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女生>九州·缥缈录> 第二章 东陆密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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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东陆密使 (1)(2 / 2)

“吕嵩郭勒尔,想叫我们屈服,不如杀了我们!我们龙格氏的女儿,不会对仇人低头!”俘虏嘶哑着嗓子喊叫,她挣扎起来。


两个虎豹骑扑上去压着她的肩膀,也不过勉强制住她。他们努力要把她的头按下去,可是龙格沁拼命地仰起头,目光从头发的缝隙中看出去,死死盯着大君。虎豹骑的战士在她脸上狠狠地扇了一掌,她半边面颊尽是血红,可她还是嘶声地喊着。最后战士们捏住了她的两颊,把鞭子柄捅进了她嘴里,她的骂声才变成了喉咙里粗重的喘息。


大君静静地看着她,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就这样了,不要委屈了她们。”


“哥哥,别让给两个小崽子,抢下来啊。”铁由咬着嘴唇,不安地搓着手掌。


比莫干心头热了起来。他不愿放弃这个机会,急忙近前:“儿子帐篷里正好缺几个人,父亲就把她们送到儿子那里吧,儿子不会亏待她们。”


大君还在犹豫,九王却接过了话:“比莫干这次跟着弟弟立了大功,哥哥要是不赏他,就把这两个女人送给他吧。比莫干是仁慈的主子,不会对她们不好。”


比莫干偷偷瞥了九王一眼,掩不住喜悦的神色。九王也对他微微一笑,他们之间不用多说。


“也好,就这样吧。”大君终于点头。


比莫干喜不自胜,上前一步,伸臂阻止了紧紧压住龙格沁的虎豹骑,看那些粗悍的大手捏在少女娇嫩的身上,他心里隐隐地有些发怒。龙格沁全身脱力,侧躺在草里,随着呼吸胸口急剧地起伏着。


比莫干正了正神情:“从今我就是你们的主子,听我的命令,我自然不会让你们吃苦。”


他的话对着两个人说,目光却只在龙格沁的身上。看她马奶一样鲜嫩白净的肌肤,唇色艳丽得像是春天盛开的野罂粟,红裙下身材曲线的起伏像是羊羔柔软的背。他只是不敢看龙格沁的眼睛,有些畏惧她的眼神。


“大王子……真的……要我么?”


龙格沁的声音断断续续。她努力撑起身体,仰起脸来,眸子在阳光下一闪,像是有一抹瑰丽的蓝色。比莫干只觉得唇舌干燥得难以忍受:“当然,我绝不会让你吃苦的。”


龙格沁看着他,慢慢地,她脸上神情温柔起来,“谢谢大王子……”


她声音低了下去,比莫干看见她双唇中夹着些呢喃,却听不真切,不由得弯下腰凑了过去。


“停下!”九王的喝声从背后传来。


比莫干大惊,已经迟了。龙格沁猛地挺身向前,贴在他胸口,“嚓”地拔出了挂在那里的小佩刀。


“吕嵩!”龙格沁的喊声嘶哑而凄厉。


“保护大君!”九王大吼着伸手探向自己的腰间,却摸了空,他随身的战刀留在了马鞍的侧囊里。


他侧身要挡在大君面前,可是大君不知怎么,竟自己踏上一步,九王肩头和他一撞,竟然退了一步。龙格沁的红裙像是一团火影,她挥舞着小佩刀,不顾一切地扑向大君,她和大君之间空无一人(奇*书*网.整*理*提*供)。巴夯按着刀柄横冲出去,眼睁睁地看着那柄小刀在炽烈的日光中晃动,自己却赶不上。


“比莫干!”九王的大吼震耳欲聋。


比莫干的脑子里空了,拔剑的念头就像是光一闪。他侧身铁剑平挥,寒光一闪而灭,比莫干借着余势踏上一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剑切入了人体,斩开背骨,又直推了进去。滚烫的血涌起在半空中,龙格沁无力地晃了晃,向后栽倒,她的羊羔一样柔软的后背裂开了。比莫干松开剑柄,茫然地抱住了她。


龙格沁竟然在笑。她带着刻毒的笑容,用尽最后的力气张了张嘴:“我们真颜部的女儿,谁的奴隶,都不做!”


