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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2)

可能两者都有。


他甚至连拿着手机的那只手都开始颤抖。


手背的青筋因为过度用力,而顶着皮肤凸显出来。


他在忍耐。


忍耐心底铺天涌上的情绪。


林琅放下筷子,不想再勉强他:“有事的话,你先走吧。”


徐初阳回了神,冲她笑笑:“我没事,答应了今天陪你的。”


林琅摇头:“我待会有点事,不用你陪。”


林琅能感受到,在自己说完这句话后,他紧绷着的情绪得到松展。


就好像,心口一块石头终于落下。


他甚至不愿意再多搪塞一句,好像迫不及待就要去到另外一个人身边。


他走后,林琅一个人坐在烤肉店内。


到底是委屈还是难过,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她当然没那么大度,把自己的男朋友推到其他女人身边,让他去陪另外一个人。


可他的神情太明显了,那种恨不得下一秒就出现她身边去保护她的神情。


他变成了别人的大英雄。


不是她的。


而自己,则大度的将自己的男朋友推向了另外一个女人身边。


林琅沉默地坐了十分钟,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吃着烤肉。


大约又过去十分钟,她的手机收到一条微信消息。


裴清术发来的。


上次加了好友后,两个人便没有任何联系。


这还是他给自己发的第一条消息。


——初阳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接你。


他发来烤肉店的名字,又问她


——定位准确吗?


林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庆幸,至少徐初阳去裴别人的同时还没有完全将自己忘记。


而是拜托自己的好友过来。


林琅回了个“嗯”


手机便再没有消息进来。


大约十分钟,玻璃门被推开,裹挟寒意的冷风短暂飘进来。


林琅打了个哆嗦。


裴清术是个简单到了极致的人,甚至连他的穿着,颜色都不会超过三种。


徐初阳那个圈子的人说起他,好像永远都找不出更贴切的词汇来形容。


从小就是人人称赞的神童,在极尽优越的家庭中出生,天之骄子这四个字用来形容他都显得过于贫瘠了一些。


小学开始跳级,同龄人还在读abc的时候他已经熟练掌握了法语和英语。


用文字表达好像有些杰克苏,但他的人生就是开局便逆天的神作。


明明保送ab大,各大名校抢着要他,最后却选了当下爆冷的专业。


——宗教学。


在欧洲一待就是好几年。听说醉心于学术,连女朋友都没谈过。他家里那些长辈都快急死了,干脆趁着他这次好不容易回国,给他安排了好几场相亲。


林琅不过是之前吃饭的时候听了一耳朵,她记性好,哪怕并不上心,但听了就很难再忘掉。


裴清术看见桌上已经空瓶的烧酒,正好服务员过来,他要了碗红糖姜醋。


红糖姜醋。


林琅突然想到那天在酒吧,服务员端给她的那碗红糖姜醋。


他说,是一位客人让他送来的。


裴清术将桌上的空酒瓶清走。


林琅摇摇晃晃,看见了他拿起酒瓶的手,是白皙纤长的,如玉如竹。


手腕处,有一粒褐色小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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