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的婚礼总是繁琐而盛大的。
到了黄昏,火把队伍护送新娘到夫家,远看像波动连绵的水灯。
娇美的新娘最为瞩目。她穿着绣纹花朵的长袍,腰带把纤腰紧紧一束,头戴橘红色纱巾。她浓妆艳抹,红唇像玫瑰那样明艳,像极了民谣里的女神,或者她正是按照那种模样装扮的。
她被丈夫横抱着跨进门。奴隶朝来宾们撒榛子,寓意多子多福。大理石柱被新人涂抹油脂、缠绕毛线,这象征他们在婚后勤劳富裕。
赫伦坐在角落,不声不响地吃着糕点。新郎官达荷太过忙碌,他不能毫无眼色地找他攀谈。
菲碧是在他进门时就开始注意他的。
她在铜镜前整理头发,涂抹一点橄榄油。她仔细端正黄金发饰,擦亮颈间的珍珠项链。穿金戴银的她像一颗华丽的鎏金球,比新娘更珠光宝气。
她抿了抿嘴唇使它更红润,拿起准备好的金粉酒杯,朝赫伦走去。
赫伦瞧她一眼,拍掉手上的蛋糕屑,客套地说:“你位居高官的哥哥结婚了,妻子嫁妆丰厚。我想不会再有这么完美的伴侣了,祝福安敦尼。”
菲碧紧张的情绪被他的微笑消减不少。她把金酒杯推过去,抚弄发间沉甸甸的黄金。
“他们是相配的政治联姻,我想她一定能帮助哥哥顺利晋升。她的父亲是资格最深的元老,有很强的话语权。”
“喔,那她真的很称职,履行了贵族的妻子该有的责任。”他敷衍地说。
“她的嫁妆数目惊人。因为她,我们安敦尼多了20亩土地和20个接受过教育的奴隶,更不要说那些闪闪发光的珠宝和黄金。”
她红着脸摸摸鼻子,“不过……我的父亲向我保证,将来在我出嫁时会准备更丰盛的嫁妆。我想……我会比我的嫂子更称职……”
“祝福你。”赫伦对她真诚地微笑。
他如此不解人意,使菲碧一时语塞。
他拿过酒杯,在瞥到杯壁里的金粉时愣了愣。
黄金碎成颗粒,星辰般凝固在玻璃杯壁中。波浪形的杯口镶着金丝,杯底是牛奶色的白玉,摸起来如丝缎般滋润光滑。
他缓缓转动酒杯,金粉随着光线折射变幻的色泽,像一团金沙在掌间流动。
“这只杯子很漂亮。”他赞赏道。
“我想把它送给你!”菲碧灰沉的脸像焰火般明亮起来,“这可是皇帝赐予我们家族的,听说非常少见。”
“谢谢!”他举起酒杯,“祝慷慨的安敦尼像台伯河一样经久不息!”
他呡着酒,拿捏酒杯的手指修长而英气。酒杯抵唇时,他抬起眼帘,眼睛轻缓地看向远处,这是礼仪训练的成果。
而这双黑眼睛太好看,总让人错觉它收拢一切,可实际上里面什么也没有。
在人头攒动的宾客中,他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端酒杯的动作一滞,眉头轻轻一揪又舒展开。
他飞快地喝光杯里的酒,端着空杯匆匆离开,甚至忘记和菲碧知会一声。
他看见布鲁图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