她猛地一推比莫干的双肩,尸身沉重地摔在草地上。剑柄顶在地上,剑锋猛地从前胸透出来,血和她的马步裙一样的红,在草地上放肆地泼溅开来。


一片寂静,静得可以听见远空的鹰唳。比莫干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那上面龙格沁的血还是暖的。


呜呜的抽泣声响了起来,像是在风里弹着一根单弦。


那个一直低着头的龙格氏小女儿龙格凝哭着爬向她姐姐的尸体,比莫干站起来,无力地退了几步。龙格凝抱住了姐姐,她摸索着按住龙格沁背上的伤口,按着不让血流出来,像是血不流走,龙格沁就还能活过来。可是她小小的手怎么也按不住,龙格沁的身体在她怀里越来越凉,她绝望地看着自己沾满血的双手,埋头在龙格沁的胸前。


寂静中,哭声是那么的刺耳。她一边哭泣一边咿咿呀呀,像是要对姐姐说什么,可是没人听得懂,她是个哑巴。阿摩敕侧过头去,拿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不由得要落下泪来。他想起家里去年死去的那匹母马,那匹小驹子在风雪中围绕着母亲,舔着它的尸体,直到绝望了,才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母亲被人拖走,久久也不发出一点声音。


“来人!来人!拖下去!都拖下去!”九王首先回过神来,大喝着侧身挡在大君的面前。他额头青筋暴跳着,脸色青得可怕。


十几名虎豹骑的战士们从阵列中冲了出来,贵族们这才清醒过来,扈从武士们抢出去把大君围在中间,有人慌乱中控制不住马匹,骏马长嘶着冲撞起来,一片混乱。无数人影在面前闪动,阿摩敕被压着退后,他看见那些虎豹骑手里锋锐的长刀,恨不得冲出去做点什么,可是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冒犯了大君,谁都是死罪。


“阿苏勒!阿苏勒!”有人在大喊,“回来!回来!”


那是老头子的声音!阿摩敕认了出来,他努力撑开双臂,想看看合萨在哪里。他忽然愣住了,而整个人群也跟着他一起安静下来,还有虎豹骑的武士们。他们距离那个咿咿呀呀哭泣的女孩只有一丈远,可是犹豫着不敢推进,世子站在了他们面前。


“回来!回来!”合萨压低了声音喊,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看着这奇怪的一幕。


孩子犹豫着回头看了一眼,合萨拼命地对他招手,他的目光掠过的瞬间,阿摩敕觉得身上一凉,微微打了个哆嗦。孩子也在哆嗦,他转过头去对着虎豹骑战士们的马刀,慢慢地张开了双臂。那件月白色袍子的两袖像是小鹰的双翅,谁都明白他是要做什么了——他把龙格凝挡在自己的身后。


风吹着他轻飘飘的袍袖,他轻而急促地喘息着,虎豹骑知道他害怕。可是虎豹骑们更惊惧,谁也不敢冲过去,那是世子。


“保护世子!擒住这叛逆!”九王再次大喝。


虎豹骑们大着胆子前进,为首的百夫长举刀威吓,抡开臂膀要把世子搂在怀里,他那一刀已经准备对着龙格凝的头上砍下去。刚才九王递来的眼神极其冷厉,这是竖立军威的时候。世子没有闪避,他看着刀锋,竟然伸手要去搂百夫长持刀的胳膊。百夫长惊恐中全力收回马刀,身子失去平衡,狠狠地撞在世子的身上。


马刀落在草里,两人都摔倒在地,世子双手撑着地跪在那里,把女孩挡在自己瘦弱的身下。他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溅到女孩稚嫩的脸上,竟是鲜红的血点。他用手擦去女孩脸上的血,为她拨了拨她额前的头发,挣扎着再次站了起来。像第一次一样,他又张开了双臂,挡在龙格凝的面前。


人群里隐隐有些骚乱,大君脸上阴得可怕。


“闪开!”九王喝退了惊惧的虎豹骑们,他从马鞍上取了战刀,凛然生威地站在孩子面前。


“世子!真颜部的叛逆谋害你的父亲,是我们青阳部的敌人,你要知道自重!”


