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朝她确认,“那是信鸽没错吧,还是我认错了,那其实并不是一只信鸽?”
“当然是。”冬凌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难道有什么问题么?”
陆小凤说:“问题大了,你见过谁家信鸽会乱跑的。它们在平时,会自己升空飞一会儿,却不会飞远,更不会飞不见。甚至只要你吹个哨子,聪明的喊一声,它就会自己飞回来了。”
“……”冬凌说:“可这信鸽是别人的,你确定它不会直接飞回主人那里?”
陆小凤问:“这信鸽是你偷的?”
冬凌摇了摇头。
陆小凤又问:“那是抢的?”
冬凌还是摇了摇头。
陆小凤呵呵一笑,“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那不是买的就是旁人送的,这样它怎么会跑?”
冬凌根本没想到,信鸽还有这聪明劲儿?
她怀疑的看向陆小凤,问:“真不会跑?”
“……”陆小凤说:“当然不会,不信你看看,谁家信鸽是关在笼子里的。”
冬凌这才了然,却原来她这么久拎着个纯金的鸟笼,全是白拎了,压根就不需要这么一个笼子。
“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
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
冬凌:“……”
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
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
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
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
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
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
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
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
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
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
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
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
第 29 章
冬凌将信鸽放出去后, 那个纯金的笼子也就没了用处。她自然不可能继续拎着, 但卖又绝对不太容易卖掉。
因为它贵,也因为它太不符合一些风雅的养鸟人士的喜好。
也就只有那些没什么审美, 又恰好有钱的土财主,或者纨绔子弟或者会有兴趣买。但冬凌显然不可能为了这么不到一百两的金子,到处寻找买主。所以她打算就把鸟笼放回背包空间收着,压箱底得了。
但现在这个鸟笼还在外面,就摆在桌子上面, 金灿灿的十分显眼。
冬凌正在喝茶,可能是因为入乡随俗的关系,也可能是装13装着真爱上了,总归她现在对茶也算是小有研究。
这家店面不大,里面装修却很精致, 一个个小隔间隔开,且大多都是靠窗位。
重要的是它的茶不是在后厨泡好了端上来的,而是会有一个懂行的大师傅在中间的空地上现场泡制。其长相俊雅, 身穿白色长袍却不影响动作, 冲泡倒茶的动作更是行云流水,颇为具有观赏性。
冬凌上楼的时候,忍不住驻足看了几眼。
引她上来的小二当即就说:“那是我们大老板, 难得来一次。”
冬凌收回目光, 心说你们这大老板,估摸着也不是个简单的。她刚刚用初学到的技巧观摩了一翻,便知这人是个会武的。
就是不知又是江湖上哪号人物。
这段时间, 冬凌见得多了,这时候也就不觉得稀奇了,甚至连问一问的想法都没有。
只是在茶端上来时,她闻了闻,品了品,再次确认这人绝对不简单。
在冬凌之前认识的人里面,花满楼的茶算是泡的最好的,但眼下这杯茶,却显然泡得要比花满楼的还要好。
其余的隔间内也频频响起惊叹声,这足以证明,这家店其余时候的泡茶水准,绝对达不到这个程度。
不光茶好,店里选址也算不错。北边是一小片湖,现在已经结冰,正有不少小孩儿在上面玩,是一种活泼轻快的节奏。而南面则是闹市,对面便开着一家布庄和一家酒楼,街边还有不少卖东西的商贩。
取繁华闹市中的一点静,窗户开着或关着,都别有不同的感受。
楚留香和胡铁花自然是欣赏不来的,他们也不爱喝茶,他们是冲着对面的酒楼来的。
“他对你的那些撒钱行为可不赞成,估摸着并不会借钱给你的。”胡铁花说。
楚留香说:“他不借,我就让他借。”
“他要是能松口,就不叫铁公鸡了。”胡铁花说:“要不是为了看你们俩的热闹,我这会儿早去……”
说到这里,他一抬头,不经意间就看到了冬凌。
