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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1 / 1)

连锋呼吸慢慢变重。云缓平时最爱撒娇,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时候十分危险,不该对连锋撒娇。他现在很困,又打了个哈欠,眼泪都出来了,只好偷偷在连锋的衣服上蹭干净。蹭干净之后似乎有点心虚,把连锋的衣服当成擦泪的帕子究竟像什么样啊,所以脸颊再蹭蹭连锋的胸口,装作是无意之中碰到的,不是故意用连锋衣服擦泪的。连锋生得高大,云缓在他怀里看起来很脆弱,显而易见云缓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他攀在连锋的肩膀上,只觉得两人在一起很温暖。他在好朋友怀里贴贴又怎么了。连锋把云缓的小动作全收在了眼底。他慢慢冷静下来,将云缓的墨发重新束好,再整理了一下云缓的衣物:“桌子上有红豆酥,今天早上买来的。”云缓慢慢的伸着懒腰从床上起来,他在桌子上找了一下,果真翻出两盒红豆酥。作者有话要说:第34章窗外雨潺潺。云缓低咳了两声。他说不清为什么咳嗽, 大概春天到了,天气忽冷忽暖,风中飘来不知名的花粉, 所以这些时日总是低咳。后半夜就开始下雨, 点滴雨声在夜里格外清晰,顺着青瓦低落在地上,每一声都穿过纸窗传到了房间里。云缓睁开了眼睛。天色已大亮,新换的烟墨色床帐上以银线绣着蝴蝶花纹, 云缓不知道为什么床帐会换成这么暗淡的颜色, 光都不怎么能从外面透进来。他从床帐里伸出一只手, 修长的手指撩了深色帐幔, 接着一身素色里衣的云缓从里面光着脚走了出来。对了, 现在并不是清晨而是午后,天色大亮自然正常。至于午睡——昨晚云缓被雨声吵得心绪不宁, 一直没有睡好觉, 白日里才有心思补一场觉。茶水在红泥火炉上沸腾滚动,茶叶经洗冲过后,将澄澈的泉水染成浅浅的绿。云缓漫不经心的坐在桌前喝茶, 宽大的白色外袍披在清瘦的身上,侧颜在窗边光亮下而有些许温柔。王妃那边派了人来请,他晚些时候要向王妃请安,不晓得慧明这个老和尚还在不在王妃那边。这几天王府里人来人往,凛州其他家族知晓伯山族的王子和公主过来了, 纷纷来王府做客庆贺。每天晚上都能听到花园里传来的各种乐声。......陌那持与陌那鸢这次过来, 肯定是想同凛州联姻稳固关系。凛王在凛州的地位不言而喻, 尽管凛州成了麒朝的领土, 只要凛王发号施令, 凛州各个郡县的族群都愿意听从他的命令。凛州可以归顺在麒朝手中,自然可以再分裂出来。伯山族是一个很开放的部落,从他们狂放不羁的衣着上便能看得出来。这里的族人无拘无束,男男女女只要互相喜欢,便能缔结婚姻生活在一起。简而言之,陌那持可以娶凛王的一个女儿回去,也可以带凛王的一个儿子回去。陌那鸢同样,倘若陌那鸢带回去一个云家的小姐,她以后在伯山族不用再嫁人,可以分割更多伯山族大汗的财产。在自由之下,这些部落同样残忍。他们承认强迫而来的关系,在伯山族,倘若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但另一个人不喜欢他,只要他能将对方驯服,对方便属于他。这种驯服既包括情感上的追求,也包括一系列的暴力手段。