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缳也看见了那个蛮族世子。她诧异地发现他看起来和公卿少年并没有什么不同,他披着夔雷纹的金绣宽袍,头发用一个银箍束起在头顶,简简单单,安安静静,秀气得像是一个女孩。他也正看着她,一双眼睛深静如同湖水。她看不懂他的神情,只觉得很深又很遥远,跟她以前见过的公卿少年都不同。
她好奇起来,咬着手指仔细去瞅这个少年,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她觉得脸有点烧,想这个少年那么认真地看着她笑,一定是喜欢上了她。
“缳公主,缳公主!”婆子急忙上来拉她,“送公主回后堂休息了,都瞎眼了么?快上来服侍!”
女侍们围了上来,隔断了吕归尘和百里缳之间的目光。她们打起了华丽的伞盖,簇拥着公主离开了,跟在后面的婆子跑得磕磕绊绊。
吕归尘低下了头,他想着缳公主眉心弹着的艳丽的红痕。他已经努力了很久,让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些琐碎的事情,可是缳公主眉心弹着红痕,于是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在他心里一动一动的,像是雏鸟在里面敲击蛋壳。他想着那天晚上他看着她在空中摘下了眉心弹着红痕的面具,手里捧着一盏灯火。
他想自己真没用,老是这么想这么想。可是他忍不住,他觉得心里真痛啊,像是拴了一根线,总是被不经意地拉扯一下。
百里煜移步上来:“尘少主,也算是见过了。我们还是回东宫吧。”
吕归尘顺从地起身,百里煜又说:“阿缳这边的花园是很好的,槿花刚刚开了,不如我们一起走几步,从后门出去?”
吕归尘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让车马移到后门等着。”百里煜对贴身的侍卫下令,“你们也跟着去,我跟尘少主两个人走走就可以了。”
侍卫们也离去了。百里煜在前面带着吕归尘绕过几道门,走上了后山的小道,两个人也不说话,只是一前一后地漫步。
走了很久,百里煜清了清嗓子:“我这个妹妹,从小就长在母亲身边,确实是娇惯,不过她也没有什么坏心眼,东陆公卿家的仕女,十有八九都有这样的毛病,你不要见怪。”
百里煜想想又笑:“其实阿缳长得很美,东陆诸侯的几位公主中,都说小舟公主是容色冠绝,不过阿缳也是出名的。前些日子陈国公派使者送来荔枝,其实是为储君求婚探父亲的口气,父亲没有答应。这次父亲执意让阿缳出嫁,开始我是很吃惊的。”
“我知道,缳公主是国主最珍爱的女儿,我能够得到国主的赏识,也觉得有幸。”吕归尘说。
两个人又走了几步,百里煜忽然停了下来:“那个羽族的女孩子,尘少主打算怎么办?”
吕归尘微微哆嗦了一下:“煜少主也……”
百里煜轻笑了一声,摇头:“其实尘少主在南淮城算是有名的人了,这些事情,东宫里面那些禁军嘴快,也都告诉过我。”
他低低叹了口气:“我是阿缳的哥哥,这话说来也许有些私心了。不过尘少主既然答应了父亲,要娶阿缳……我是个只懂书画诗文的人,两国的盟约我也说不出什么,不过婚姻是大事,希望尘少主能够对阿缳好,她虽然任性,终究是我的妹妹,你将来的妻子……不要辜负了她。”
吕归尘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不用煜少主叮嘱,我知道该怎么办。”
百里煜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他并行了几步,忽然低声说:“难道尘少主就没有想过逃走?”
吕归尘吃了一惊,站住了,呆呆地看着他。
百里煜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低笑了几声,摇摇头:“说实话,有时候我也有很叛逆的想法,可是一个人生在世上,哪能自由自在呢?这东陆广大,门复门关复关,逃到哪里去呢……鸿胪寺定下的婚期是?”