胡铁花拿手肘撞了楚留香一下,示意他朝那边看,“是那位冬姑娘。”他说。
楚留香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怪异,这实在不能怪他,只是一瞧见冬凌,就容易想到那天的事情。
就在他们抓到司空摘星又将人放了的第二天,楚留香的大名就又在江湖上被轮了一遍。
司空摘星当日可谓是半句假话也没说,的确是那座玉雕的原主人让他去偷的,所以第二日这座玉雕还是出现在了原主府上。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楚留香早早留了预告,而这原主人之前又把预先的事情炒得人尽皆知。
江湖上大半的人都听说这件事情了,甚至还有闲来无事的跑过来,准备守在府门外见识一下盗帅的威风。
结果威风没见识到,却在预先时间过了两天后,在原主人府门外看到了那座玉雕。
事情闹得很大,冬凌当天也去了。
她瞧见了那座玉雕,被摆在很显眼的位置上,身边还有个府内的管家,站在那里不停的给人说这玉雕是哪个朝代哪位大师所雕,玉质如何的好,价值怎样的高……
外人自是不知中间还有司空摘星插了一手,只以为楚留香失手了。
鼎鼎大名的楚香帅竟然失手了,像是这种震惊的消息,自然传得飞快,甚至有人不惜动用飞鸽传书,跟好友分享这一消息。
当时现场的人很多,冬凌上了屋顶,找了个角落瞧着这一幕。
而不巧,楚留香和胡铁花也选择了那里。
而那边管家已经将那座玉雕的来历和价值说了无数遍了,正主粉未登场。冬凌对那个快要胖成球的郑老爷并没有多关注,反而一眼就瞧见了站在对方身边的那位手执白玉扇的公子。
“长得是不错。”胡铁花有点儿贱贱的说:“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
冬凌呵呵一声,“像这样的小白脸,恐怕你们男人更喜欢些。”
胡铁花惊得一蹦三尺高,险些掉了下去。
这对于他来说,显然是一件十分不能理解的事情。他只觉得冬凌疯了,下面那位公子便是长得再好,他一个男人怎么会对他感兴趣。
“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胡铁花十分严肃的说。
冬凌扫了他一眼,没说话。
倒是楚留香解释道:“下面那明显是位姑娘,女扮男装而以……”顿了下,楚香帅又问他,“难道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
胡铁花:“……”
胡铁花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哼哼两声,不说话了。
不过冬凌和楚留香不提还好,他自来不喜欢看小白脸。但他们一说那是位姑娘,胡铁花便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这一看这位姑娘长得的确是不错,扮男装时便是俊美异常,想来换了红装也不会差。
郑老爷出来之后,那位管家便停了口,众人也朝他看了过去。
“也没什么稀奇的啊,你们谁知道他请的是哪位高手,竟然能从楚留香手中将东西保下来。”
“我不知道。”那人转头又问另一个,“你知道么?”
冬凌心说,我知道,请的是司空摘星,且价钱并不便宜,这位郑老爷也算是出了血的。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位郑老爷似乎觉得不够似的,竟当场决定要将玉雕卖了折现,所有的现银都用来救济穷人。
倒也不是个为富不仁的主,冬凌看向楚留香,这位难道连这种善心人士的东西都偷?
楚留香哪能看不出她的意思,脸色并不好看的解释道:“这是第一次,之前他从未做过类似的事情。便是有次南边发大水,大批的难民涌进来,也没见他族过一碗粥,反而还抬了米价。”
冬凌:“……”
“这是真的。”胡铁花为自己的兄弟做证,“不信你可以去问人,这城内的人都知道。”
冬凌自然不怀疑,楚留香的某些作为她不太苟同,但他的人品冬凌还是信得过的。像是说谎为自己开脱这种事情,他还是做不出来的。
下面郑老板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感人的话,冬凌一听就知道是事先背过稿子的。不过期中大意倒是依旧很能煽动人心,被拉出来评判的自然就是楚留香这个盗帅。
“其实这么想想也没错,他凭什么取别人的东西再去救剂另一些人,有本事他拿自己的钱去啊!”
“可不是,不就凭着自己武功高强,旁人奈何不得他么。”
以往就有人怀疑楚留香是为了自己享乐,就是为了让人说他好,这才分了一部分给别人。现在再经郑老板这么一带节秦,这事儿几乎就要坐实了。更别说他偷东西本就不对,人家有钱就该给你偷么?
楚留香还没如何,胡铁花就先忍不住了,“这是怎么说的,他们哪知道……”
“可我觉得他说得挺对,不管人家有多少钱,本来就是人家自己的辛苦赚来的,没道理就因为有钱,被偷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冬凌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谁以后还会努力赚钱,都等着有钱人撒钱给他们就好了。”
胡铁花并不服气,“你能说出这种话,是因为你不是穷人。”
冬凌呵呵一笑,她不穷?