所以伯山族无论男女都能征善战,别看陌那鸢长得十分漂亮,凛王府七个公子之中,能打得过她的恐怕只有世子与二公子云永泰。凛族内部阶级分明,崇尚高贵的血统,长幼有序尊卑分明,把非贵族的子民视为牛羊一般的奴隶。这个部落更崇尚武力和年轻康健的躯体,年龄较小的孩子一旦长大,那他便是部落的继承人。陌那持年轻、英俊,身体强壮,毫无疑问的,他肯定会是伯山族下一个大汗。伯山族的臣民们都尊重这个野心勃勃的年轻王子,但是,陌那持自幼便喜欢男子。午宴上,陌那持不耐烦的举着酒杯,他冷酷的目光落在陌那鸢的身上:“你有没有见到王府的小姐?”陌那鸢嗤笑一声:“大概因为麒朝的使臣在这里,凛王这些天对我们客客气气,不敢让他的女儿们出来。昨天晚上我偷偷溜到了各个小姐的院子里看了看,她们之中有些确实漂亮,可是,并不符合我的要求。”陌那持长眉蹙起:“哦?”陌那鸢道:“我说过,我只会选择比我漂亮的女子成亲。”陌那鸢野性难驯,她对大汗之位有觊觎之心,陌那持早就看陌那鸢不顺眼了。只是,伯山族看得惯兄弟为了权力互相厮杀,却看不惯男人杀害自己的母亲和姐妹。如果陌那持贸然除去陌那鸢,一旦被人发现,他在伯山族便声名扫地了。陌那持并不希望陌那鸢找凛王府的小姐,他希望陌那鸢随便找个伯山族的男人嫁了,日后再不回来争抢自己的汗位。陌那持绿色的眼睛扫了她一下:“你随意,我不会管你。”“说起来,王子不也没有找到心仪的人?”陌那鸢笑笑,“凛王府里的五公子,还有那个堂公子,长得应该合你口味吧?”陌那持看了云煜一眼,再看向云尧。这两人都是那种长相斯文的,最起码不是世子云广陵及云永泰这种强健壮硕浑身肌肉的类型。说实话,这两人确实算得上万里挑一的好看。陌那持道:“那位五公子城府深沉,他看我的目光里带着算计,似乎要对我做什么坏事,绝对不是善类。至于那位堂公子,他穿着品味不错,打扮得十分出色,但是,他的性情不够稳重,眼皮子太浅,带回家去会给我惹大麻烦。”这次来凛州,陌那持带来了许多珍宝献给凛王。按理说,应该让世子先行挑选,明面上是挑选,实际上是按照次序去拿,因为物品的尊贵程度都按照次序排好了。结果云尧凑到了最前面,眼巴巴的说他想要这个想要那个。这么郑重的场合,无论如何云尧都该谨遵本分,等凛王自家的公子挑选过后他再挑选。可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事后反而自证身份般对陌那持道:“我在伯伯面前长大,伯伯很偏爱我”。陌那持以后要继承汗位,在伯山族,大汗的正妻被称作恪尊。要是陌那持娶云尧这样的恪尊,日后家里来了客人,客人献上什么东西,他还没有发话,恪尊便不知礼数的上去挑选,那像什么样子。这个堂公子虽受凛王喜爱,实在不是最合适的人选。陌那鸢玩味一笑:“七公子呢?接我们那天他出现了,他真是风雅啊,恐怕整个凛州的奇珍异宝堆积在凛王府中,灿灿光华不及他容色半分。”陌那持:“……”陌那持知道陌那鸢讲话实事求是,很少夸张。现在陌那鸢毫不避讳对那个七公子的赞美,他反而觉得这是什么了不得的陷阱。陌那持道:“未必如此。”陌那鸢这番话本就是为了试探陌那持那天有没有看到云缓。眼下听他这么讲,那就是没有看见,不然他肯定不是这样的回应。陌那鸢同样不希望陌那持得到凛王府的襄助,她对汗位有几分想法,奈何她不是最正统的继承人。云缓的事情,陌那鸢这两日打听过。据说这个小公子是王妃的小儿子,自幼体弱多病温柔乖巧,因而王妃十分宠溺。