他提着刀缓步前进,冷冷地逼视着世子,即便是巴夯那样的武士,看见九王的眼神也觉得背上生寒。


世子抖得更厉害了,他小步小步地退后。老头子也跟世子一样抖,胡子颤巍巍地,阿摩敕觉得心都要跳了出来。


世子忽然跪了下去。所有人心头都是一轻,可是世子又站了起来,他艰难地支撑起身体,躬着腰,努力地抬起头。他的双臂垂向地面,手里握着——一柄战刀!


那是虎豹骑落下的马刀,孩子以一个极其笨拙的姿势双手握刀迎着九王。所有人倒抽冷气的声音汇成了一声低呼,世子持刀对准的,是他的堂叔叔。阿摩敕觉得脑袋里一下子空了,那个孩子持刀的笨拙姿势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固执。


九王的下一步踏不出去,他僵硬地停在那里。


“都住手!”大君低吼的声音打破了死寂。


他猛地抬眼一扫,像是有道无形的刀光横扫而过,眼里那块白翳亮得令人心寒。他上前一步抄过了九王手中的刀,挽着他的手一同上马。


“埋了这个孩子。”他瞥了一眼龙格沁的尸体,又看着龙格凝,“那个孩子留在世子的帐篷里照顾世子,就这么处置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人对我说起这事!”


他没有再看儿子,拍了拍九王的肩背:“厄鲁,跟我去地宫祭祖。”


贵族们上了马,追随着大君回城。虎豹骑驻扎在城外,牛角号的啸声中,白旗引着大军去向南面。只留下被践踏过的草原,人少了,风大了起来,阿摩敕戴上他的透镜挡住风沙,和大合萨一起围聚在世子的身边。远去的贵族们小声地议论着什么,阿摩敕隐约听到是关于这个孩子,却听不清,只觉得人们悄悄递来的眼神有些异样。


大合萨上去一根一根地掰开孩子的手,把马刀扔在了一边,无言地摸摸他的头,指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华服贵妇:“阿苏勒,跟合萨回城了,以后英氏夫人就是你的姆妈。”


阿摩敕认识英氏夫人,那是青阳名将木犁的妻子。大君指派这样身份尊贵的夫人当世子的姆妈,似乎是深为宠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受宠的世子却要被送到远离父母的真颜部去。


孩子抬起头看着和善的英氏夫人,没有说话,却摇了摇头。


“阿苏勒,你记不得了么?是英氏夫人为你接生的啊,那时候你还只有一只小猫那么长。”大合萨挽住他的手,比划着猫崽的大小。


孩子还是摇头,侧过头去谁也不看。


英氏夫人和大合萨都尴尬起来。老头子挠了挠自己的光头,无可奈何。


“姆妈已经死了,”孩子往后退了开去,“她死了……”


阿摩敕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只觉得这句话中有着那么浓重的血腥气息。


“苏玛……苏玛……”孩子转向了那个木然坐在地上的真颜部女孩,喊着她的小名。他把颤抖的手伸向她的脸,像是要擦去她脸上的泪水。


女孩的眼睛里满是惊惶,她紧紧把姐姐的尸体搂在怀里,想要退,却退不出去。她忽然狠狠地咬在了世子的手掌上,老头子“哎哟”一声,就要冲出去拉开他们。


可是他忽地止步了。鲜血从世子的手掌边缘缓缓地滴落下来,可是这个孩子却没有动,分毫都没动,甚至连痛楚的神色也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叫龙格凝苏玛的女孩,然后伸出另一只手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


血滴在他白色的大袖上,慢慢地渗开。


“苏玛……是我啊……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孩子的脸上忽然失去了血色,他用力按住额头,似乎无法忍受那种眩晕的痛苦。他挣扎着要站起,却失去了力量,无力地倒在了草丛里。


历史


许多年之后,青阳昭武公吕归尘阿苏勒死在他金色的帐篷中。


临死的昭武公等待着家主和学士们商议他的谥号。他握着大合萨颜静龙的手说:“我曾经立誓要守护青阳和我所爱的人们,可是我错了。我太自大了啊!其实我的能力,只能守护那么区区的几个人而已。可惜他们,都一个一个的离开我了。”


然后他昏了过去,等到家主们把议定的“昭武”谥号传进金帐,他才又一次睁开眼睛,说了一句历史上无人能解的话。


再然后他就死了。


颜静龙平生第一次觉得手中的手掌松开了,垂垂老矣的大合萨忽然忍不住放声大哭,想到许多年前炽烈的阳光下的那个孩子。


“我会保护你的。”其实他的一生只是为了这句话而活着。



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北都城里的帐篷前腾起一柱一柱的炊烟,直飘到天空才悠悠地散去。


