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禁止私下打架斗殴,违者鞭十下,若出现伤亡,试情况惩罚加重;第二条,禁止浪费食物,违者鞭十下;第三条,城池内禁止随意拉撒,违者鞭十下;第四条……”龙部落的三座城池,源城、赤城、竹城,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一批族人成年礼后,刑部部长木逸、刑部赤城分部长山言、刑部竹城分部长鹰修三人分别在三座城池向所有的族人宣布龙部落的第一部律法——《律法十条》。是的,龙部落的第一部律法仅仅只有十条。龙部落还是一个施行公有制的部落,能够用到的律法的并不多,苏焱经过仔细思考后,删删减减只剩下这《律法十条》,简单明了,族人们听了都能够理解,若是换成一个私有制社会,那律法的条数会增加到十倍以上。就比如苏焱前世里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地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它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将《律法十条》与《汉谟拉比法典》对比一下就能看出来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的巨大差别,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社会由简单变得复杂。公有制社会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少,大家都是一起劳作,食物“平均”分配,连住房都是近乎一样的,什么事情都是王说的算,族人们只需要听令行事就好。换到私有制社会,需要考虑的事情大大增加,不过随着龙部落的人口不断增加,从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发展是一条必须走的路,在这个过程中,龙部落的律法也会不断增加,用以维护龙部落内部的安稳。《律法十条》除了正文十条规定,还有几条备注:“第一条备注,《律法十条》适用于龙部落所有年龄段族人,其中十二岁一下族人违反律法将会有父母代替。”所谓子不教,父母之过,父母必须好好教育看管自己的孩子,另外这条备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第二条备注,王乃律法制定者,不受律法限制,有权利修改律法和免除族人的惩罚。”书面上确定王的权力,连各个氏族的族长还有巫都要被律法限制,王却不会,还有赦免族人的权力,王在龙部落至高无上。其实《律法十条》对龙部落的人们限制并不大,族人们本就应该这么做,现在由苏焱纸面列出来,让族人们牢记于心,切记不可违反,成年族人还要管教好自己的孩子,习惯要从小时候养成。随着刑部的建立,礼部也一同建立起来,礼部部长由比苏焱大二、三岁的蛇巫担任,礼部赤城分部长由年轻的虎巫担任,卢布竹城分部长由已经三十多岁的鹿巫担任。随着老一代巫的逝世,龙部落的各大氏族都快由新一代巫接任。礼部负责的事情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原本巫主要负责祭祀、治病、记录知识这三个事情,但是担任职务后,他们的事情变得更多,原本蛇巫、虎巫、鹿巫三位都不想接任职务,不过有苏焱这位王的命令在,苏焱还耐心的对他们进行劝导,他们才担任部长和分部长的职务。苏焱想要对巫进行一点改变,巫本就是一种职业,只不过因为与神扯上关系,让他们在普通族人眼中变得“高不可攀”,不能轻易接触,巫也是人,应该让巫更好的融入到部落中。苏焱最想要改变的是巫不娶妻生子这一项,族人们都有生育后代的资格,巫不应该排除在外。随着礼部的建立,一切都会慢慢改变。……今年龙部落一共有二百零六位男性族人和二百一十位女性族人成年,截止开春祭祀当天,龙部落总人口几近一万五千人,其中成年男性族人刚刚过两千,成年女性族人三千五百余人,另外还有一百四十六个奴隶。开春祭祀结束后,龙部落并没有忙碌着准备对外征战,待春耕结束后,苏焱会亲自带领队伍分乘五艘船进攻大河南岸的牛部落。征战队伍全部由成年男性族人组成,三个城池的狩猎队全部加入到其中,另外再从三座城池的预备队中调集四个屯,一共十个屯,船队所有人加一起将接近五百人。十个屯组成的征战队伍,即使面对两倍、三倍的敌人,征战队伍亦能轻松击败,这是龙部落征战多年来诞生的信念——龙部落战无不胜!在春耕前的时间里,征战队伍所有人将会集中训练源城进行训练,要在陆地上训练,也要在船上训练,可别船只在大河上航行时有族人晕船。族人们出现晕船的可能性很小,不过还是有一定几率发生,需要提前克服,若是克服不了,只能更换人员,征战队伍必须保持战斗力。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春耕开始,连征战队伍的族人们都要加入到春耕中,今年龙部落将会种植六万亩粟、九千亩麻、九千亩黄豆。龙部落大部分成年族人和十二岁以上的未成年族人都投入到春耕劳作中,相当于每个族人都要耕种十多亩土地,即使有人力犁在,目前龙部落耕种土地的面积几乎达到龙部落的上限,毕竟人也是会累的。春季第三个月到来前,春耕结束,五艘甲型船在竹城码头停靠,征战队伍在竹城休整一天,明天就是龙部落正式南下出征牛部落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