她当年最苦的时候一个馒头分两半吃两顿,但她从来不觉得因为她穷旁人就应该帮她。
不过这种事情,她却是没必要跟胡铁花说。三观这种问题,存在分歧的时候越讨论越是死胡同,冬凌也没兴趣跟这两人较真。
她跳过这个话题,看着下面侃侃而谈的郑老板,突然说:“既然他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事情,现在却做了,而且还做得很有针对性……那估摸着就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
“别是你某个红颜知已心中不甘,所以折腾出来整你的吧!”
冬凌说完这话,转身便走了,走远之前还听得到胡铁花说:“这么说也对啊,是不是下面那个姑娘。就说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人家是女扮男装,原来……”
就是这么一回事。
如冬凌所想,三观不合这种事情,强行要在一起聊天只会越聊越恶。而楚留香的感觉比她还不好,毕竟自己一直以来所做所为,被人全盘否定的说不对。
换个人当场可能就要炸。
楚留香当然没有炸,相反他还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然而胡铁花就不一样了,他坚信这没有错。
所以他还在说:“我看你就该再赶紧再做一桩,不然他们倒觉得你心虚。”
找什么姬冰雁借钱,简直多此一举。
胡铁花一路都在跟楚留香谈这件事情,看见了冬凌,自然忘不了高声表达一下自己的立场。
他最后这句,可以说是专门说给冬凌听的。
后者却显然没他在意这件事情,看见他们二人,冬凌朝他们笑笑,然后继续品自己的茶。
胡铁花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咽咽不下去,吐吐不出来的,难受极了。
他看向自己的好友楚留香。
楚留香却显然这一回没有跟他同仇敌忾,他这几日一直想却也没有想明白,所以准备再去找冬凌探讨探讨。
除了冬凌,他眼下也的确找不出其他的人了。
外面江湖上的人大多都在盛传那日郑老板说的那些话,时常就会有两派人马互相吵起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道理,还有一些就是觉得踩楚留香很过瘾的存在,外加一部分他的脑残粉。
要是去跟这些人谈,找到前一部分,他会被喷,找到后一部分,他则会获得极大的赞同。
楚留香觉得这根本无用。
倒是冬凌,之前虽然说的话一点儿也不留面子的犀利,但之后说起这件事情却又十分中肯,显然要更理智一些。
所以他脚步一转,并没有进那家卖酒的店,而是转而向冬凌所在的这家茶楼而来。
胡铁花:“……喂!”
这什么鬼,他是为了谁,结果正主完全不在意?
冬凌也是一愣,但她也没奇怪多久,毕竟不论是从这几次的见面,还是书里来看,楚留香都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她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并喊了小二,将桌上的茶填满。
楚留香上来之后,也没有过多的废话,直接就说了这件事情,并将他这几日的烦恼一一诉出。
冬凌理解他的迷茫,在他看来楚留香能说出一个人不论做了什么坏事,自有律法来惩处,而不是由他来决定生死这种话,代表这个人的思想已经相当前卫。但到底劫富济贫这种事情,自古就被称做侠义之举,就是换到冬凌以前呆的年代,观点上也是不一的,更何况是现在。
楚留香会迷茫,也正因为他的思想前卫,之前是没有想到,经这一提,可不就钻死胡同了。
倒是胡铁花想得不太多,就像他不理解楚留香为什么从不动手伤人性命一样,他也不能理解这有什么好想的。
甚至他完全不明白,明明现在急着用钱,楚留香为什么会再干一票,而是要去跟铁公鸡借。
他嘴里藏不住话,三言两语的,就把这事儿给卖了出去。
冬凌有些诧异,她还当是楚留香因为近来江湖上风声挺紧才没再次出手,结果却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让她对楚留香的印象稍微好了一些,但对于胡铁花……
“既然姬冰雁有钱,你们为什么不能去跟他借,就算他不肯借,你不会偷么,难道楚香帅的本事,对上姬冰雁就毫无用武之地了?”冬凌冷声道:“或者是胡大侠觉得,因为姬冰雁是你们的朋友,所以哪怕他也是个铁公鸡,明明知道有人需要这笔钱,却不肯出。但毕竟是朋友,怎么也不能偷拿他的钱去干这件事情。”
胡铁花激动的站了起来,“我何时这么说了。”
“对啊!”他转而又一拍手,恍然道:“我们可以去逛一下铁公鸡的库房,定然能有些收获的。”
冬凌:“……”
冬凌不可思异的看着胡铁花,觉得她跟这人的三观绝对中间能挂一条银河。
至于劫富济贫对不对的事情,冬凌还是之前的观点。胡铁花当然要跟她来辩论,说不如此,有些人会活不下去的。
冬凌说:“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你们给钱可以应急,却怎也不如为他们找份生计。”
说到这儿,冬凌突然想起,无情似乎给她找过一份生计……虽然她并不需要,但这人倒是很有心。
楚留香陷入了沉思,胡铁花惊悚了,这可比掏钱还难啊!