王妃生的儿子往往会尊贵一些,加上这个小公子生得过分动人,陌那鸢多多少少会担心陌那持会看上对方。现在看来,王妃这些时日不准小公子出席这些酒宴,陌那持完全没有接触到这个小公子的机会。如此也算顺遂了陌那鸢的心意。陌那鸢素来神出鬼没,她不像麒朝这些大家闺秀般穿着厚重的衣裙,一身利落的衣着方便她各处奔走。傍晚时分,云缓要去王妃的住处请安。走到半路上,突然听到声响,一串微黄的手链落在他的脚下,云缓忍不住抬眸,看到一位穿着深青色长裤的姑娘晃荡着双腿坐在墙头上。麒朝的姑娘不会穿这种裤子出门,在她们看来这极不雅观。伯山族无论男女都要出门狩猎和畜牧,他们追求干脆利落,男女都穿裤装。云缓把陌那鸢的手链捡了起来:“公主,你的手链。”陌那鸢伸出修长的手指,从云缓手心接了过来,她对云缓一笑:“你就是七公子么?本以为你是一眼看过去好看,没想到你这般耐看,越看越觉得巧夺天工,我猜想,雪神创造你时一定很愉悦。”陌那鸢这句赞美对伯山族的人而言相当之高。这个朝代不同种族部落之间有他们自己的神明去信奉。伯山族至高无上创造万物且能毁灭万物的神明是雪神,他们的生死都和雪息息相关。伯山族至关重要的水源是高山上的冰雪融化,雪化成水滋养土地,万物才能复苏。每年冬天的暴雪会给他们的部落带来很大的生存危机,暴雪太多的年份里,他们牛羊会死大半,需要冒着生命危险抢劫其他部落。在他们看来,能带来灾难和生机的事物就是他们的神明,倘若夸赞时带着神明,则表示他们认同这个人。云缓倒不认为自己真的这么好看。他一直认为别人夸赞他好看只是因为他的父母是王爷和王妃,因为他不像兄长那般骁勇,没有别的优点可夸,只好夸他长得不错。所以,面对陌那鸢的夸赞时,云缓并没有太在意,他还要去给王妃请安:“公主,我还有其他事情,告辞。”“慢着。”陌那鸢从墙上跳了下来,“你知道这串手链是用什么做的么?”云缓仔细看了一番:“是兽牙吗?”陌那鸢笑嘻嘻的道:“我家那边有许多狼群、豺狗、豹子和棕熊,伯山族的猛士每杀死一只野兽,会取下它们一颗牙做成首饰,我十四岁便骑马打猎,这串兽牙全是狼的犬齿,它们全死在我的手中。在伯山族,男人之中,陌那持是英雄,女人之中,我陌那鸢是翘楚。”云缓夸赞:“公主着实厉害。”陌那鸢笑道:“不觉得我可怕么?我和你的姐姐妹妹不一样,她们应该只会骑马,不会杀人,和她们相比,你喜欢哪种?”“春花与秋月俱是美景,一旦比较便落了俗套,家中姐妹牡丹染罗裙,公主是鲜血代胭脂,各有不同之处,亦无法比较。”王妃才情那么高,未成婚前便是出了名的才女,云缓得她教导,一言一行极为端方。世家公子的温润与教养,在他身上展示得淋漓尽致。陌那鸢本来打算吓唬吓唬云缓,让云缓不敢接近自己的族人,从而远离陌那持。与云缓交谈几句,她发现凛王府这个七公子不仅长得明净俊秀,言行举止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迷人味道。她道:“你们汉人都这般么?汉人家庭的小姐也是你这般温柔有风度?”云缓微微一笑:“我是凛族人,并非汉人,有一半汉人血统。”虽然王妃是汉人出身,但这个朝代孩子的身份多半是随父亲。陌那鸢道:“你去见王妃?带我一起?我想看看你母妃是什么模样。”云缓不可能带着陌那鸢一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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