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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2 / 2)

董玉的面颊抽搐了一下,目光旋即暗淡下来。


“北宫,我知道你的性子。说实话,我也不认为你适合担任这个首领。可你现在既然已经当了首领,成了朝廷的官,你就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啊。你可是担心……”


不等董玉说完,北宫伯点点头,“二弟野心很大,我知道。而且……他这个人我了解,志大才疏。野心越大,只怕会害了他,甚至害了全族。可族中有一部分人是支持他的,而且他在周围的部族中也颇有威望,我真的担心,他会带来灾难。”


“那就杀了他!”


董玉目光一冷,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若你心系全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杀了二弟,则族中的分歧自然消失。谁若再起来反抗,只怕也是孤掌难鸣。”


“可他是我兄弟,我怎能这么做?大妹,如果将来阿丑危害到家族,你会杀他吗?”


董玉犹豫了一下,目光向董俷看去。


远处,董俷正催马奔跑,不过看得出来,那斑点兽虽然神骏,可依然不是狮鬃兽阿丑的对手。这一个来回的比赛,斑点兽比阿丑落后了两个马身,胜负一目了然。


董俷丝毫没有感觉沮丧,阿丑还没有成年就有这种速度,将来更了不得。


他大笑着,不时的鼓励胯下的斑点兽加油。同时远处的董铁、董召和绿漪,也在不时的为斑点兽鼓劲儿。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读,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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