阿摩敕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帐篷里的女奴们剥了一下午的旱獭,獭皮抹上石灰填了干草挂在风里吹干,塞得一只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铜盆里面红白相间的旱獭肉一条一条地切好腌好,晚上就有一顿好肉了。


虽然是夏天,不是旱獭最肥美的秋季,不过这是草原上最肥美的东西,是鹿肉羊肉都没法比的,烤起来有种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猎骑队在外面围了一个满是旱獭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只旱獭,派伴当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只给英氏夫人。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将军是长子窝棚里的大人物,这是谁都清楚的事情。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顾昏倒的世子,阿摩敕也没事,就帮着女奴们一起剥獭子。他家祖上是个猎手,至今父亲还时常背着弯弓带着套马索出去打猎,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长腿矫健的好黄羊和一尺多长肥肥的大旱獭,父亲就开心地哼着歌带阿摩敕一起剥皮割肉。那是阿摩敕最最开心的时候,闻着火堆里烧着羊粪的气味,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阿摩敕家里不是大贵族,大贵族也不会送孩子去学习星相。固然大合萨是令常人不敢仰头直视的尊贵人物,可是不知道多少学习星相的孩子才会有一个继承大合萨的身份,而掌握了盘鞑天神旨意的大合萨也终究不是神,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萨都是在战乱中被活活烧死的。选错了主子,合萨就是妖巫。父亲送阿摩敕来大合萨帐篷里学习星相,离去的时候使劲摸了摸儿子的头,至今阿摩敕还老是想着父亲那时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胧胧的像是懂了,又说不出来。


“小合萨剥獭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过来递上一块棉布。


阿摩敕接过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经常来英氏夫人的帐篷,女奴们和他很熟,知道这个年少的贵族孩子没有架子,也都喜欢和他搭话。


女奴们当然没有胆子叫他眼镜龙,都管他叫小合萨。虽然大合萨始终没有说谁会继承他的地位,不过老头子喜欢把阿摩敕带在身边是众所周知的。不过阿摩敕却知道自己的算学并不好,他只是刻苦,有时候却跟不上老头子讲授的速度,这时候老头子就抱着酒罐子长吁短叹,说他小时候若是也这么笨,早被老合萨打死了。


“肉怎么做啊?”阿摩敕把棉布递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咸干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说了今晚要留大合萨在帐篷吃了饭再回去。”


阿摩敕拍着巴掌笑了起来,英氏夫人帐篷里的手抓肉最香,老头子和他都喜欢,老头子喜欢带着他来英氏夫人这里溜达,一多半都是为了来蹭手抓肉吃。夕阳铺洒下来,夏季的草原上流淌着一层沉郁的深红,女奴们三三五五地聚集在一起,低声哼着阿摩敕听不太懂的歌儿,有的在给挂獭皮上油膏,有的在打肉,有的则拿着吹筒引燃羊粪蛋。心里有种慵懒富足的喜乐,阿摩敕伸了个懒腰,转顾周围。


他的心忽然沉了一下,呆呆地看着东方。日暮时候的彤云大山横亘整个东面,它像是一座天然的屏障隔开了蛮族和宁州古森林的羽人城邦,一层淡金色的边镶在大山和天空的分界上,亮得有些晃眼。可是夕阳压不住那些星辰的光芒,七颗铁青色的星从彤云大山下升起,它们的光芒带着冷森森的寒意,像是新磨出来的铁剑。


北辰星簇如阿摩敕自己计算的那样,真的从彤云大山上升起了。


“破军、武曲、廉贞、文曲、禄存、巨门、贪狼……”阿摩敕一一点数星簇中的星辰。


这是罕见的星相,这个季节北辰通常都沉没在彤云大山之下,这七颗星并非天穹上的十二主星之一,可是在历年的星图上,它们的光辉曾经辉耀整个夜空,缓缓地由东方穿越天际划向西方,每一次这样的运转都可能持续数十年之久。而伴随北辰的,则多半是升起的狼烟。


北辰,是战争神祇的星。


“小合萨。”老女奴在一旁小心地问。


阿摩敕回过神来:“嗯。”


老女奴瞅了瞅周围,有些诡秘的样子,不过阿摩敕注意到周围那些忙活的女奴忽然都有些停顿,向着这边偏过头来。


“小合萨知道世子的事情么?”老女奴压低了声音。


“世子的事情?”


