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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1 / 1)

重生之沉云夺日 “日哥日哥!别说兄弟不罩着你,抽一根,包你欲仙欲死。”少年仔勾着我的手臂,顺势揽过我的肩,一说话嘴里的漫漫烟味儿熏得我的头有些晕。 “不、不用……呃——” 说来,虽说杜亦捷管他们叫我日哥,毕竟几个都快成年的孩子毕恭毕敬地叫着另一个孩子日哥,实在有些……故此,这帮子里我除了和杜亦捷闲来还能说上两句话,一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杜亦捷叫我和他们聚了几次,皆是逼酒飞烟弥漫——我、我这把老骨头,憋得实在辛苦。 杜亦捷一伙人平时没怎么上课,总聚在操场那大树下或者是空置的课室,自那日后隔三岔五就会拉着我聚上一天。自此,我好好学生的形象禁不住动摇起来,就连班上同学瞧着我的目光也带了三分怜悯、七分恐惧,班导刘女士也找我约谈了一回,循循善诱地握着我的手,说:“任同学,遇到什么难处校方一定会保护你,你要为了你的前途着想,三思而后行……”诸如此类。 故此,我感到万分惆怅。 杜亦捷想来也是知道我和他们插不上话,之后也没怎么理我,就拉着我坐他旁边,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聊,杜亦捷极少说话,多半时候只是扯一扯嘴角。杜亦捷抽着烟的手势挺好看,上一世记忆之中,也只有王筝拿着雪茄的姿势,能轻易让人怦然心动,只是王筝烟瘾不重,极少在我面前抽烟。 我记得王筝的秘书李玲曾这么说过:『真瞧不出经理这么严苛的人居然是个新好男人,就算抽烟也只抽半截,上次企划部的小珍说,经理不怎么抽烟,是怕身上带了烟味儿,说是他的情人不喜欢。』 那时我和舒媛新婚,原来心里沉寂如同死水,却因此又泛起阵阵涟漪。 后来,我签下那份转让书的时候,王筝脸上轻蔑的笑,冷漠的声音,几乎能穿透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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