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玉坐在前面开车,转过头温柔地问着他:“崽崽,晚上想吃什么?我回家给你做好不好?”
两个人结婚七年,阮玉经常为自己没有个孩子而感到遗憾,于是对这只名叫“狗崽儿”,小名“崽崽”的哈士奇,越发越好。
陈督:“汪——”
很显然,不管是陈督还是狗崽儿都没办法回复他。
汽车一路行驶。最终停在了一个陈督从来没见过的小区门口。
他被抱下车的时候抬起狗头看了眼小区名:西伯利亚。
哈?这是啥地方??
陈督这辈子从小到大住别墅长大,第一次踏足小区,不禁陷入了思考。
阮玉为什么会搬家到这?
莫非是已经再婚了??
不是吧卧槽!这小区一看就中档水平,地段也不是很好,一套房最多两百万!嫁这里来嘎哈?喝西北风吗?
虽然他自认为,阮玉新找的对象肯定不可能比他帅比他有钱,但是也不至于一下掉成这个档次吧?
陈督的一颗老狗心百转千回,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直到阮玉掏出钥匙打开了家门。
然后把它放了下来,对它说着:“崽崽,这就是我们的新家了。喜欢吗?”
噢。
原来,只是单纯的搬家。
而当陈督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宛如一只真正的狗,撒欢在家里跑了几圈了。
——等等,老子好像已经和他离婚了,他找啥样的对象明明和我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陈督的四肢逐渐僵硬,伸出前爪给了自己狗头一下,你妈的,身体记忆真是害死个人!居然跑的这么麻利!
不过,阮玉为什么要搬家?
陈督绕到了厨房,蹲在了地板上,看着正在专心致志做饭的阮玉。
美人就是美人。
看了七年还是这么赏心悦目。当年结婚的时候,陈督22,阮玉21。七年过去,时间对他如此宽容,仍是当初那样一尘不染的小漂亮。
阮玉其实并不会做饭。
刚结婚那阵,他曾经试图给陈督做过早饭,模样倒还不错,只是不知道为啥,味道千奇百怪,食难下咽……陈督用尽毕生功力才没当场吐出来。
末了,还要言不由衷地夸奖:“谢谢。”
并且,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握住了阮玉的小白手,深情款款地说着:“我舍不得你进厨房,以后这些小事就让厨师来吧。”
从此之后,阮玉应该再也没进过厨房。
而如今,阮玉小心翼翼地切着菜,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是与他见惯了的温柔小意的微笑与众不同的容光。
看样子是非常喜欢下厨。
陈督陷入了反思。他当初做的是不是太绝对了点,也许人家只是想做饭,自己吃不吃只是附带。
不过想这些有什么用呢。他其实从来也没想过去了解阮玉。
阮玉这个名字对于他的意义,在过去,只是他的法定配偶,而现在,是他的前夫。
阮玉大概是太久没进过厨房,炒菜的十分不熟练,切的七零八落的西红柿被丢进了油锅了,兹拉蹦出好大的油花子。
翻炒,倒进蛋液,加葱,最后出锅,看上去倒还有模有样。
……也只是看上去而已。
陈督心有余悸的想着:想好老子现在是条狗,应该轮不到我试毒。
——再等等,说起来为什么老子这么毫无违和感的接受了自己变成狗的事实啊?!
一碗白饭,一份西红柿炒蛋,一份蔬菜汤,这就是阮玉的晚饭了。
阮玉把他抱上了饭桌,给他的食盆里加上了进口狗粮。
大概是变成狗的原因,陈督觉得这狗粮的味道真是该死的甜美。
然而阮玉却没有立刻上桌吃饭,而且起身去了卫生间。
安静的房间内响起了淅淅沥沥的水声。
陈督四肢并用走了过去,发现原来是阮玉的手背被油烫到了,起了个红红的点。
他低着头,用冷水冲着自己的伤口,垂下的刘海有些长,遮住了他的大半表情。
只是从紧抿着的唇线看来,阮玉这时候大概是没有笑的。
哎,你说你。
不会做饭就请保姆嘛,我一年分你这么多钱,你连个保姆都请不起吗。
这么漂亮的手,要是留了个疤,多可惜啊。
然而陈督张开嘴,只是说出了一连串的:“汪汪,汪汪汪~”
就在此时,阮玉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阮玉愣了一下,抬起了头,对卫生间门口的陈督道:“崽崽,去帮我把手机拿过来一下。”
咦?狗的智商有这么高吗?都能帮主人拿手机了?
陈督心里一惊,身体却宛如有记忆一样向沙发狂奔过去,找到了正在沙发上嗡嗡作响的手机。
然而,当陈督看见了手机上的来电人的时候,却不可避免的愣在了原地。
上面写着两个字。
——“陈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