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妹妹,平时最爱美,皮肤嫩得可以滴出水来,她只用了一年就从里面出来,她进去的时候十四岁,你觉得自己会比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还差劲吗?”灵隐笑着让人去给他重新泡了一杯咖啡出来:“相信自己,我不可能送你去地狱,只是一个能够提升自己的地方,没你想象中的那么恐怖。除了环境艰苦一点,那里的氛围,我想,以你的性格,你绝对会喜欢。”
花花递给他一个鬼才信你的眼神。
“到地方你就会知道我有没有骗你,绝对是你喜欢的地方。”
花花就是不信,死都不信,他绝对不会爱上沙漠的。可是以后,他却发现,灵隐真的没有骗他,他竟然真的爱上了那里,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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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犹如指尖流沙,过去整整半个月。
十一月,加拿大进入纷飞的枫叶国,不用刻意地去找寻枫林,因为只要踏上旅程,枫叶就会带着饱和的色彩牵引你的视线。
无论是自驾车、徒步旅行、骑自行车或者泛舟湖上,你都会看到如马克赛般红的、黄的、橘红的、褐色的、金黄的色彩泼墨于碧水蓝天之间时,让你的视野在油画和影像之外,笼罩在一片色彩斑斓之中。
此时此刻,辰星坐在车子里,穿梭于这样的万种“枫”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