老女奴有些犹豫,嘴唇嚅动了半天:“都是听别人瞎说,说世子是不祥之人呐。”


“不祥?”


“小合萨,我们不懂天神的旨意,你是懂的,人真的有命星这回事么?”


阿摩敕沉吟了一下:“星命是星相里面最复杂的东西,我没学那么深。不过大合萨说,要推算人的命运,需要计算几十颗几百颗星的轨迹,就算这样,往往也都算不准。单凭一颗命星推断人的命运……我想是没有的吧。”


“可是他们说……”


老女奴的脸色忽然变了,把布手巾塞回围腰里面,低头端起盛着獭肉的铜盆去洗刷了。阿摩敕抬眼看见大合萨双手抄在袖子里,和英氏夫人一起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那座帐篷是给世子的,阿摩敕听说世子不会住在侧阏氏的帐篷里,而是和姆妈住在一起。


“大合萨先吃些东西吧,”英氏夫人的神色有些忧郁,“世子会醒过来。”


“嗯。”老头子双臂抱紧,佝偻着点点头。


他一惯是这个模样,和放羊的老牧民也没什么差别,全不讲什么体面。不过阿摩敕觉得他有点心事,目光低垂着心不在焉。


“阿摩敕,吃夫人的手抓肉了。”老头子过来拍了拍阿摩敕的肩膀。


阿摩敕应了一声,转身的瞬间,看见忙活的女奴不约而同地扭头看他们三人的背影。他愣了一下,觉得那些目光如此陌生,全然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些朴实善良的女人。老头子察觉到他的走神,随着他扭头去看,女奴们又一起低下头去忙活,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阿摩敕心里忽然沉甸甸的。


喷香的獭子肉盛在小铜盆里呈了上来,老远就闻见辛辣的香气。


阿摩敕搓着手掌,肚子咕噜叫了一声,老头子不轻不重地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饿死的小鬼,看见吃的就这样,将来怎么做合萨?”


阿摩敕已经没精力管这些了。英氏夫人做的手抓獭子肉垫在黑粟饭上,红白相间,细细地抹了胡椒和大盐粒子,上面还洒了清香的野菜。一层汪汪的獭子油盖在黑粟饭上,有股腊肉的油香,一点不带膻腥。他大把地抓起来往嘴里塞,几乎咬到自己的手指。


老头子歪嘴笑着看他,却没有吃肉,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把那个白铜的酒罐子灌满了,只是看着铜炉里取暖的那堆火出神。木犁将军没回帐用饭,只有英氏夫人在旁边缝着羔羊皮筒子陪着。


阿摩敕吃了几口,舔着手上的油,看看英氏夫人,又看看老头子。


“木犁不想让世子住在这里。”英氏夫人就着头上的油擦了擦针,低着头继续缝纫。


“因为那鬼话?”老头子脸色阴阴地发问。


“嗯。”


“砰”的一声,老头子重重地把酒罐子砸在小桌上,“木犁自己是什么?当年也不就是一个奴隶崽子?千人踩、万人踏,一辈子放羊不能翻身的命!连马毛都摸不到一根,还上阵打仗?现在自己是贵族了,带兵了,倒有这个架子了!”


木犁是柳亥将军的蛮族名字,他当年是大贵族巢氏家的一个放羊奴隶。大君吕嵩娶了巢氏的女儿,从奴隶中提拔了木犁,赐给东陆姓氏,为他起名柳亥,如今统领着整个虎翼帐六七千骑兵。阿摩敕知道老头子和木犁很熟,却从没听过他把这些旧事扯出来说。


英氏夫人低低叹了口气,只是缝纫并不抬头。“世子是我接生的,我舍不得他。大君要我当世子的姆妈,木犁也不敢真的说什么。不过连他都这么想,再加上下面议论纷纷的,对世子总是不好。”


“什么世子?也还是个孩子!木犁动这个心思,是不是长子窝棚那些人的主意?”