“八月十二。”
百里煜点了点头,也不管吕归尘,沿着小径默默地走了。只剩下吕归尘一个人在黄昏的花园里,他抬起头,看见头顶的槿花开得正盛。
十
八月初三。
羽然小口抿着杯子里的白米酒,翻着眼睛去看桌子对面的吕归尘。吕归尘有些恍惚的样子,只是侧眼去看窗外的车马,下午的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照在他的脸颊上,显得他端好如一个女孩。
羽然憋了一口气,忽然探过身子去在他耳边打雷一样地喊:“喂!”
吕归尘吃了一惊,转头看着她。
整个酒肆里的人都被引得看向这边,看见呆呆的少年和气鼓鼓的女孩儿,稍微静了一会儿,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低笑起来。羽然他们三个总来这个小酒肆,从掌柜到熟客都认识他们。
“你今天出门撞到头啦?那么傻乎乎的。叫我出来,又不说话。”羽然瞪了他一眼。
“哦,没有……”吕归尘这么说着,却像真的被撞到头那样揉了揉脑袋,“我在想……我也许很快就能回家了。”
“回家?国主愿意让你回家了么?”
“是啊,我阿爸过世了,按照我们蛮族的习俗,要所有的儿子骑着马,带着他的骨灰,放马跑到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然后挖一个坑把骨灰埋下去。还要随身带一头带崽的母骆驼,把骆驼崽在那里杀了,母骆驼就会非常的悲伤,这样以后要祭奠父亲,只要牵着母骆驼,它记着骆驼崽被杀的地方,自己能找到,别人却不行了。”
“真是残忍!”羽然扁了扁嘴。
“嗯……”吕归尘低低地说,“其实我也觉得很残忍的。”
“不过不过,”羽然抹了一下嘴边的酒水,“那母骆驼要是也死了,岂不是永远都找不到坟墓了?”
“嗯!”吕归尘点头,“可是骆驼的寿命很长的,等到骆驼都死了,那人的儿子们也差不多都死了。记得他的人都死了,也就不用再找他的坟墓了。”
“记得他的人都死了,也就不用再找他的坟墓了……”羽然有些忧郁的样子,“有一天我死了,谁来找我的坟墓啊?”
吕归尘呆了一下:“我会记得的……”
他摇摇头,改了话:“别想这个了,你不会死的,你会一直都这样,蹦蹦跳跳的。”
“一直都这样,还不变成妖怪啦?”羽然转瞬间又高兴起来。
吕归尘笑笑,羽然一边抿着米酒一边哼着歌。她点着头,额前那一缕倔犟的头发轻轻地跳动。
“羽然你洗头了么?”
“嗯!”羽然点头,“今天早晨才洗的,我的头发有开叉啦。”
她扒拉着自己金色的长发,掀起来一缕一缕细细地看,那些头发扯开来散落,像是一层金色的帷幕。
“我……能不能摸摸你的头发?”
“嗯,你帮我看看还有没有分叉的,我已经剪掉好多了。”羽然背过身去。
于是吕归尘轻轻地把手放在了羽然的头顶,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像是风里落下的一片叶子。他曾用这只手握着影月杀死过威震东陆的雷骑,可是这时候这只手好像根本不是他的。
许多年之后,青阳昭武公回想他一生中最温软的时光,是在南淮城的街头,他和他心爱的女孩儿并着肩走,有时候羽然也会拉住他的手,而有的时候,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高声呼喊让他走快一些,曾经在那些深寂的小巷里,她没来由地唱歌,这时候吕归尘总是以为他是在做一个很漫长的梦,长到不会再醒来。他们走累了会托着腮坐在那里,看着一辆又一辆的大车经过,羽然说我有一天要坐着这样的大车去远方,吕归尘说那我跟你去,羽然说那我要坐比你早一班的大车,这样我总是先到,你追着过来,我又跑掉了。
吕归尘会拼命地去回想他和羽然在一起的一点一滴,他怕遗忘,他想是否曾有那么一刻,羽然的心里对他有过那么一丝异样的情怀。可是他不知道。于是他仅仅能一再地回忆他的手指划过羽然的长发时,仿佛划过纤细如丝的时光。他揽不住时间,只能在风一般的触感里面去见证曾经有过的一切。
长发是顺滑的,像是丝缎,其实一点点的分叉都没有。吕归尘的手最后停在羽然的面颊边,他触到了羽然的耳朵,捏了捏她的耳垂。
“痒死了痒死了!”羽然咯咯地笑着闪开,用手把自己的两只耳朵都捏了起来,不让吕归尘碰到。
吕归尘看着自己的手,觉得那种柔软的感觉还在,只是像被风吹走那样一丝一丝地散去了。
“对了,今天我跟煜少主约了,有点事,我要先走了。”他站了起来。
“喂!记得结了账再走,我可没带钱。”
“哦。”
“还有,”羽然把手高高地举起来,“我还要米酒!”
