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叱他们的目标是云隐山,走的时候不可能携带大量的金银财物,所以和逍遥王商量了一下,他们回来的时候再取,先去云隐山陪夏侯夫人见见同门。让李叱没有想到的是,让他感觉收获最大的不是那些金银财物,而是逍遥国这里的人对生活的态度。思考之后,让李叱明白过来一件事,人其实本身是灰色的,在黑与白之间,往这边一点就是黑往那边一点就是白。到底是黑还是白,不只是看每个人自身,还要看整个的生存环境。逍遥国的人杜绝了几乎所有恶习,个人素质之高,每一个人和外边的人对比,都可以称之为圣人。然而再换个方向去想,不是这里的人都是圣人,这里的人才是普通人,是外边的人都病了。如果将来能改变世界,不仅仅是要改变一个国号。更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能读书明理,就像是逍遥国这样,他们会觉得偷骗这样的事无比的可耻。以至于连老骆他们这样常年走江湖的人留在逍遥国生活了十几天之后,也变得纯粹起来。因为四周都是纯粹的人,人心里就会强迫自己不去做错事,会觉得丢脸。将来的世界,如果是放大了逍遥国,那才是真正的成功。李叱离开的时候和唐匹敌一边走一边说道:“如果将来有一天,人人因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人而骄傲,人人都读书明理,纵然不能杜绝所有的恶,但最起码会发扬最大的善。”唐匹敌沉思片刻后说道:“那这个国,不管是军事,商业,还是教育都要格外强大,走在其他国家的前边,唯有如此,这个国的百姓,才会由衷的骄傲,不然的话只是空谈。”李叱看向唐匹敌笑道:“先解决第一样。”唐匹敌道:“别那么容易开心,虽然有了钱,也有了纳兰部这样的朋友,可是五万悍卒怎么来?不是随随便便招募来五万人就够了,现在我们仅仅是可以起步。”李叱道:“我开心的是我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唐匹敌有句话想说,可是却忍了下来,他想对李叱说,你的理想理应你自己去完成。而不是寄希望于别人,比如寄希望于虞朝宗那样的人,想的再美好也不可能会实现。虞朝宗这样的人,出身名门,纵然靠着叛军起家,他的思想还是和寒苦出身的人不一样。可是唐匹敌太了解李叱,他更愿意成为一个辅臣,而不想自己做一个领袖。唐匹敌没有说出口,是因为他觉得现在时机还不到。等有一天,当李叱看到了虞朝宗必然会做出的选择,他就会明白,他的期待只是一种幻象。唐匹敌看李叱,他看到了李叱内心之中藏着一头无比强大的凶兽,但李叱并不自知。李叱身上有一层茧,这层茧束缚了他,组成这层茧的丝线很复杂。其中两种线显得最粗,也许李叱自己也一样没有察觉。这两种线,一种叫感恩,一种叫自卑。所以唐匹敌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自卑这种事,谁没有呢。而自卑也分成很多种。很久很久以前,唐匹敌的父亲有一位特别好的朋友,生活的还好,但是每天都很忧患。也许是忧患让他生活的很好,但这种忧患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很压抑。他记得有一次他父亲和那位朋友聊天的时候,那位朋友说了一番话,唐匹敌听完之后都感觉自己也压抑了。那个人说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古怪性格,大概平时想的都是我这样的人,看到别人遇到了好事,想着不会轮到我。我这样的人,看到别人遇到了坏事,想着不会轮到我吧。哪怕日子过的已经很不错,内心中也藏着一种很深很深的自卑。唐匹敌不急不躁也不劝李叱,是因为他知道有人在帮李叱,这个人叫老天爷。他跟着李叱的这段日子,看看李叱都经历了什么?!连逍遥国这样天上掉馅饼不,是天上掉金山银山的事李叱都遇到了。所以唐匹敌想着,如果李叱的改变需要一个契机,这个契机一定会来。与此同时,距离李叱他们大概只有几十里的地方,郑恭如带着他的队伍停下来休息。他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沿着燕山脚下一路往西走。所以他们没有经过纳兰草原,也没有经过大西山,他们此时在北支山的北侧。北支山外的景象满眼都是肃穆萧条,戈壁上只有星星点点的绿色,一团一团的草好像无数弱小的生命抱在一起相互寻求安慰。如果不是有北支山横陈在这,可能戈壁沙漠已经吞噬到了纳兰草原。“当家的。”高禄看了一眼郑恭如,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后说道:“这还要走多久啊。”郑恭如展开地图看了看,眉头紧皱。这份地图是他从虞朝宗那拿来的,绘制地图的人是燕山营的七当家,路线不是实地探查所知,而是听说。这听说的事,谁知道有几分作准。郑恭如又看向北边,昏沉沉的天气,像是要有大风到来,而那昏沉可能是被大风卷起来的黄沙。“找地方休息,等风过去再说。”郑恭如催马到了高坡上,看到前边有一大片林子,他指了指那边说道:“到林子里宿营!”随着他一声令下,数百人的队伍随即催马向前进入密林之中。郑恭如下令用搭建帐篷的苫布拉在树上阻挡大风,围成一个圆圈,所有人和马都在这个圈里躲避即将到来的沙尘。