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采儿都快能背下来了。“咱们出去说话吧,留他们俩大才子慢慢聊。”许巍然和陆彦生一见面必聊学问上的事,陈五娘和宋采儿携手出去了。许家小院的角落养着几只下蛋母鸡,陈五娘随手拿起一旁的烂菜叶丢给它们啄食。“现在年景好了,各地却不太平。”以前土匪可没这么多。宋采儿想起那晚见到的土匪就怕得发抖,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手里握着长长的刀,在黑夜里都亮闪闪,格外的骇人。“可不是,那夜之后我做了好几宿噩梦。”陈五娘摸了摸身上的护身符,是陆何氏在寺庙里求来的,给了她以后小娘子一直放在荷包里随身携带,“采儿,我知道一个寺庙很灵验的,改日我们一起去进香,帮你和许公子求一枚护身符。”有个心理安慰也是好的。宋采儿笑盈盈地说好,“叫上我相公和你相公一起去,秋日景色极佳,出去看看散散心也好,不如我们去野食吧,你知道怎么窑鸡吗?”宋采儿果真是没心肺的,才说到被土匪吓的骇破胆,整宿的做噩梦,这会儿说到好玩的事儿人又精神了。陈五娘摇了摇头,“我只窑过红薯,玉米。”农户之家,一只鸡的作用大着呢,公鸡可以做种鸡、报晓,母鸡可以下蛋,就算要吃鸡也是炖汤,汤可以下面,鸡肉则一家人分着吃,用来窑鸡可太奢侈了。“都好吃,香喷喷,热乎乎的,哎呀,想到这些我都要流口水了。”宋采儿笑得更欢了。小娘子也馋了,本来就要到饭点肚子饥饿,现在说到野食窑鸡窑红薯的事,更饿了。“中午留我家里用饭吧?”宋采儿问。小娘子摇摇头,“改日吧,等许公子的伤养好了先。”这时候人家里正忙得鸡飞狗跳,许母愁眉不展,留下来吃饭太麻烦人了。宋采儿没强留,说得也是,相公翘着腿躺床上,也不好待客。接着她想起来什么,回屋掏出一条手帕交给陈五娘,“这个送给你。”粉色的绢布上绣着几朵兰花,秀的不算好,至少和陈五娘的手艺比起来差得远了。可宋采儿送的不是手帕,是情谊。女子之间交换小礼物,意味着要与对方成为好朋友。陈五娘已经很久没交过朋友了,之前在村里交的朋友不是嫁人就是被卖了,要么随着家人离开了故土。小娘子鼻子一酸,心中既高兴又难过。宋采儿瞪大眼睛看着她,“阿娇,你怎么不接呀?你不想要?”“要,我当然要了。”陈五娘将帕子双手接过,细细欣赏之后郑重的叠好收在身上。她要送宋采儿什么回礼呢?她身上倒是有一块绣帕,不过是陆彦生的,上次她觉得太素雅,说要给他的帕子绣上花纹,最近事多一直耽搁,到现在还差两针才好。犹豫了一会儿陈五娘道,“我绣一个荷包送你。”宋采儿说好,“我喜欢粉色。”“那就给你做粉色的。”……从青石巷出来以后,小娘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自从嫁给陆彦生,她好像还没这么饿过。虚弱的爬上牛车,陈五娘只想说一个字,“饿。”真是要饿晕了,饿肚子的恐怖回忆又回来了。陆彦生将她乱了的刘海儿拨正,“方才许家端了糕饼上来,你为何不吃?”“和采儿聊得太尽兴,忘记吃了。”陈五娘说完掀开车帘子往外瞧,问赶车的王林,“我们要多久多饭馆?”“回七夫人,要一刻钟!”许家住城南,陆家饭馆在城北,中间隔着好几条街。竟然这么远,陈五娘捂着瘪瘪的肚皮叹了一口气。陆彦生从腰间解下一个荷包,里面装着瓜子、花生、核桃等物,“吃些垫一垫吧。”想到待会儿就要下馆子吃饭,虽然是自家的饭馆,那也是下馆子,陈五娘还没在外面的饭馆吃过饭呢,立刻将头摇的如拨浪鼓一般,“不吃。”陆彦生拿出两枚核桃握在掌中,攥拳用力一挤,咔哒一声响,其中一枚核桃便裂开了。