吕归尘愣了一下,不由得笑了起来,摸出一枚金铢放在桌面上,对一旁的伙计说:“还要米酒。”
伙计答应着去了。
吕归尘走到门边,看见羽然把自己那杯喝完了,舔了舔嘴唇,把吕归尘剩的半杯也都折进了自己的杯子里。她双手捧着杯子,一点一点地抿着,转着眼睛去看周围,像是个无聊的孩子。
“羽然……这些天我有点事,不能常出来了。”吕归尘觉得自己的声音在抖,他竭力忍住了。
“嗯!”羽然点头。
吕归尘揭开了帘子。
“真傻……”他轻声说。
他不知道自己在说谁,也许是说自己,也许是说羽然,说那么多隐隐约约的眷恋和表白你始终都不明白,只是在下午的阳光里雀跃着爬上树去摇晃挂满枣子的树枝。
“阿苏勒你说什么?”羽然在他背后说。
吕归尘不敢回答,也不敢回头,他装着没听见掀开帘子出去了,面对外面刀枪剑戟一般的阳光,他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他转过街口,在阳光照不到的巷子里,紫寰宫的执金吾们高举着金菊花大旗,牵着骏马在那里等候他。率领这些执金吾的,竟然是三军的统帅拓跋山月。
拓跋山月看了他一眼:“尘少主,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和一般人,是不同的。”
他不再说什么,亲手为吕归尘牵过战马,把缰绳递了过去。
吕归尘看着那根丝综的缰绳,他知道这是一个选择。要么去接马缰,要么去接她的手,一旦接下了,漫漫长途,就再不能回头。这是背道而驰的两条路,一条通向广阔的草原和血色的战场,一条通向南淮城的街头,融融的月色下笛声楼头,温温软软的手。
“世子!”拓跋山月低声说。
吕归尘点了点头,接下了缰绳。
酒肆外的马蹄声像是一阵疾雷,震得地板都微微颤动。有人招展着红色大旗如风驰过,消失在小街尽头。
“当街就敢这样放马跑,撞着人可怎么办?”伙计嘟哝着,端了温好的米酒上来,放在了羽然的面前,“慢用。”
他无意中低头看了羽然一眼,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儿一向灵动的眼睛黯淡下去,她不再眼睛转来转去地看周围,只是默默地盯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出神。她忽然把杯子往桌上一撂,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街头空无一人,下午的阳光晃着她的眼睛。她看不见那个少年的背影了,这条街显得那么空旷。
“阿苏勒……”她低声说,噘起了嘴。
十一
八月初四。
凰月坊,鸣珂里。
黄昏将尽,玉石铺子里面空荡荡的没客人,玉工手持着掸子在大件的玉器中漫步,轻轻掸去浮灰。
