交锋了然于胸,其实压根没看明白,但他作出一副沉着冷静的模样,倒让人以为他有多高的智慧,是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渔翁。
当发现容真真看着自己时,他还在心里嘀咕:看我做甚,这是吵出结果了?
“请立叔公家的堂兄为嗣!”
等等,叔公?这不是在叫我吗?要立我孙子为嗣?
赵族长迷迷糊糊琢磨半天,才有些明白。
赵志慌忙喝道:“你不要想一出是一出,你叔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苗,怎么可能做你爹的嗣子?”
的确,赵族长三十多才生下赵建这么一个儿子,赵建又年近四十才有了赵礼,两代单传,千顷地里的独苗,金贵得很。
赵族长如今寿至七八十,老得糊涂了,听赵志这么一说,又觉得有些道理。
容真真看着他面上的动摇,心下不由有些气愤:送上门的钱财,还得她这个送钱的人帮着放进钱袋!
她气得抑郁不已,恨不得呕出两碗血来。
好不容易平复了心中的不甘,她强压着火气道:“堂兄难道还不能兼祧吗?”
这都把肥肉喂到嘴边了,赵族长才明白过来,他一下子就激动了,险些端不住德高望重的范,这可是好大一笔意外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