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知道这些,现在又没有犯糊涂,所以就老老实实地在执法队的陪同下,各自去了自己的屠宰场,不,战场!
二人心里实际上已经破釜沉舟,虽然不是他们主动,他们是被破釜沉舟的,二人别无他法,也只有求这一线生机了。
同时,虽然都是死,死在自己人手里,和死在敌人手里,还是大有不同的!
在贪生怕死、杀敌牺牲之间选择,凡是血性男儿,都知道该选择哪一个!
这二人虽然官也不小,本质上的勇悍和其他殖民主义者毫无二致!
都是亡命之徒的本色!
况且,破釜沉舟,也许还有胜利的希望,哪怕就是百分之一,他们也要全力以赴去争取!
这样的走钢丝,他们又不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二人一离开维尔斯科伊,立刻就战意疯狂了!
鱼死网破!成功成仁!就在今日!
把两个炮灰送走,维尔斯科伊离开了他的指挥舰,这时候,他的舰队所有人,除了极少数人留下看守军舰以外,全都登陆了。
这些人不单单是军舰上的战斗兵种,而且还有各种技术兵,各个岗位上的专业兵!
现在,他们都有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重新转换为战斗兵!
现在他们每人一杆毛瑟枪,外加一柄长刃佩剑!
这种转换,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困难,因为他们绝大多数人,在走上这些专业技术岗位之前,都是出色的战斗兵!
那些操纵重型火炮的炮手,玩儿起毛瑟枪来,怎么说都是小菜一碟儿。
这些人全部加起来,竟然有五万之多!
维尔斯科伊粗略一算,满清的正规军有三万,民团有六万,总共才不到十万人;而自己又足额五万,每人才分配到不到二个人,似乎太有点儿杀鸡用牛刀了!
听那个城防司令说,他们那些地方杂兵,都是以一当十、一以当百的!
算了!杀个痛快而已!多少也没有多大区别!
他到了大队面前,也不多说,一声令下:“出发!”
大军开拔,迎着清军的来路开动!
他们步伐从容,打的就是哪里遇到就在哪里打的主意,两个队伍往一起凑,遭遇战总有打上的时候,不必急着去给对方送上门去。
又走了不远,前面来到一个叫做杀熊岭的地方,是一个丘陵。
这个丘陵之所以叫做杀熊岭,是因为从前某个时候,这里有不少黑熊出没,而且捕人为食。
惹恼了一位勇士,愤而上岭,一连诛杀三十只黑熊!
在与最后一只熊王决战的时候,这位勇士身负重伤,最后与那只熊王同归于尽!
当地民众为了纪念这位无名勇士,为他立了一座石碑,上书四个大字:“杀熊英雄”!
故此这道丘陵也得名为杀熊岭。
维尔斯科伊听到这个名字,无缘由第打了一个冷颤,又觉得附近再也没有其他高地,于是就命令自己的队伍前去抢占杀熊岭!
他心里的如意算盘是,占领这个丘陵高地以后,就不再前进,就占领这个高地,利用高地的优势,更畅快地杀掉那些不自量力的满清兵丁和民团。
他心里还在琢磨,反正我已经占尽优势,必胜无疑,不妨再多占一个高地的优势,让胜利更加痛快淋漓一些!
那些一直没有发力的士兵,听到维尔斯科伊的命令,发一声喊,如同风卷残云一样,向丘陵顶部漫卷而去!
一霎时,皮靴踏地声、如牛喘息声,响彻原野!
一会功夫,就接近了丘陵顶端,性急的士兵开始大喊“乌拉”了!
听得维尔斯科伊心中暗笑,不过占领一个小小的丘陵,哪里值得“乌拉”?
有这“乌拉”,等一会杀人如麻的时候,你们再喊吧!
等杀了他们,我是不是趁热打铁,继续向他们内地深入?那个方向,或许是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唯一出路!
他为自己的灵光一闪震惊了!
正要继续深入闪上几闪,突然一阵激烈的枪声暴响而起!
维尔斯科伊的思路被打断,有些羞恼,如果再有几秒钟,他的妙计就出来了!
他还以为是他的士兵为了庆祝登上山顶,随意开枪呢!
可是当她抬头看去的时候,不禁目瞪口呆!
原来山顶上战满了清兵,正在对着他的这些登顶的士兵开火!
已经有不少人受伤倒地!
竟然让这些清兵抢占了先机!
不过这点误差显然不能让维尔斯科伊气馁,他大喝一声:“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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