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卢到罗马的路途并不短。
卢卡斯和奴隶轮流执鞭,马车赶出亚平宁山、进入了罗马城。
楼房拥挤起来,街道十分喧闹。人们因为收获季节的到来而干劲十足。摊车杂乱地摆放,孔雀脑鱿鱼须嗞嗞烤着。小贩们哼着歌,快乐地把苹果红透的一面翻上来。醇香的麦片堆成小山,晒干的鱼在绳上倒挂一排,打扮时尚的主妇挎着口袋讨价还价。
物资的丰富使罗马人没有忧苦,一切都是活力和欢乐的。
赫伦机敏的鼻子嗅到馥郁的果香。他腾地坐起身、撩开门帘。
“我要下车!”他欢欣地叫一声,把专心驾车的卢卡斯吓一跳。
说完,他就像矫健的小豹那样跳下车,钻进熟悉的街道。
卢卡斯把鞭子交给车夫,拿起钱袋跟了上去。
赫伦吸吸鼻子,循着肉香来到烤肉摊,要了两串烤孔雀肉。
烤肉的厨师动作利索,还多给他刷一层胡椒汁。赫伦接过烤串,发现钱袋忘了拿。
这时,卢卡斯像救星一样从天而降,掏出一枚银币递给摊贩。
“来得倒是挺及时。”赫伦咬下一块肉。
“您跳车时,我注意到您手里什么也没拿。”卢卡斯接过零钱,仔细查看数额后才放回钱袋。
赫伦别过脸,狡黠地瞅瞅他,将另一串肉飞快地塞进他嘴里。
卢卡斯惊疑一下,把烤肉拿下来,刚想说话——
“少废话!让你吃就吃!”赫伦及时扼死他要说的话,转身就走。
卢卡斯产生温暖的心绪。这绝不是多么温柔的举止的,只是安放在赫伦强硬的外壳上,像冰川上的阳光,在大反差中透出难得的温暖。
他享受这份硬邦邦的温柔。
两人没逛多久就回了马车。很快,三人就抵达家宅。
卢卡斯换回一贯的棕红色短袍。他洗了澡,黑色染料褪尽,本质的金发悉数露出,像存在于神话里的金羊毛,锋芒毕露的,和它的主人一样,从不去压制什么。
赫伦慵懒地躺上摇椅,想晒着太阳睡午觉。
那捧金色明晃晃地亮相,像头小金狮一样闯过来,跑入他即将阖上的视野。
“卢卡斯,过来。”赫伦眯缝着眼说。他不怎么有睡意了。
卢卡斯驯服地走来,单膝跪地,伏低身体,聆听主人说话。
他的脊梁骨沟壑一般嵌入后背,锁骨像锯子一样延伸着。
赫伦扫视他,目光渐渐下移,来到他的小臂。
——那里烙上了新的家印,不属于波利奥的家印。
“那是什么?”赫伦用手一指。
卢卡斯抬起身,笑着说:“在布鲁图斯家烙上的。您也知道,每个奴隶都要弄这个,为了表明忠心。”
赫伦瞟了那家印一眼,眉头轻轻一揪,没多说什么。
“你该把你的所知告诉我了。”他闭上眼睛、慢吞吞地说。
“我在布鲁图斯家待了一个月。”卢卡斯说,“他是格奈娅的养子,继承了她亡夫的遗产。他没有尼禄的福泽,却有尼禄的习性,虐待奴隶就像吃饭睡觉那样普遍。他甚至在后院养了两头狮子,如果有奴隶犯错,就会被扔到狮笼里。那段时间,我的工作就是喂狮子。”
“他的闲钱倒是不少。”赫伦嘲道,“被夺去了橄榄园,还有心情喂狮子。”
“除了养狮子,他还会定期去一个妓院,我跟随他去过几次。他总会找一个叫阿皮娜的妓女。”
“妓院?”赫伦睁开眼睛,冲他看过来,“那你有没有一同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