“大王子倒是真的不在乎这个。谁也没指望世子真能继承大君的位子,大王子要争,也是跟三王子争,木犁还不至于为了大王子就这样。”


“大王子!三王子!”老头子鼻子里狠狠地哼出一声,扭过头去不言语了。


帐篷帘子被人猛地挑开,奴隶进来跪下了:“大合萨,夫人,世子醒来了!”


老头子猛地跳了起来,像是屁股下面着了火。英氏夫人也疾步跟了出去,阿摩敕恋恋地抓了一块獭子肉含着,追上了两人的步伐。


世子帐篷里点了一盏油灯,灯下窗前坐着一个宽袍的东陆大夫,正捏着世子的手腕把脉。看见三个人进来,急忙伸手阻止。大合萨和英氏夫人也不敢出声,静静地站在帐篷口,看着那个大夫轻手轻脚地把完了脉,给世子盖上了皮褥子。他端起了灯,示意三人和他一起出去。老头子分明是想过去看看,可是却被那个大夫以眼神制止了。阿摩敕知道那个大夫的身份,是东陆有数的名医,名叫陆子俞,本来他只是游历过来采摘草药,却被大君奉上金银和皮毛,硬是留住了。


阿摩敕远远地看了一眼,世子静静地躺在那里,眼睛清亮亮地望着帐篷顶。他们进来的时候他侧了一下头,却只是沉默。


在他就要合上帐篷帘子的瞬间,忽然听见一个低低的声音:“合萨……”


老头子激动起来,抢过大夫手里的油灯奔了过去,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世子,把阿摩敕也吓了一跳。


“合萨……苏玛……”


“苏玛没事,苏玛没事。”老头子握了握他的手,“明天你就见到她了。”


孩子点了点头,双眼无力地合起,静静的连呼吸声都没有了。


“阿苏勒!阿苏勒!”老头子呆了一下,有点失控地大喊起来。


陆子俞上去探了一把,用力扯着老头子的衣襟就把他给拖了起来。这个大夫也是出了名的暴躁,他看病的时候,贵族和大君都得在帐篷外候着,一个都不能例外。


“只是睡过去了!”陆子俞压低了声音,“刚才只是心神不宁,才醒了一下。”


阿摩敕站在帐篷外,月光透了进去,他又回头去看那个孩子睡梦中清秀的脸,想到那个咿咿呀呀的哑巴女孩,想这个孩子只是为了惦记那个小哑巴才在极度的虚弱中醒来。


英氏夫人把帐篷帘子放下,隔绝了他的视线。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老头子的声音唤回了阿摩敕的心思。


他一转眼,看见几个女奴贴在帐篷的侧面偷听。她们像受惊的鹿群那样散开,远远地逃进黑暗里,阿摩敕就着火光,看见了傍晚那个老女奴回望的老脸,带着某些神秘的表情。


“陆先生,世子怎么样了?”英氏夫人问。


“没有大事,一路上过于劳累。而且根据九王随军的医生说,世子从乱军中被救出来,似乎受了很大的惊吓,他最近这些日子里吃得很少,睡得更少,又经常在夜里无故地惊醒。以他的身体,当然经受不住。现在病倒了却能够安顿下来,对他反而是好事。”


“那么世子的旧病……”


“心阕的病症,我的老师都没有把握,我也无能为力。古卷中说世上有一门补心之术,可以打开胸腔修补心阕,八年之前我的老师为世子看病之后返回东陆,一直不停地钻研心脏和血脉的知识,临死还念念不忘,说补心之术恐怕无法再现人间。”陆子俞叹了一口气,“人力有时而穷,我的资质不如老师,多说也无益了。”


他微微躬腰行礼,也不道别,就这么提着药袋去了,漠然的神色中有股遗憾。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着他的背影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晚上想借夫人的帐篷住住,明早看看世子怎么样了。”老头子说。


“合萨要住,我让奴隶们去打扫一间大帐篷。”


“不要麻烦,给我一坛子好烈酒。”老头子摸了摸肚子,“还有手抓肉饭,我也饿了。”


夜深人静,英氏夫人也告辞回去睡了,帐篷里只剩阿摩敕和大合萨。


老头子盘着腿坐在地上,一口手抓獭子肉就一口酒,也不知道他这样子吃了多久,嘴里哼哼唧唧地唱着草原上牧民常唱的调子,似乎隐隐有点醉了。阿摩敕睡不着,只是靠在帐篷口边想心思,想那个眼睛清亮亮的世子,又想那个哑巴女孩,想北辰的升起,又想大君从九王手里接过的那个朱漆匣子。想着想着,他在地上排开了算筹,开始计算北辰的轨迹,却越算越乱,似乎总是缺少了什么,算式就是凑不整齐。


