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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2 / 2)

难就难在,每每下笔,想起那可怜女子的遭遇,沈柔便会生出几分不忍。


不忍写,不忍提。


不忍揭开别人血淋淋的伤疤。


哪怕明知,长坏的骨头,只有打碎了重组才能救,却不是每个人都能狠下心做这样残酷的事情。


沈柔看着自己写的内容,徐徐叹一口气。


到第二天,她终于写完了这一折戏文,才拿给卫景朝看。


卫景朝看完后,亦不免蜷紧拳头。


这章昀对江燕燕所做的事情,未免太混账了些。


侍卫,太监……


哪怕是他看了,都有些想吐。


对于一个妙龄少女来说,那些事情,无异于摧毁一个人的酷刑。


江燕燕的死,身上受了重伤外,更多的是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


受到这样的奇耻大辱,她自己不想活了。


死亡,是她唯一的解脱方式。


若是继续活下来,单单是痛苦的回忆,就能够压垮她,让她一生都活在噩梦中。


沈柔在一旁叹了口气,怅然道:“其实,真正的江燕燕,比这个更苦。”


卫景朝沉默不语。当初那件事传的沸沸扬扬,那个女孩从弘亲王府抬出来时,沈柔不曾见过,只是道听途说。


他却真正目睹了,其凄惨,非言语可形容。


沈柔又道:“如果是我的话,可能比她死的更惨吧。”


卫景朝倏然怔住。


蓦地想起来,她也险些被人送进弘亲王府。


若是那一夜,他没有去看她。或者,他没有饮下那杯酒。又或者,发生那件事后,他没有答应接她出来,而是弃之不顾。


她肯定早就被人当做礼物,送给孟允章了。


若是那样……


如今沈柔就真的是一具,从弘亲王府抬出来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比江氏女更凄惨的尸体。


卫景朝的心,剧烈地在心脏里跳动,拉扯着血管。


他抬眼看向沈柔。


她双眸明亮,眼底盛满温柔与心疼,满心满眼,都在心疼那个惨死的少女。


从未想过,她自己。


卫景朝一时间说不出心底的滋味儿。


他忽然有些后悔那时问她的话。


当时他问,“沈柔,如今,你可后悔?”


她笑着说她不后悔,比起寒门妻,更愿意给他做外室。


于是,他觉得她放荡不堪。


可是直到此刻,他才知自己有多愚蠢。


她怎么可能后悔呢?


若是不给他做外室,她连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觉得的歧途,于她而言,已经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此时此刻,看着她的神情。


卫景朝清楚地认识到一个现实。


——如果那天进了明月楼的是旁人,是另一个可以救她于水火的人,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沈柔都势必会想法子利用对方,挽救自己。


她根本就不稀罕他。


就像这戏文里写的,帮江燕燕圆梦的人,是一个瘸腿的妇人。


而不是如卫景朝这般有权有势的权贵子弟。


更不是江燕燕那个“情深义重”的未婚夫。


事实上,从章昀骚扰江燕燕开始的那一刻,她那个“未婚夫”,就从整篇戏文里,消失了。


就如同他卫景朝一般。


在沈柔最困难时,他一去千里,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帮上一点忙,没有一点用。


所以她从不觉得,他会救她。


也不觉得,江燕燕的未婚夫,会为了未婚妻去抗争。


卫景朝掩下复杂的思绪,垂眸道:“还要再加一些剧情。”


他提起笔,在最前面加一段。


江燕燕进了齐王府,深知自己必死无疑,便指着鼻子,怒骂章昀。


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彼时不过十六岁,殿前策论时惊才绝艳,出口成章七步成诗,被誉为有“嵇宋之风”。


他写的很快,一段怒骂的戏词,引经据典,铿锵有力,朗朗上口。


沈柔念:“硕鼠之皮,相鼠之仪!白耳之狌,独角之豨!蜥蜴为心,豺狼成性!狎邪无辜,残害弱质!为人神所共愤,天地所不容。”


沈柔念着念着,不由道:“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这短短一句话,连用六个典故,骂得辛辣至极,几乎是说上了最恶毒的话。


如此一来,江燕燕刚烈不屈的性格,便跃然纸上。


沈柔自认,自己没这个水平。


如果是卫景朝自己来写,这出戏文的水平,大约要更好一些。


卫景朝搁下笔,轻笑一声:“若是我自己写,不出三日,全大齐人人都会知道,是我执笔所写。”


他脸上生出三分疏朗的倨傲,“纵翻遍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一个人,能在文采上与我相提并论。”


沈柔低低“哦”了一声。


反应很平淡。


卫景朝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盯着她的脸,见她始终平淡无波,好像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心里没由来生出一丝烦闷。


他加重语气,对着沈柔强调:“沈柔,我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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