冬凌没在说话,只是在想她的那只信鸽。虽然笼子还没处理,鸽子却是已经放出去几天了,也不知到没到京城。
信鸽已经到了京城,信也已经到了无情的手里。
当时无情正在跟师弟们说话,那边训练有素的小童便跑了过来,极力忍住脸上古怪的表情,报起正事,“公子,您的鸽子回来了,这是上面的信。”
说着,他恭敬的将信递了上来。
追命一看眼都亮了,“给我看看。”说着伸手就要抢。
无情心中一紧,当即出手挡下他,右一只手赶在铁手之前拿到那个小纸卷,嘴上斥了一句,“胡闹什么。”
心中却是想着,冬凌说话自来随心,万一这上面有点儿什么……被旁人看见了不好。
他也不管三个师弟,拿着东西直接就回了屋。
拆开来不及惊叹上面不同于上次的字迹和不同寻常的‘墨迹’,也忽视了金九龄的事情,直往后看。
然而,没了……
没了???
第 30 章
无情在屋中怔怔的坐了很久, 将那片小小的纸片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确认了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那就是:
指使司空摘星的是金九龄,你可要替我保密, 我要亲自收拾他。
他来不及细想金九龄干什么要做这件事情,首先怀疑的是这莫不成不是冬凌写的?
但他很快摇了摇头,除了冬凌,还有谁能有这种稀奇的笔,能写出这样的字迹。也就只有来历神秘的冬凌, 拿出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他都不会觉得奇怪。
更何况上次冬凌给他的那张字条上的字,简直奇丑无比,分明就是一副用不惯毛笔的模样。
那就是生气了?
但无情把上面那句话仔细品了品,恍忽间竟察觉出了一丝亲近撒娇的意味, 硬是没觉得这是生气的情况下写出来的。
即是冬凌写的,又没生气,那是不是……少点儿什么?
无情正寻思着, 就听到了一阵说笑声, 然后三个师弟就敲门了,“出来出来出来,看看你的鸽子变成什么样了。”
闻言无情心中一颤, 还没来得及想点儿什么, 这颗心就又落了下来。
他的鸽子还是他的鸽子,并没有任何改变,除了胖了一点儿。无情看向铁手三人, “它怎么了?”
“怎么了?”
追命夸张极了,“师兄你眼睛没问题吧,你难道看不出来,这鸽子胖成什么样了么?”
“就是,据说刚回来时,鸽房的小童都不敢认,要不是上面有神侯府你的标志,估计都要以为是飞错了。”铁手也说。
冷血抱着柄剑站在最后,没有说话,但眼神里明明白白的也写着好奇。
无情:“……”
那边把他的鸽子养成胖球的冬凌,正慢条斯理的喝着茶。对面楚留香在纠结如何授人以渔,胡铁花在盘算怎么能从铁公鸡姬冰雁那里拨下几根毛。
冬凌也不打扰他们,等楚留香想完了,才问出自己之所以等到现在的问题。
“查出来了么,是你哪个红颜知已想找你麻烦,所以煽动了整个江湖。”她问。
楚留香苦笑道:“这可真跟我没关系,虽然这件事情真的是一个姑娘的主意。但那姑娘非但不是我的红颜知已,甚至我之前连见都没有见过他。”
“她跟你一样,都似乎是最近才出现在江湖上的,之前毫无名气,也没什么人见过。”
胡铁花也补充道:“关键也还会武,且招式花样极多,根本看不出来是哪家的。”
“你们动过手?”冬凌问。
楚留香点了点头,然后说:“这姑娘内力并不如何高深,但所会招式却是不少,而且机敏奇诡,擅于变招……”
冬凌越听越觉得熟悉,赶紧问道:“那知道她叫什么么?”