帘子哗啦一响。玉工抬头睁大了昏花的老眼,看见是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肩上垂下银质的菊花军徽,身上是以黑铁鳞穿成的扎甲。玉工忽地提起了小心,配银菊花军徽的是牙将了,以这客人的年纪,军衔不算低,而那件鲮甲更是禁军骑兵才装备的,禁军在南淮城里的名声比群狼恶虎好不到哪里去。
进来的年轻人全然不像是来买玉的样子,迎面碰上那只酒红色的大玉海就站住了,眼睛里带着些茫然,扫视着琳琅满目的圭璧璜璋。他的头发凌乱,满脸都是汗迹,甲胄的领口拉开了一半,领巾歪斜着,似乎是刚刚操演归来的样子。
玉工带着笑走到他身边:“客人,我们要关门了,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快挑吧。”
远没有一个禁军少年军官应有的气概,年轻人局促地点了点头,也不看玉工,左右顾盼着走进玉器堆里。
玉工是见过世面的人,放下心来,依旧在周围转着掸拂灰尘。夕照一点一点地淡去,到了掌烛的时分,玉工转身想去柜子里取烛台,猛地吃了一惊。那个年轻人就跟在他身后,一声不吭的,也不知跟了多久了。凑近了,他的眼睛竟是纯黑的,深黯如墨。
年轻人抓了抓本已凌乱的头发:“吓着你了么?我……想找个东西,没找到。”
玉工这时已经镇静下来,笑了笑:“不是,客人眼睛的颜色特别,让我想起有种玉,叫做‘墨胆’的。我年轻时候见过一块料石,即使放在烈日之下,也只一色纯黑,没有半点瑕疵,就像是一池浓墨。终生没有见过第二块……说多了,客人要找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是枚玉环,”年轻人用手比了比,“大概是这么大,绿色的。”
他又犹豫起来,比了个小些的圆:“大概没那么大,只有这么大。”
玉工笑了起来:“客人说笑了。玉环是不值钱的东西,大铺子里每月还不磨出几百只来?我这个铺面小,每月还磨制十几只呢,颜色就是青白绿红黄,又是绿的最多,这样可没法找。客人是在我这里相中过么?”
年轻人摇摇头:“我也没有见过,说不准什么样的。是我一个朋友说在这里见过的,大概是四月中的事情了。”
“四月中看中的玉,只怕是没有了,这种小东西,卖得可快了。”
“是么……”年轻人透出失望的神情。
玉工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我想起来了,客人等我一下。”
他再从后面出来的时候,举着支牛油烛,手里多了一只精巧的漆木盒子。盒子在烛光下打开的时候,年轻人低低地吸了一口气。一抹深碧在烛光中升了起来,绿得发乌,盒子里一枚玉环躺在绛红色的重锦中。玉工手指挑起玉环转动,它有时看着清澈透明,有时又是极深的墨绿,倒像是女孩画眉用的黛青。
“是!就是这个!”年轻人接过了玉环抚摩着,爱不释手。
“这枚蛇盘玉倒是亏得有这么些有眼光的客人能看上。”玉工老练,不动声色地赞着客人。
“多少钱?”
“二百五十枚金铢。”
“二百五十枚金铢?”年轻人愣了一下,“我在周围问过来,玉环在别的地方也就卖几十枚金铢,已经是最贵的了!”