他沮丧地蹬乱了算筹,掀开帐篷帘子想透透气。忽然听见风里传来低低的人声,隐隐听到似乎说到世子,又似乎听到“谷玄”两个字。他的心里“咯噔”一声,对于星辰的算家,“谷玄”两个字实在是个禁忌的字眼。他偷偷看过去,是英氏夫人的那些女奴,似乎是夜里起来上最后一次马草,她们提着油灯小步走着,眼神往世子帐篷那边瞟着,油灯的光拉得她们的影子细长而飘忽,像是暗夜中出行的鬼魅。


背上没来由地掠过一丝寒气,他刚想放下帐篷帘子,已经快睡过去的老头子忽然“噔”地蹿起来。刚才还东倒西歪的老头子现在凶得像个要吃人的豹子,在帐篷里转了一圈,抄起一根最粗大的马棒踢开帘子大步出去了。阿摩敕想拉住他,却被他带了一个跟头。


“合萨,别!”阿摩敕追了出去。


他愣了一下,看见老头子抄着那根马棒,一副上阵冲杀的架势站在自己的白马旁边,一身麻布长袍扯开了胸襟,灯火照在他的身上,蒙蒙的一层红光。他摇晃了两下,打了个嗝吐出一口酒气,忽然抄起马鞍上的铁镫,拿着马棒使劲地敲了起来。金属的震鸣在夜色蒙蒙中分外地刺耳,仿佛把人的顶骨都要劈开那样。已经入睡的羊群被惊动了,马嘶声也从后面传来,女奴们更是受了惊吓,战战兢兢地跪拜了,连上前也不敢,惊慌地退去了。


在帐篷里的人出来之前,老头子抛去了马棒,扭头就回了帐篷。阿摩敕跟着钻了进去,只看见老头子坐在床上,缓缓地擦着火镰,在绿玉嘴的烟锅里点了一锅烟,长长地吸了一口。烟雾袅袅地腾起,包围了他。阿摩敕不太敢动,老头子很少这么严肃,他低头看着烟锅上一闪一闪的红光,沉默了许久。


“来!”老头子拍了拍身边的床,让阿摩敕在自己旁边坐下。


他抽着烟,又沉默了很久。


“阿摩敕,你是我的学生,蛮族的未来也许跟你有关吧,那么有些事情,老师总要说给你听。”他抓了抓自己的光头,“只是怎么说呢……”


“从头说起吧……要从我们蛮族的历史说起。”老头子起身往篝火里扔了几块干柴,幽幽的火星腾起来,火光照着他瘦削的脸,“也许你听人拉着马鬃琴唱逊王的故事、钦达翰王的故事,就以为那是我们蛮族的历史了。不过几千年来,蛮族有几个逊王和钦达翰王那样的英雄呢?真正的历史,在瀚州草原的每一根草下面。”



这片土地被叫做九州,也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传说有个神帝统一过整个世界,给它划分成九个州并起了名字。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个神帝是谁。我们北陆有三个州,殇州、瀚州和宁州。有人说北陆是古代一条巨龙,它活了很多年,终于死了,沉积在海床上,泥沙堆在它的骨头上,变成了北陆。殇州是它的头,从头里生出了夸父族,又高又大,凶猛得像是野兽;宁州是它的尾,生出了羽族,又轻又柔软,可以飞上天空;而我们瀚州的草原是龙的胸膛,从心里生出了我们蛮族,最勇敢。


东陆人喊我们蛮族,我们不介意。对我们草原的男子汉,“蛮”是勇气。我们的战士拿着战斧和大钺,骑着套来的野马,东陆人看见我们的骑兵就只有逃跑,他们的剑和铠甲是比我们的好,可是打仗赢的总是我们蛮族。


其实草原是个苦寒的地方,只有野草长得最好,却不能耕种。听说东陆宛州种稻米,一年可以熟三季,可我们在南方的草原上烧荒种麦子,好年份也只不过出产一季。粮食不够吃,就得死人,如果不打仗,不去抢别人的粮食,根本就活不下去。


所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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