他们忙活这些的时候,在大概几十丈外的一棵树上,有个汉子正在看着他们,像是一头盯着物的野兽。盯了一会儿之后,那人悄悄爬下树,然后迅速的退走。他的马在林子外边,出去之后上马疾奔,很快在茫茫戈壁上就变成了一个黑点。十几里外,一座土城中,那个斥候骑马冲了进来,他将战马扔给守门的人,快步跑进土城正中的那个大院。这是一座已经被废弃了很多年的城堡,当初还是蒙帝国修建,如今城墙已经坍塌的不成样子。大院里,斥候见到了他们的首领后单膝跪下来,抱拳道:“大哥,发现了一群肥羊。”被称为大哥的人看起来四十岁上下,应该是瞎了一只眼,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他头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所以自然形成了很张扬的造型。他正在用小刀片着煮熟的羊肉,听到手下人汇报后问了一句:“一群肥羊?多少只?”那斥候回答道:“最少四五百只,一人双骑,千八百匹好马啊。”听到这句话,那个大哥的眼神就亮了。他抬起头看了看土城上那飘扬着的破旧旗子,旗子被风吹起一些。“风沙最迟明天中午就会到。”他起身,把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个极响亮的口哨。这一声口哨响后,四周站起来无数的汉子,一个个看起来都透着凶悍气息。“有一大群肥羊。”大哥笑着说道:“我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吃过这么肥的羊了,四五百人,千八百匹好马!”那些人嗷嗷的叫唤起来,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大哥道:“明天一早,天亮之前,跟我去把羊群赶回家,我北狂徒盯上的羊群,天王老子也要不回去!”嗷!那群手下人犹如恶狼般朝着天空嚎叫,像是闻到了血腥味一样兴奋起来。北疆有大贼,自称狂徒,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第二天,天还没亮,在树林中休息了一夜的郑恭如感觉精神好了许多。他站在苫布围墙里边往北看了看,天色还很暗,北方的天空连星辰都看不到了。“看起来这里挡不住风沙。”郑恭如自言自语了一句。他转身大声喊道:“都起来吧,趁着风沙没来,咱们得转路往南走一段,尽快进山,到山里找地方躲避。”一群人不情愿的起来,揉着眼睛,有人嘴里还低声骂着什么。高禄走到郑恭如身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道:“当家的,你怎么没多睡会,那个谁对,就是你,去给当家的打些洗脸水来。”被他叫到的那个人起身,拉开苫布围墙往外走,嘴里声音很轻的嘀咕着什么。噗的一声!一支羽箭穿透了他的脖子,他连喊声都没有就往后倒了下去。四周传来一阵嗷嗷叫唤的声音,好像有一大群野狼正在围过来似的。羽箭从四面八方射过来,很多人连反应都没有就被射翻在地。他们慌乱的去拿兵器,可是显然突袭他们的人很近了。显然已经悄无声息的拔掉了他们的暗哨,等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那些人凶悍的人已经冲到苫布围墙外边了。高禄脸色大变,他大声说道:“你们是哪儿来的队伍!我们可是燕山营绿眉军!”他的话音刚落,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从苫布外边冲了进来。他骑着一匹极为雄俊的儿马子,高高跃起的雄马跳过苫布围墙,马背上的人一把将高禄抓了起来。他单手捏着高禄的后颈,脸对着高禄的脸,在他说话的时候,高禄感觉自己脸上被腥风喷了似的。“燕山营绿眉军是他妈的什么东西?”那人哼了一声:“你听说过北狂徒吗?”高禄吓得脸色发白,可还强撑着说道:“燕山营虞天王拥兵数十万,你难道都不知”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北狂徒一头撞在高禄的头上,直接把高禄撞的迷糊起来,眼睛都往上翻了翻。北狂徒则哈哈大笑,好像自己一点都不疼。他左手拎着高禄的脖子,右手在腰畔把匕首抽出来,一刀戳进高禄的胸口里往下狠狠的划。他把匕首放回去,右手伸进高禄的伤口里,整只手都伸了进去。高禄的哀嚎声,撕裂了最后一丝夜晚。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一束阳光正好透过树林照在高禄的胸膛上。那只血糊糊的手似乎在硬生生往外拉拽着什么。北狂徒吩咐了一声:“人都杀了,马和他们的东西都带走,什么他妈的狗屁燕山营。”那些野兽般的马匪立刻开始杀人,厮杀极为惨烈。虽然燕山营的人不会直接认命,可是他们比起这些杀人无算的马匪来,战斗经验确实差的太多了。北狂徒看向正在找机会往后撤的郑恭如,咧开嘴笑了笑道:“你想去哪儿?”他从高禄胸口里抓出来一颗血糊糊的心脏,随手扔给手下人道:“拿回去熬汤喝。”郑恭如立刻就跪了下来:“大王,只要你不杀我,我保证能给你更多好处,我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无数的金银财宝,还有无数的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