“玉质有好坏。带玉眼的蛇盘玉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我见过的料石中,这块也是最好的,二百五十枚,真的不贵。其实要是便宜的货色,反而好卖,留不到今天了。”
年轻人攥着那枚玉环沉默,他浓黑的眉毛不由自主地蹙起,嘴角也绷了起来,犀利明快。
玉工差点脱口而出说那便再便宜五十枚金铢。可是他忍住了,他瞥了一下年轻人全身上下,怎么也不像揣着两百枚金铢的样子。牙将不过是低阶的军官,如果只拿军饷,每月不过四五枚金铢,看起来年轻人还是没学会禁军中通行的那套弄钱把戏。既然这样,即便降到两百枚金铢,也不过令他更加难堪而已。
年轻人像是拿着一件很重的东西,摩挲了很久,把玉环放回了盒子里。他也不道别,转身就走。
“这枚贵了,后面还有别的货色,客人要看看么?”玉工追着问了一句。
年轻人半转身,摇了摇头:“我会回来的。”
月上中天时分,南淮城南的一处小院落。
“公主殿下,您准备好了么?”翼天瞻低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屋里,羽然深深地呼吸,把那张银丝络子揭下来盖在脸上,推开了门。
一瞬间翼天瞻觉得月光不是从头顶照下来的,而是从小屋中涌了出来。他几乎认不出这个自己从小带大的女孩了,她的白色长裙上有月光在流淌,水一样汇到每一条褶皱中。裸露出来的肩膀有象牙般的质感,缠着镌刻着密罗星纹的臂钏。金色的长发高高束起,用纯银的双翼发冠压住。她的脸上遮着银丝的络子,络子间无数纯银的星星兰像是星辰那样闪耀,令人根本看不清她的模样。
“古莫,我准备好了。”羽然的声音平静。
翼天瞻手拄长枪,恭恭敬敬地半跪低头。这是他应有的礼节,可又不是完全出于礼节。隔了许多年,他再次看见这样装束的人站在月光下。久已平息的对于故乡的感觉回潮了,他仿佛又闻见了宁州森林里的樟木香。恍惚中他想起很多年以前,他还是一个孩子,仰头看着泰格里斯神殿最高的树顶,白衣圣女幽幽地清唱。森林里静得就像天地初开的瞬间,所有人都流着泪拜伏下去,他却呆呆地站着,握紧他的小弓箭,发誓要扞卫这一切。
“古莫。”
翼天瞻回过神来,伸出了手臂。
院子正中以青樟原木垒起了三层的方形台子,有一人的高度。羽然扶着翼天瞻的手臂,缓缓登了上去。她展开巨大的裙摆,跪坐在正中的垫子上,低垂着头。翼天瞻侍立在木台前,轻轻拍了拍手。
院子的门无声地开了,月光照得门外那人一头白色的长发灿烂如银。他面无表情地走近了,身上斜挎着绿琉弓,一身华美的漆甲,右手紧紧地按着自己的胸口。
翼天瞻向着羽然躬身行礼:“公主殿下,这就是我对您说的,来自故乡的使者,斯达克城邦的翼罕。”
“斯达克城邦,翼罕·伏尔柯·斯达克。”翼罕郑重地半跪。
“故乡的武士,”羽然的声音远不像她平日的欢快,显得空旷高寒,“你从遥远的地方来这里,是怀了勇气和决心要扞卫泰格里斯的辉煌么?”
“是的,公主殿下!我跨越整个大地,终于找到了您,我把一个鹤雪全部的忠诚献给您,连带我的生命!”翼罕恭恭敬敬地回答,“祈求能获得您的祝福,在战乱的年代,每一个鹤雪都以能够获得泰格里斯姬武神的祝福为至高的荣耀。”
“你上来。”
翼罕低着头登上木台,他改用双膝下跪,阖上了眼睛。
羽然沉默了一会儿,轻轻把手放在他的头顶:“神的儿女,神珍爱你们,如珍爱自己的眼睛。倘你们要远行,只需仰首,风中有神的吻印在你们的额头。”
她掀起脸上的络子,轻轻吻在翼罕的额头。那一瞬间她诧异地发现这个沉默的青年的皮肤是火热的,烫着她的嘴唇。
羽然又盖上了络子,恢复了端正的坐姿。翼罕却还是紧紧地闭着眼睛,他轻轻地颤抖起来,他忽然用力叩首。
“我寻找了两年!我寻找了两年!我终于找到了!”他的声音颤抖,“我像是被射穿双翼的鸟儿那样逃离斯达克城邦,他们抓住了我未婚的妻子和我的母亲,他们要我回去。可是我没有回头,他们杀了她们!我失去了我的一切,可是我坚信我会带着姬武神的消息回到宁州,带回我们最后的希望。”
“我终于找到了!找到了啊!”他的声音里面已经带了哭腔,他仰起头,对着澄澈的星空高举双手,“所有我头顶星辰的神啊,感谢你们的恩赐,赐给我们羽族以未来。”
这个高贵勇敢的鹤雪就这样趴伏在青樟木台上嚎啕痛哭。
翼天瞻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来孩子,你已经看见了泰格里斯神殿的光辉,还有什么值得你如此悲伤呢?”