陆七爷将核桃仁拿在手中,在小娘子面前晃悠两下,“真的不吃?”陈五娘难逃吃食的诱惑,立刻变卦了,“我吃。”陆氏饭馆在云溪县最繁华的位置,处在十字路口的交汇处。说是饭馆,其实也可算作酒楼,三层木楼,一层是大堂,二层有厅和包厢,三楼则全是客房,周围的建筑都比陆氏饭馆低些,就数饭馆的视野最好,也最为显眼敞亮。牛车还没停稳,透过车窗打量的陈五娘就发出满足的叹息,这饭馆、铺子、土地都是陆家的,应该值很多很多钱,她对云溪县的地价房价还没有具体的概念,但只要稍微动脑筋想一想,就知道这地段的房屋不便宜。“我扶你。”陆彦生先下马车,又伸手扶陈五娘,小娘子雀跃的很,撑着他的手一蹦就下来了。她站在饭馆门口,看着门口黑底金字的四字招牌,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旋即,一阵眩晕之感传来,陈五娘已经几个月没这种感觉了,之前她看见相关的人、事、物脑中就会自动蹦出一段记忆,在记忆浮现之前便有这种眩晕的感觉。小娘子左右四顾,暂时没有找到让她头晕的源头。“陈娇,我们进去吧。”陆彦生见小娘子脸色似乎不大好,觉得她大概是饿狠了,带着她进了饭馆。此刻正是饭点,但是店中人不多。这馆子陆彦生来过很多次,打小时候起陆三太爷就经常带他来吃饭,在县学读书时陆彦生与同窗也经常来此。饭馆中的掌柜、伙计都面熟。不过,今日掌柜的与旧识伙计都不在,新伙计将人迎到了二楼雅间。陆彦生一连点了多道菜,肉沫豆角、红烧茄子等家常菜店中有,当归乌鸡煲、黄豆焖猪蹄等稍微重一些的肉菜店中便无,伙计说这肉菜太贵了,小店就算备了也少有客人点,时间久了肉放坏变质,索性不备。这话有理,陆彦生点了道肉片平菇,又问伙计还有什么滋味好的菜色。“鲜藕上市,店里有鲜藕排骨汤,藕汤鲜美,可要来一份?”秋日喝藕汤是享受之事,此汤易做,且营养丰富,陆彦生是自小喝到大的,他点了点头,二人三菜一汤正好合适。陈五娘倒了两杯茶,一杯给陆彦生,一杯捧在掌心慢慢抿了几口,那眩晕之感逐渐散去,她起身趴在窗口往外看,附近的很多街道、商铺清晰可见,道路上不断有车驶过,也有背着包袱拄拐靠双腿行走的,这些都是返乡的居民。“这饭馆生意兴盛的时候,一月能挣多少?”陆彦生抿了口茶,若说鼎盛之期,该是十多年前他父亲还在的时候,门庭若市,金玉满堂。“一月所赚之数,能供全家半年的花销。”陆家三房的私产,大部分都是那些年父亲所赚。虽不知具体金额,听陆彦生这样形容陈五娘已心中有数。民以食为天,再过两个月,等返回故土的居民多起来,饭馆的生意一定能恢复如往昔。陆彦生放下杯盏,起身走到小娘子身后,同她一起眺望远方,指着远处道,“那儿以前是一家戏院,那边曾经是书肆,以后若重新开业了,我带你去逛。”“好啊好啊。”这些对于小娘子来说都是极新鲜的东西。店中客人少,所以上菜很快,不到一刻钟,菜就陆续端了上来。小娘子迫不及待了,先夹起一片薄肉尝了尝味道,“唔,好吃。”又夹茄子,“这个也好吃。”陆彦生勾了勾唇,看陈娇吃东西算一种享受,总是那么香,那么满足。小娘子一一尝过滋味儿了,每样夹了些放陆彦生碗里。这时候重头戏藕汤排骨上来了,这是后厨提前熬制了的,排骨焯水去浮沫,之后取瓦罐,将排骨、厚藕片、姜片等物放入,小火慢煲而成,等揭盖了再放盐、胡椒粉少许调味。藕汤排骨重在食材本身的鲜美,调味料极少,但一点也不影响其鲜美甘甜。陆彦生给陈五娘盛了一碗,“尝尝看。”小娘子用勺搅了搅,稍微吹凉后喝了一口,入口瞬间眼睛一亮,“真好喝。”又甜又清爽,又香又清新,排骨炖的软烂,入口就化了,藕片粉粉的,带着浓郁的藕香气。“喜欢就多喝些,往后我们常来吃。”两人慢悠悠的吃着饭,有偷得浮生半日闲之感。