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月河边正对着九筒街的路口,就摆出一张馄饨摊子。
白净净的面粉堆在面案上,边上的水锅滚滚腾着热气,一整摞白瓷大海碗高高叠起,勾的人腹中馋虫鼓噪。只是当他们瞧见正端着铁盆搅合肉馅的黑脸老板,那满脸横肉凶眉煞目的造型,脚下便不由自主拐了个弯……这里的馄饨虽说味道一般,价钱却堪称长安城最公道,一碗只要九块,大唐币。
老板是东荒人,来长安几十年,很有些故事。不过脾气太臭,见谁都像欠了他钱,因此住在附近的穷鬼们宁可去别家吃贵点的东西,也不愿大清早就来看他这张臭脸。
可也有人开着上千万的豪车,穿越大半个长安城,专程来吃这一碗馄饨……譬如说李慎。
“老板,来碗馄饨,不要葱。”
李慎披着件深灰色的厚呢大衣,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左臂上那道蜈蚣似的弯疤,他眼圈微黑,精神头看上去不怎么好,话音也透着股倦味。摊上就那么孤伶伶几个客人,李慎走到角落靠着河堤的那张桌坐下,拢了拢领口,偏头看一旁绿油油的月河。
还是那个老样子。
这一条绿油油的月河,在长安城的西北角打了个勾,将河的这头和那头划成了两个世界。馄饨摊正对的九筒街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贫民窟,三五层的骑楼,参差错落挤在一堆,这时间还没什么人出来活动,街道边堆着各式各样昨天夜里留下来的垃圾,还有大摇大摆四处钻动的野猫野狗野老鼠。
李慎移开视线,望向与他来时相反的方向。只见一辆漆黑的七座商务车沿着河堤笔直驶来,车头一角嵌着一只被锁链缠住长刀,霸气张扬,正是庚军的团徽。
四只轮子在馄饨摊前狠狠刹住,车门打开,当先走下来一名满头白发的年轻人。之所以说是年轻人,是因为那脸庞稚嫩的厉害,瞧着恐怕连二十岁都不到。
紧随其后的是一名大汉,身上不伦不类的套着件酒店里提供的白色浴袍,神色十分狼狈。他被两名身穿黑色制服的男人推下车,从两旁挟住手臂,押送着往李慎面前来。
那白发的年轻人也走在一边。
“效率不错啊。”李慎抬起头,对走到近前的白发年轻人笑着道。
后者微一低头,有些腼腆的抿嘴笑笑。
李慎挥挥手,让人都退开,他瞅了瞅被送到桌边只穿一件可怜巴巴浴衣的大汉,冲人点点头,虚压下手,道:“坐。”
大汉犹豫着坐下,有些紧张的攥着拳头,偷偷打量李慎的脸。
“罗坚强?”
李慎低着头,从大衣兜里摸出一包金鹊翎,拆开封纸,在掌心上磕了磕,磕出一支给人递过去。后者受宠若惊的双手接了,见李慎取出打火机要给他递火,忙陪出一脸谄笑,支吾着自己来自己来,将打火机从李慎手中接了,给自己点上。
李慎把人还回来的打火机随手掷到桌上,问:“认识我不?”
罗坚强忙摘下烟,一张脸硬生生扭出了朵花,小鸡啄米似得点头:“认识,当然认识,这满长安城,谁能不认识慎爷您呢。”
他说的倒不全是奉承话。长安城有名的人海了去,但大多数有的是‘名’,像李慎这样看见脸就能被认出来的名人,还真没几个。李慎有着东荒人标志性的黑发和黑眼,面孔却继承自有着精灵血统的母亲,精致,漂亮,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年轻时,不乏有人拿这张脸跟他找事,说他是小白脸,卖屁股的货色。到如今敢说这种话的人都已经躺进坟墓里,名震长安的慎爷也不再是那个漂亮后生,他坐在这里,抬头挑一挑眉,那浑厚冷戾的煞气就扑面而来,令人望而噤声。
罗坚强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李慎。这位传闻中的李疯狗今天打扮的很是朴素,穿一件立领白丝棉的衬衫,拢着件深灰色的厚呢大衣,衬衫衣摆规规整整的收在裤腰里,用一条打金丝的暗色扣带拴着。看起来颇为家居日常,瞧不出丝毫火药味,他把心微微揣回肚子里,拿起李慎给递的金鹊翎抽了一口。
李慎一只手搁在桌上,手指点了点坚硬粗糙的桌面,开口道:“上月初,你去燕国蓟都,灭了户姓黄的人家。三十多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孩都没放过……”
罗坚强怔怔的瞅着李慎,指间夹着的香烟悄无声息地滑落,打着旋儿坠到地上,砸出一溜火星。他光裸在清晨寒气里的小腿不由自主的抖起来,结实健硕的腿肚子打着颤,像一坨被放上案板的猪肉。
李慎吸了口气,正想继续说话,就见一只白瓷碗从天而降,哐一声撂到桌面上,汤水四溅。臭着一张脸的老板冷冷扫了两人一眼,闷声闷气道:“你的馄饨!”
十来粒葱花明晃晃的浮在汤面上。
李慎面露苦色,拿起筷子一粒粒去挑。搁他现如今的身份,已经很少有人敢当面给不客气……这馄饨摊老板却是十年如一日,始终都非常不客气。
挑完葱花,他将筷子一搁,端碗喝了口汤。然后似乎想起什么,抬头问罗坚强:“吃了吗?”
罗坚强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一张脸上干巴巴的,僵硬的摇了摇头。
李慎把筷子放回碗边上,将碗给人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