“姓赵。”胡铁花说:“叫赵敏。”
这怎么连倚天里面的人都有,冬凌险些一口茶喷了出来,好在她忍住了。过了会儿,才问:“蒙古是不是有位汝阳王。”
“是有这么一位。”胡铁花说:“好像是叫什么察罕穆特尔的。”
“那是察罕特穆尔。”冬凌说。
此时,她已经确定,的确倚天里过来了部分人物。只不过现在还没什么元朝,蒙古人还在关外虎视眈眈呢。
赵敏这时候入关,还折腾出了这么一桩子事情,定然别有深意。
这些胡铁花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反正就是那么几个字,不过你突然提起这件事情是为何。”
“因为我刚刚提起的那个人,是赵敏的父亲。”冬凌说。
楚留香瞬间就坐直了,“什么?”
“你说她是蒙古人?”胡铁花的声音也不由高了几度。
冬凌却没有再说话,而是眼巴巴的看向窗外。胡铁花快纠结死了,“你在看什么呢。”
“信鸽。”冬凌说:“我在想能不能把它招回来,再多写几个字。”赵敏的事明显比那个金九龄重要多了好吧!
胡铁花:“……”
胡铁花问:“你什么时候放出去的信鸽。”
“有好几天了。”冬凌说着转回头,“我也就是想想,现在估计都已经在京城了。”
胡铁花:“……”
冬凌放下茶杯,直接起身离开。
之前并不着急,但现在多出了赵敏的事情,却是让她决定早点回京。
冬凌毕竟不是陆小凤,也不是楚留香,没有那种好凑热闹的想法。更别说这件事情如果真如她所想,便是朝廷也要重视的大事。这绝对不是她一个人能解决的,有必要去跟无情通个信。
至于赵敏这里,有楚留香和胡铁花这两个人在,想来这段时间也不容易再折腾出什么花来。
她走得干脆,胡铁花却是都傻了,“唉,你回来说说啊,那什么姓赵的真是……等等,你的鸟笼还没拿。”
“信鸽都没了,我还要笼子干什么。”
冬凌脚步一顿,回头笑道:“正好捐了吧,也帮助一下有需要的人。”
胡铁花:“……”
胡铁花表情古怪的看着桌上的纯金鸟笼,“你看,她果然很有钱吧,之前我说时,她还一副不屑的表情,好像我说错了似的。”
“……”楚留香说:“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回的东西,是人家主动给我们的。”
胡铁花:“……”
胡铁花愣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你不会真的觉得,她说的对吧!”
“是挺对的。”楚留香说完这话,拎起那个谁拎谁难看的纯金鸟笼,就那么悠悠闲的下了楼。
……
几日后,京城。
“无情的那只信鸽回来的时候本来已经够胖了,这几天更胖了。”铁手坐在树上,朝另外两人道:“你说再有几天,还飞得动么?”
追命说:“我倒不关心这个,我更关心他这是中了什么邪。”
“那封信是关键。”冷血说。
追命点了点头,“所以我才半夜偷偷潜进他屋里,想要偷出来……”
“结果被发现,差点射成塞子。”铁手从树顶一跃而下,“你傻不傻,无情的东西你也敢去偷?”
追命:“我这不是太好奇了么。”
他们大师兄那是什么样的人,哪里做过这些事情。照这几日他们照常闲着没有任务就知道,那信鸽送来的绝对不是什么密报。近来也没有哪里出事,所以他们猜肯定是私事,可能还跟个女人有关。
“你说他那突然不见了的钱袋,是不是在对方手里。”追命猜测。
铁手说:“十有八九。”顿了下,又问:“不过你们确定,他的钱袋是从江南回来之后就不见了,还是前段时间那个任务……”
“这我们哪知道,谁没事看这个。”
铁手:“我们可是捕快,观察力绝对要敏锐,怎么能……”
“你自己不也没发现。”追命打断他的话,“而且那一套是看不认识的人,估算其本事能力的,有些时候也……但不管怎么说,也没道理拿来看无情吧!”
