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兄,来而不往非礼也。对于你这种人,如果不给你一点儿深刻的教训,恐怕你是不会长记性的。实在对不起了,你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林宇摸出了他的手机,在里面翻了几下,翻出了他老婆的号码,扫一眼便记得清清楚楚,只要他不想忘,这辈子都忘不了。
“唔,你先好好地睡一觉养养精神吧。”林宇咧嘴一笑,背起了挎包,扬长而去了。
出了胡同口儿,四处望了望,并没有什么人关注这边,林宇背着包沿着马路牙子往那边走,快速地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刚才小小地活动了一下身体,结果衣服不小心腋下的部分居然挣开线了,一抬胳膊就嗖嗖地往里钻风,倒是挺清爽的,不过惹得路上的行人一个劲儿地侧目,林宇也觉得有些不自然。得买两件衣服才成。
虽然他向来属于气质主义者,不过现在这个形象实在有些旁边人看不下眼去了,他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宇走了一段路,见到旁边有间商厦,一头便钻了进去,现在不换装也得换了,路旁行人的眼光有些扎人,不少人都把他当成犀利哥来拍了。他实在很不习惯时时处处都成为令人瞩目的焦点。尤其是这种焦点,真的让他很不舒服。
既然要换,那就换个全套的吧,连衣服带鞋子全都换掉算了,也省得穿着这身叫花子服到处乱跑让人瞧不起。
上了三楼,来到运动牌系列,林宇很爱国,就挑了李宁牌子店随便选了套t恤配运动裤,到试衣间换下了原来的衣服。走到休息沙发上坐下来,林宇正在那里弯腰换着鞋子的时候,就听见身畔有个人惊诧地喊了一声,“林宇?!”
他一抬头,怔了一下,随后笑了,“肖毅斌,倒真是巧啊,你也逛街来啦?”
只见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男子,跟林宇年纪一般大,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戴着个眼镜,斯斯文文的,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一副很白领的样子。
他叫肖毅斌,是林宇的高中同学,当时家境不算太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不过这么多年没见,林宇现在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了。上学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倒也不错,也很是谈得来。
看他的样子,应该混得不错了,林宇也很为他高兴。肖毅斌的身畔,还挎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子,两个人十指紧扣,一看就是情侣。
那女的长相一般,平板电脑的身材,还是超薄的那种。脸上施了淡妆,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反正就是丢在人堆里认不出来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