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注视他一会,突然拿起一旁的剪刀,向左手掌狠狠扎去。
“我以鲜血向神明起誓,我会对您终生忠诚!直到呼出最后一口气,流干最后一滴血!”
他的脸颊被热气蒸得发红。缠在额头的毛巾掉下来,白蛇一样松垮垮地缠在脖子上,使他像一个埃及的杂耍演员。
赫伦瞥到汩汩冒出的血,很满意这忠诚的誓言。他抱起双臂,饶有兴致地看着卢卡斯,手指一搭一搭地打着手肘。他的剪影十分优美,脖颈高贵地绷直,即使轻慢都使人觉得理所当然。
他以命令的口吻说:“记住!你是我的奴隶,你的生死皆由我做主。所以,以后不要随意去死,因为只有我才能控制你的死亡,由不得你自己!”
卢卡斯紧绷着身体,重重地点头。
……
卢卡斯伤得很重,好得也很快。他一贯很乖顺和细心,勤快地泡药草水,扶赫伦下马车时会踢开石子,吃饭也是老实地蹲着吃。
他时常练剑,偶尔跟来兴致的赫伦打一局。更多时候,他都会阅读书卷、认真地临摹拉丁文。他总是对着鸽群朗读,念错了被其他奴隶指正,他也嬉笑着接受;他也喜欢靠坐石柱下,翘起一条腿,像孩子一样学写字。
这个粗莽的日耳曼男人,在读书时像一位假正经的绅士;可一旦阖上羊皮卷,他就会叼一根稻草,锋芒毕露地笑着,那股痞里痞气的男人味就四处溢散,任何东西都不能使他软弱。
唯有面对赫伦时,他才表现得像一只驯服可爱的大猫。
这天清晨,空地中回荡着磕巴的朗读,错字连篇。
卢卡斯来回踱着步,咕咕叫的鸽群被他分成两半,云朵一样匍匐在他脚边。他穿着深红的短袍,从高处看,就像一道红闪电劈开白羽做成的云彩。
他走累了,顿住脚步直接坐地上,手捧着羊皮卷,费劲地回想下个字的读音。
突然,一颗玉米砸在书卷上,嘣地一声。
他觉得是鸽子啄食时甩飞了玉米,没怎么在意,继续读下去。
接着,第二颗、第三颗玉米像珍珠落盘似的掉下来,有的甚至砸到他头上。
他心里一沉,抬头往上看——
赫伦坏笑的脸就这么撞过来,像一只美丽的小恶魔。
卢卡斯愣了愣,旋即冲他一笑,举起羊皮卷摇了摇,一副亟待表扬的模样。
赫伦挑了挑眉,暗自满意卢卡斯的听话。
——可事实证明,他并不如表面上安分。
就在这天下午,卢卡斯再次不告而别了。
和上次一样,他留下一张字条:
【我还会回来,请不要剔除我的家籍。】
奴隶把纸条送来时,赫伦正在餐室,哼着歌儿,调制一杯颜色分层的酒。
他放下酒具、接过纸条一看,倒抽了一口气。
“这个混蛋!”他猛地一拍桌子。酒杯被震得跳起来,平静的色层纠缠在一起,呈现出乱七八糟的颜色来。
奴隶畏畏缩缩的,没敢吭声。
赫伦把纸条攥成一团,气恼地说:“自作主张的奴隶必须受到严惩!”
奴隶咳了咳,掂量着用词说:“……您要不要剔除他的家籍?”
赫伦想了想,把纸团又展开,压平褶皱,叹口气说:“算了……等那家伙回来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