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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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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弯弯听到陈不周的话, 刚咬住的吸管顿时就松开了, 嘴巴吃惊得微张起来。


他们这才刚离开多久?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现在连天都还没黑, 谭笑就死了?


陈不周也觉得这事颇为蹊跷。


他埋头大口地吃了两口面,面碗马上就见了底。接着,他边带诸弯弯向外走, 边低声说:“谭笑她死在被送往关押所送的路上。车开到一半,她人突然不舒服, 吐得很厉害。她说她是犯了晕车, 她的口袋里有晕车药,吃一颗就好了。跟在她旁边的是个新来的探员,看她情况严重, 慌了神,没多想就同意了, 没想到药刚吃下去, 不到几分钟, 人突然就死了,连抢救的时间都没有。”


“晕车药?”


诸弯弯很不明白,“药有问题?”


“整板晕车药12颗装, 包括谭笑服用的那颗在内, 所有现在可查的11颗药里全部都被下了相同的毒。”


说着, 陈不周带着诸弯弯走到登机口的队伍附近,但他没有到队尾排队,而是走到一个相对清净的角落, 背对着人群,把诸弯弯和拥挤赶路的人隔开。


旁边没有其他人,他接着说,“他们现在怀疑,谭笑提前就准备了这样的一板药,如果贺雨晴没有因为哮喘发作死亡,谭笑就会用这个药来加害她。”


诸弯弯凝神听完,慢慢露出了迟疑的神情。


“我不知道她服用的是哪一板的药……如果能亲眼看看的话就好。”


她解释:“你还记不记得,在11号去海龟岛的快艇上,谭笑曾经拿出过一板晕车药,从里面抠出了一片递给了贺雨晴,只是贺雨晴没吃而已。如果有毒的就是那一板药,那她给出的不是太早了吗?旅店的局全都布好了,她连试都还没试,为什么要在一开始就给贺雨晴毒////药?


她说着就摇头:“这太蠢了。”


“一时冲动也不是不可能。见到害了自己孩子的人,红了眼立刻就想杀了她,作法确实很蠢,但也很现实。谭笑自己也亲口说过,她这次一定要杀了贺雨晴。她早就做好了豁出一切的准备……对了,还有,”陈不周想起刘叙还说了一句,“贺雨晴说她生孩子时冒了风险的话有可能确实是真的,她做过肾脏移植手术。”


“肾移植?和她的死因有关吗?比如毒是有针对性的……”


“没有,死因就是纯粹的中毒。”


陈不周本来并不想提,但他最后还是顿了顿,说了出来。“是山///奈///钾。”


诸弯弯半天都没能再出声。


她在刚进重案组时,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山///奈///钾中毒的受害者死在她眼前,那时候的她还远没有现在这样强大,而且那件案子虽然抓住了凶手、但毒///药的来源最后也没有查到,种种放不下,她连续一个周都没能睡着,精神崩溃得非常厉害。


但庆幸的事,当时老诸也好,陈不周也好,她身边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提这件事,也没有一个人用这件事来劝她放弃刑侦局的工作,他们只是默默地陪着她,尊重她的选择,直到这段噩梦过去,直到她慢慢习惯。


但陈不周还是有一点不同。他始终都记得她心里埋过的不好的回忆,他一直都在尽他所能地避开那些敏感的词汇,他不愿意让她回忆起来。


其实她早就不害怕……


嗯……


其实还有一点不舒服啦。


不管怎么说,虽然听到“山///奈///钾”以后,她的记忆里会有无数和山///奈///钾有关的案件信息出现,但最先跳出来的,果然还是2014年初的那起毒杀案。直到现在,她还是连受害者领口刺绣的针脚都能清晰记得。


忘不掉,有时候也真的很讨厌。


诸弯弯叹了口气:“那就要追查药物来源了吧。”


她说得很沮丧。即使是她,也觉得追查药物来源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更何况谭笑已经死了,走到这一步,不了了之的可能性非常大。


“大概吧。登机口开了。”


陈不周打了个哈欠,一脸要睡不睡的困怠劲儿涌了出来,他单手扯着诸弯弯大背包的提手,拖着她就向登机口走。


看她还在垂头丧气,他懒懒地瞥了她一眼:“你要是这个表情到诸叔那儿,会被他赶出来的。”


……


诸弯弯顿时警醒了。


“我、我爸才不会把我赶出来呢。”


底气十分不足。


——


飞机没提前也没晚点,准时起了飞。


两个半小时以后,飞机顺利地降落到了野驴市的机场。


诸弯弯中途睡着后,没有醒过来。


诸弯弯到了这个状态,就算把她的脸挤成小猪她也醒不来。陈不周叫了她两声就放弃了。


好在单手抱着她的话,她半睡半醒还是能跟着走的。于是陈不周把能挂的包全部挂到诸弯弯身上,然后把她捞到自己怀里,边听诸弯弯又“喵”又“汪”地含糊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边“嗯”、“要下电梯了”、“抬脚啊”,有一搭没一搭地哄着她,对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视而不见。


直到被陈不周拖出机场,见到阳光的诸弯弯,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她站在原地清醒了一会儿,猛地瞪大了眼。


“我们怎么还在这儿?我爸说,都兰大叔今天下午到城里来办事,正好可以开车把我们带回去!”


陈不周听到她的惊呼,毫无意外,眉眼都懒得动。


但诸弯弯低头看到自己身上挂着的行李,顿时就冲他气鼓鼓:“你又把所有的行李都给我了!”


陈不周嘴角一扯,冷冷地盯了她一会儿,最后还是只用力按了一把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向外走。


诸弯弯被他带得一晃,拼了命才抱好行李,连脑袋都空不出手去摸。


她愤愤地低头,偷偷盯上他的后背。


嗯……


继续踩影子吧,反正她就只有这一个出气手段来……


踩!


踩!


踩……


“车在哪儿?”


诸弯弯第三次抬起的脚还没落到陈不周的影子上,陈不周就回了身。


诸弯弯立马抱紧行李立定站好:“我记得都兰大叔的车,一找就能找到。他的车跟我爸的车是一样的,只有颜色不一样……”


她伸着脖子向不远处望了望,立马就兴奋地踮起了脚,朝前面指:“就在那儿!”


陈不周顺着诸弯弯的手看过去,一辆藏青色的皮卡正停在路边,都兰大叔穿着件红褐色大褂,正在跟街边摆摊卖报的人聊着天。


而诸弯弯在看清人的瞬间,偷瞄了一眼陈不周,然后就撒腿背着行李朝皮卡跑,行李都在她背上duangduangduang地起伏。


“都兰大叔!我来啦!”


野驴市的城镇这些年也发展得很繁荣,交通也普遍通畅,但老诸非要跑到牧区,说什么要体会“风吹草地见牛羊”。虽然他住的地方算是开放的旅游区,但坐车从市区到家也要用掉两三个小时,路还多是颠簸的小路,就算做轿车,屁股都会颠得发麻,更别提都兰大叔的这辆破旧组装小皮卡了。


而最重要的是,这辆皮卡,剩下的位子只有一个,不是陈不周坐就是她坐。


绝对要拼!!!


但诸弯弯跑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她因为要坐两个多小时的飞机,穿的是最舒服的babo两穿鞋,就是那种后鞋跟可以踩在脚下当拖鞋的懒人鞋,在飞机上,脚累了就可以偷偷脱掉,然后踩到陈不周的鞋子上。但现在踩在平地上,穿着这双鞋,跑起来却变慢了。


埋头苦跑、满头大汗,一分钟后,诸弯弯总算是抢先一步到了副驾驶门前。


但她刚想要开车门,手就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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