无情远远的坐着轮椅过来,恰好听到了这最后一句……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分明对冬凌十分好奇,然而却并没有注意到她身上衣物首饰的价格,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钱袋被对方挂在腰间。
这……
好像每一次,他首先注意到的,都是对方那笑得或柔和,或调皮,或可爱,或暧昩的模样。看到那张脸上鲜活的表情,便不再去注意那身上的衣服首饰,更别说是其他……
分明最初吸引他感兴趣的,不是那神奇的铠甲和武器么?
铁手三人早就发现了无情,却没有中断谈话,因为他们好奇这事,已经是人尽皆知,没道理正主来了就不提。
“无情,你倒是说说,到底是哪个女人……”
“去干活。”无情说:“这件事没什么好说的。”
铁手三人:“……”
“这也没有活儿啊!”最终在无情的目光注视下,他们也只能,“好吧好吧,我们三出现逛逛,不在这里碍你的眼。”
说完这话没一会儿,这三人却又回来了。
无情还留在原地想事情,见他们回来不由奇怪道:“怎么又回来了。”
“钱袋。”追命贱嘻嘻的伸手挑出一个眼熟的钱袋,“你不是不说么,现在这钱袋自己找上门了呢?”
无情一眼就认出,那正是在自己跟冬凌之间周转了两回的那个。
“送钱袋来的人呢?”他问。
这时候三人倒有致一同的不说话了,追命手一挑将钱袋从左手换到了右手,一脸兴味的问:“你倒是说说,这钱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说明白了,我们就告诉你人在哪儿。”
无情看也不看他们三个,径自就要往门口走。
铁手三人:“……”
“看,就知道没用吧!”追命一摊手,“他多聪明啊,哪能猜不出来人已经到门口了。”
追命此时已经走到了前面,“要我看问他也没用,还不如赶紧出去看看,拿着钱袋找来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余两人一想就是这个理,赶紧往外赶。
他们是走到半路看到有下人往里走,拦下一问才知道有人拿着钱袋当信物要找无情,可还没瞧见这人到底是男是女,长得什么样呢。
那边被众人好奇的冬凌,正神色平静的等在外面。
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却见过旁人谈恋爱,自身情商本来就高。
她知道自己跟无情的起点很好,初识便是共患难,在一起迎敌。这样的情况,哪怕双方互不相识,也很容易产生一种微秒的战友情。像是陆小凤楚留香这样的,估摸着当场就能称兄道弟,无情要更理智谨慎一些,但心底到底还是会有些不一样。
再之后如果一段时间不联系也就罢了,偏生因为误会有了那个钱袋。
冬凌便是那个时候下定决心要抓住机会,所以时不时的会撩一把。她很会把握尺度,并不过份……等两人分开后,一来信鸽只是单向单程的,二来冬凌决定先晾一晾,以及不想自己显得太急迫。还有就是美食的诱惑实在太大,所以便没有马上进京,也很是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
就连那封信中,也并没有说什么暧昩的话,因为关系若不到那份上,通过纸笔很容易让人反感。
但现在不同,她人到了,是时候彰显一发存在感了。
所以,在无情出来之后,冬凌柔柔一笑,说的第一句话便十分直白:“盛捕头,好久不见,怎么样,想我了么?”
无情:“……”
虽然被堵得没话说,但不知怎的,那封飞鸽传书上让他遍寻不见的话,仿佛就这么被填上了。
第 31 章
冬凌这话说的声音并不小, 跑得最快的追命堪堪就听到了最后一句。他看向无情, 碍着有外人在,所以并没有开口说什么。但眼神却是表达得很明显, “怪不得不给我们看,那信里写得也是些……”
“胡思乱想些什么。”无情斥了他一句,才看向冬凌介绍道,“这位是冬姑娘。”
又点向追命,“这是我师弟追命。”
这时候剩下两个也跟了过来, 无情便继续道:“左边那个是铁手,右边拿剑的是冷血。”
冬凌笑眯眯的看着其他三人,缓声道:“久闻不如一见,果然少年英雄。”
“哪里哪里。”铁手说着扫了无情一眼,毫不客气的掀底, “倒是姑娘,我们才真的是好奇了好久。”
无情赶忙打断他的话,“先进去再说, 姑娘, 请。”
冬凌笑了笑,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就往里走。无情就走在他旁边, 转身的时候, 正瞧见追命拼了命的在给他打眼色。
瞒得那么紧有什么用,现在还不是给我们见着了?
无情:“……”
一路上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