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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1 / 1)

重生之沉云夺日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一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一世我一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一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一眼,又说了一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一股老气儿,或许是多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多,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多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一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多学学,人家孩子多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一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一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一跳。 说来,我上一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一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一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更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一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一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一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一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一一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一手拿着契约书,另一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一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一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一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一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一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一班孩子,围坐在一棵树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一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一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一开口说话就带着一股烟味儿,我从上一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更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一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一脚,一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一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一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一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一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一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一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一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一根烟,耳朵别着的一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一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新来的?”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王筝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简易的袋子,极是无礼地扔到了我的床上。 我心中有些好奇,像年轻人一样,上前去打开袋子,里头是当时刚面世的新型walkman,还附带了我向来中意的巴尔克的音乐碟子。我连忙瞧了瞧,犹记得我上一世因为喜欢得紧,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找了全,结果却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上几回…… 我的心,微微地飘飘然。 别说我幼稚。不论年龄,只要是收到心仪的礼物,自然是非常欢喜的。 袋子底边还放着一张卡片,我看了眼王筝,见他冲我冷笑一声,不由得为我心中隐隐自作多情的念头稍稍心酸了一把…… 我拿起掌心大的小卡片,看着上头的一行字。 【祺日,恭喜你升上中学。还有,happy belated birthday。】 【三叔。】 下方的署名…… 彻底浇熄了我满腔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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