翼罕擦去了泪水,跟着他回到木台下,坐在垫子上。他低着头,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克制住那股辛酸的泪水,再次仰起头来,发现木台上端坐的公主正透过一层银丝络子看他。他看不清公主的容貌,却觉出了她好奇的眼神。他忽然想起那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女孩,他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故乡还好么?”翼天瞻问。
“丝柏从它的地面消失,野草就霸占崇高丝柏的位子。齐格林的年木已经被烈火包围,故乡的森林无处不是浓烟。”翼罕叹息,“羽皇已经死去,没有继承人能够号令各个城邦,野心家们争先恐后地冲向战场。整个森林已经变成了战场,而昔日高贵的鹤雪武士变成了飞在天空中的杀手。”
他重新站起来向着羽然俯拜:“公主殿下,故乡需要姬武神的歌声!”
十二
八月初五,瀚州北都城。
比莫干背着双手,在金帐里踱步,铁由和洛子鄢站在他两侧。洛子鄢一早被传唤到金帐里,看见的就是踱步的比莫干。比莫干对他不像往日那么亲近,一直没说话,洛子鄢心里隐隐地有些担忧。
“洛兄弟,今天早晨有消息从下唐来,说要向北都城派遣使节,他们承认我为大君,愿意把当初给父亲的条件转给我。”比莫干终于开口了,“你怎么看?”
洛子鄢沉默了片刻,冷冷地一笑:“和我猜的差不多,下唐不愿承认他们在北陆的外交失败了,他们想从我们手里抢走和青阳之间的盟约。”
“哥哥,这十年来,洛兄弟和梁秋侯对我们可不薄,犯不着为了下唐的人得罪了淳国的好朋友。”铁由说。
“洛兄弟,我不跟你绕弯子,”比莫干直视洛子鄢,“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心里相信的是你。前次我也曾和下唐的使节拓跋山月谈过很久,虽然他是蛮族人,却没有你对我胃口,我觉得下唐用心叵测,不值得信赖。但是我说实话,我也不想在这个时候为了淳国得罪下唐。我们本该在春天开库里格大会,让草原上的部落都承认我大君的身份,但是他们中有些人不愿来,所以我现在还没坐稳大君的宝座。此时任何支持我的人对我都是有利的,下唐国也一样,他们的信谦恭有礼,我也不能一巴掌打在他们的脸上。”
洛子鄢耸耸肩:“大君的意思我很明白,我也不会因此而记恨大君。盟友之间,本来就要相互利用,这个无关我和大君之间的友情。不过,有一条情报八个月以来我始终没有告诉大君,听完之后,大君的决定大概会有所改变。”
“什么?”比莫干警觉起来。
“大君是否还记得去年严冬我冒着被冻死的危险来到北都城,劝说大君及早动手?当时大君有没有疑惑过,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我要不顾一切地往北都城赶?为什么我就不等到今年开春化雪的时候来?”
比莫干点头:“当时疑惑过,但那时候事情太多,我后来忘记了。”
“大君是否知道,前年的深秋,在东陆殇阳关发生过一场诸侯大战。在那场战争中,足有十万人战死,那场大战的结果是诸侯霸主嬴无翳逃离天启城,皇室重新掌握了权力。”
“我听说过。”
“那么大君是否知道,在那一战中有数万人死而复生,和活人作战?”
比莫干一惊:“死而复生?”
洛子鄢沉沉地点头:“皇室禁止散播这个消息,但是毕竟有数万士兵亲眼目睹过那一幕,消息还是流传出来。迄今为止,那件事都得不到解释,掌权的人讳莫如深。梁秋侯非常关心这件事,发动所有消息渠道暗查,最后我们确认了一件事,使那些死者复生的,是现在皇室供奉的国师。他的名字叫做雷碧城。”
“这件事和我们青阳有什么关系?”