快吃完的时候,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喧哗,陈娇好奇的往楼下看了一眼,那股消停的眩晕之感又回来了。看着一楼的那个人影儿,小娘子想起来头为何晕了,竟然是她。作者有话说:午好~今天有事更的少,晚12点再更新一章,不熬夜的姐妹明早看吧~另外,专栏里有一本完结种田文《锦鲤娘子》,喜欢看种田文的可以去瞅瞅~文案:沈泽秋和寡母卖布讨生活,日子过得很难,村里人都觉得他这辈子也娶不上妻了。直到有一天,他娘领回个伤了容貌的姑娘给他做媳妇。姑娘叫安宁,好胳膊好腿的,沈泽秋很知足。为了把小日子过的红火,他走街串巷卖布时更加卖力气了。后来他发现,安宁能识文断字,脸上的伤也全养好了还没留疤,且如锦鲤转世般好运。比如说她喂养的鸡鸭鹅又肥又大,还不爱生病;她种的南瓜、番薯、玉米长势喜人,又甜产量又高;再比如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好,他们在镇上开了铺子。铺子越开越多,从镇上到县里,从江南到江北,甚至开到了京城。一路发家致富,小两口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第33章“没钱住什么店, 我不听你说,跟我去衙门说!”“看你们俩斯斯文文,人模狗样的, 想住霸王店啊?”陈五娘和陆彦生在三楼包厢吃饭, 王林和两个随从便坐在一楼大堂吃。店掌柜和客人起争执,作为陆家人,王林和随从们也密切关注着此番动静。见七爷和七夫人被惊动了,王林蹭蹭蹭跑上二楼来。“怎么回事?”陆彦生问道。“是一对兄妹住店吃饭,没有钱结账,说用信物抵押, 过几日筹到钱了再来赎买,掌柜的不同意, 要带他们去见官。”王林一边说, 一边用手指着楼下站着的青年男女。男的满脸通红一脸窘态, 正在和掌柜的拉扯,而女的双手抱胸, 稍显得冷漠。陆彦生是不会管此等闲事的, 吃饭住店要付账乃天经地义之事, 他们开的是饭馆不是济民堂, 但是陈娇的脸色有些不对, 自从动静传来,她的目光就没从二人身上挪开过。“怎么了, 有何不妥吗?”陆彦生看向陈五娘。陈五娘认得这二人, 记忆里她与这二人打过照面,虽然只是匆匆一瞥, 但是她知道他们的名字, 男的叫做吴运安, 擅长算数,记忆力超群,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而女的叫做邵芙,特别擅长经营。小娘子之所以知道这么多,是记忆中灾年过去,陆家生意兴隆,而生意好转的原因便是陆家新得的帮手吴运安和邵芙。据说此二人祖籍云溪,却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后依长辈之命还乡,但是一路颠沛流离,遭遇了很多变故,吴运安还被官府的人抓了,邵芙无奈,只得卖身为奴筹钱赎吴运安出来。期间究竟发生了何事陈五娘不得而知,只知道陆家某位爷正好买了邵芙,听说了她的曲折经历后,又让吴运安进陆宅做事。一开始这二人很低调,为了报答陆家才显露出真本事,直到陈五娘自戕,他们还在为陆家的生意尽心尽力的操劳。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们是有本事的人才。“陈娇?”见小娘子眼神直愣愣的半晌不说话,陆彦生一边伸手在她眼前晃悠,一边问,“你认识他们?”算认识,也不算认识,陈五娘纠结了一小会儿,若说梦中见过未免太荒唐。她想了想,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