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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2)

还活着的几个胡人仓皇逃窜,一遍喊道:“他是房图将军的后人!”


“他是房图的儿子!他就是房邬!”


班青听不懂胡语,一脸迷茫。他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就是一群胡寇叽叽喳喳的乱叫。


仲聆听得懂,但他也没在班青面前暴露自己会胡语的事实。他蹲在血泊中,用剑又扎死一个。


班青出来了,仲聆起身将络腮大汉的长|枪丢给班青:“拿着防身。”


那长|枪扔出很远,班青伸手接住了。


远处的骑兵彷徨许久,终于想出了一招对敌之策。


既然在马下的仲聆无人能敌,那他们就一齐并肩而上,以骑兵对步兵的天然优势,多人联手进行压制。


街的另一头,骑兵列阵,突围冲刺。


胡人长期生活在草原上,马背上的功夫一等一,胡人身体强壮,骏马品种优良,日行千里,以胡人骑兵作战能力而言,中原鲜有兵种可与之一敌。


这也是十几年前,胡人骑兵大肆越过北地山脉,进犯中原势不可挡的一个原因。


仲聆手里拿的是剑,又没有马,便不去硬扛。他贴着街边民居,准备等骑兵靠近后,他跃上房顶避过锋芒,再逐个击破。


而此时的班青已看明场上形势。


他提着枪,缓缓站到了街道中间。


飞驰而来的骑兵将村庄的土路震得砰砰作响,尘土在空气中四扬。仲聆没想到班青居然会迎面而上,顿时大急,大喊道:“班青——快躲开!”


班青没有躲开,他扎着马步,身体很稳。


马已经到了他的身前。


仲聆飞身冲了过去,但是他离得太远,已经来不及了。


然后他亲眼看到,班青在骑兵即将撞上他的那一刻,骤然蹲下身体。


他手中长|枪横扫而出,从左至右轮了一圈马腿,就这样简单粗暴的掀翻了打头的骑兵阵。


仲聆:“……”


马的自重不小,可是班青就这样用一柄长|枪,坳断了头一批骑兵坐骑的马腿。


他的马步,依然扎得稳如磬石。


第一批骑兵已然摔到地上,他们的队友为了躲避前方的混乱,被迫冲乱了阵型。


机会就是现在。


班青枪头拄地,将自己的身体抡到半空,跳上了一个骑兵的马。班青把那没反应过来的骑兵,当场就给他从马上掀了下去。


那马认主,生人上身后,顿时不听掌控,嘶鸣不已。


马扬起前蹄,立起马身,班青正好借着这个高度,一手握着缰绳,单手长|枪银光横扫一片,将他附近完全没有准备的骑兵,全部从马上掀了下来。


班青说,他会使枪。如今看来,这话是太谦虚了。


他何止算是会使?他分分明明是极为擅长于枪法一道。他的枪没有花架子,招招式式干净利落,藏着精妙。


班青出手至今,并没有一招下死手。


他招式虽然熟练,却还是第一次真的拿出来与人生死相搏,该下手的时候,难免就有些犹豫。


仲聆本是冲过来救他的,事到如今,他本应该上去补刀,把所有胡人做掉——毕竟现在他们从马背摔到地上,正是动手的时候。


但是仲聆没有动。


他在班青身后,看着他与胡寇继续缠斗,并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


长|枪与剑不一样,千军万马之中,枪是范围更广、攻击力也更大的武器。


与刀剑不同,若是在千百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枪、戟、长刀这些范围较大的武器,才是最好的选择。若是敌人的武器比你的长,你人还没到敌人面前,他已经把武器刺到你眼前,你又该如何抵挡?


班青这个土匪,学的居然是正正统统的万人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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