“雷碧城大君不认识,那么山碧空呢?”洛子鄢一字一顿地吐出那个名字。
比莫干感觉一股寒气从后背上流过,他想起那个名叫山碧空的大胤国师曾为他的弟弟阿苏勒施展起死回生的医术。这么想下去,雷碧城和山碧空两人的形象慢慢地重合在一起,仿佛同一个人。
“雷碧城和山碧空,是一个人?”比莫干问。
“不,但是他们恰巧拥有相似的力量,又恰好都是大胤的国师,甚至有人说他们长得都很相似。”洛子鄢冷笑,“去年梁秋侯很意外地得到了一个消息,一支东陆旅队去了瀚州北边,他们在那里获得了朔北部世子呼都鲁汗的补给,之后继续向北……”
“继续向北?”铁由大吃一惊,“朔北部的地方再往北都是荒原,一年四季都是大雪,那里什么都没有,没人能活下去!”
“那个旅队的首领,非常像大君曾见过的山碧空!”洛子鄢的声音里透着寒意。
“山碧空?他为什么要去北方?”比莫干忽然间有种极其不祥的预感。
“因为北方有狼!”
“狼?”比莫干疑惑了一瞬间,脸色变了。
“白色的狼,八尺高,不带尾一丈长。”洛子鄢盯着比莫干的眼睛,“大君,你已经想到了,在人类不能说涉足的极北之地,有这么一群狼已经等了三十年!”
“怎么?”铁由看两个人面色深重,却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听来听去只觉得是个可怕的哑谜。
“朔北的白狼,蒙勒火儿·斡尔寒的白狼团,我以为他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比莫干低低地叹了口气,“铁由记不记得,差不多八年前,父亲邀请来访的下唐使团在沙伦堡围猎,忽然遭遇狼群。那匹头狼是白色的,被阿苏勒一刀杀了。那是朔北的狼。”
“我倒是听说过朔北人养狼……可难道是成群地养?”铁由的脸色有些难看。
“成群地养,几千几万匹,而且你看到的那匹白狼如果放在白狼团的狼群中只能算是最小的,真正的巨狼和马一样大,蒙勒火儿的武士就骑在狼背上冲锋。这些人自称‘红骨的勇士’,有人说他们吃人肉喝人血,血把他们的骨头都染成红色。有人说他们长着人形,却有一颗狼心,可以和狼群一起捕猎,而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就会反过来吃狼。但白狼团很少靠近北都城,据说是因为那些巨狼非常怕热。三十年前,朔北部打到北都城下,骑兵中就混着白狼团。有人说那一次阿爸设下埋伏,几乎全歼了他们。”比莫干说。
“他们有多少人?”铁由问。
“三十年前据说是有两千。”比莫干说。
铁由微微松了口气:“两千人不算什么,就算他们骑在狼背上,毕竟只是两千人,难道他们不怕我们的铁刀铁箭?我们青阳可有十万个能上马作战的男人。”
“我并不在意两千人,”比莫干深深吸了口气,“但我在意蒙勒火儿……他若是还活着,比两千个骑狼的男人加起来都可怕!”
“如果我的情报没错,蒙勒火儿简直是恶鬼。”洛子鄢幽幽地说。
“是啊,是恶鬼。”比莫干点了点头,转向洛子鄢,“那么山碧空、雷碧城、殇阳关活过来的死人、蒙勒火儿,这些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山碧空和雷碧城虽然不是一个人,但他们属于同一个组织。当初是这个组织说服了天启城里的东陆大皇帝,说诸侯有不臣之心,应当对外借助蛮族的力量。我想那时在位的喜皇帝相当愤怒,因为离国的诸侯强大起来,攻入了天启城,其他诸侯却各怀鬼胎,不能齐心勤王,他认为皇室的统治无法继续的原因,是外敌蛮族人已经削弱,这时候诸侯内乱就开始了。喜皇帝非常崇拜他的祖先风炎皇帝,他认为风炎皇帝所以能够统合诸侯两次北征,是因为那时蛮族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