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鹿赶到大礼堂的时候,她那浑天混地的弟弟笑得一脸灿烂,虎牙都露出来了,简直像什么柔弱无害的小绵羊。
不管陈幺是怎么想的,她是有些恶寒的:“陈幺?”
李冕的那根冰棍三口就没了,陈幺还在一点点舔,没人要的人总要小心翼翼一些,遇到好吃的,是不肯一次吃完的。
吃完就没了。
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他声音其实挺好听:“学姐。”
叫学姐?
倒也没错。
李鹿来回看了几眼,她准备捡的人被她弟捡了——家里肯定是不缺这一口饭的,她就是有点担心:“你和小冕认识?”
她得确定一下,“你知道小冕是个怎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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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冕是个怎样的人?
这个问题陈幺需要一生去回答。
每个阶段的李冕都是不一样的,陈幺大学学的金融,但他其实不喜欢金融,跟很多高考生一样,没人指导,也没那个接触的条件。
很多人报专业都是盲报。
他真的不喜欢和人接触……也不是不喜欢和人接触,只是他这样的性格,和人交流很容易有负担。
他刚到李冕家的时候,李冕读初三,但他这个人年纪不大,倒是挺正经的,他带他去见了他的父母……李冕就说他是家教老师。
陈幺这样高文凭,性格也好的人,李家父母还是挺喜欢的,尤其是在陈幺的辅导下,李冕的成绩突飞猛进的时候。
他们对陈幺很友善,逢年过节就会给红包。
从他们遇到的那个夏天,他过年就是在李冕家过的。
李冕的爸妈会给他包很厚的红包,送新年礼物都会送他一份,他们总说他太惯着李冕了。
有吗?
李冕感冒了,重感冒,哼唧着要吃黄桃罐头,还要躺他怀里。陈幺觉得那样有点不太文雅,但李冕很会撒娇,不知道男生可不可以用这个词——就很甜妹。
陈幺被腻歪地没办法,拿起阿姨开了的罐头喂了李冕一下,其实就一下,李冕总是很懂事,吃了一口就自己爬了起来。
顶着烧到39摄氏度的脑袋说要自己吃。
陈幺有点担心李冕打碎了碗,那年李冕十七,他烧得脸都红了,可能真的是烧糊涂了,他抓着他的手腕亲了下,还嘟囔:“累着你怎么办。”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记得,反正就是记得,这个一直比同龄人成熟很多的男生说话都黏糊糊的,白色羽绒服裹着他已经发育到180的身体,浓密的黑发,漆黑的睫毛。
潮红的脸还是很野性。
他就是长得不太好招惹,但其实很爱笑。
虎牙,酒窝,顶着头凌乱的头发蹭他。
亲手腕算亲吗?
陈幺彼时在读研二,他转了专业,从金融转到了森林培育系这个大系,读得有些辛苦,每天被冗长的论文折磨,他反应有些迟钝。
等他意识到李冕真的用嘴唇碰了下他的手腕后,李冕趴他怀里已经睡着了。
发着烧还要去接他,又吹了点风,毫无意外地加剧了。
陈幺的圈子小,也没人跟他提男男这事,他一直觉得只有男女有接触才能算亲,这就是个意外,他是想这么定性的。
但平静的心湖被投入了个小石子,涟漪一阵一阵的。
陈幺就是再愚钝也不至于不会上网。
男男、bl。
他看得神情恍惚,还有些难以启齿的……羞耻,他不知道李冕是怎么想的,他是把李冕当弟弟看的,被弟弟亲了下,就要来搜这种东西,还看到面红耳赤的,他确实有些羞耻。
李冕的体格还是好,高烧一夜就退了,第二天醒了就跟个没事人一样。李大宝在桌下乱转,尾巴乱摇,也没到它发情的季节,还是看见什么都想日一日。
他在桌下踹了它一脚,警惕它离陈幺远点。
李鹿在泡咖啡,李冕对陈幺那点小心思也就瞒一下陈幺和她爸妈:“小冕怎么欺负我们弟弟呢。”
李家其实就他们俩姐弟,但他们爸妈养了只泰迪起名叫李大宝,还非让他们认李大宝当弟弟。
李冕塞了口面包在嘴里:“姐,咱弟乱发情你不管啊。”
李大宝就是不允许李家还有没被它玷污过的东西,哪怕是蹭蹭也得做个标记,哪怕是来李家送货的都被李大宝蹭过。
也不一定就是日,就是蹭一下脑袋也算标记气味。
李鹿是看热闹的不嫌大:“大宝闻闻陈幺又怎么了,我害怕兄弟阋墙?”
李冕不屑的冷哼声阴森:“就它。”
要三十了,李家没留佣人,二老一早就出去了,留下的仨就吃得面包刷果酱,陈幺喜欢吃甜的,但不喜欢吃太甜的。
草莓酱刷厚了。
可能是跟李冕待习惯了,被惯坏了,他第一时间不是选择自己接着吃,而是看了眼李冕。
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不喜欢得吃的东西被别人吃掉也是一种幸福。
李冕这个年纪的男生还在长身体,要是不挑嘴,简直就是个垃圾处理器一样,他凑过去:“给我吃。”
作为李家的大少爷,他其实是挺挑剔的,但这是陈幺,陈幺放个屁,他都能觍着脸说是香的,他咬过陈幺手里的面包,又极快刷了一张新的面包,“哥,你吃这个。”
陈幺还想着昨晚的事,他其实还在想什么叫兄弟阋墙,就愣了下,李冕已经把新的面包就递过来了。
不知为何,他从这些早已习惯的事又挤出两分局促:“谢谢。”
他声音很轻,“……小冕。”
李冕不记得他昨晚干了什么了,吸取上辈子的教训……也不是教训,他就是想给陈幺一个好的恋爱体验,准备等自己成年再追陈幺。
他是重生的,确实是不小了,但别人会怎么看?
一个成熟的男人是不会让恋人为这种事被人指责的。虽然他混的圈子都没什么道德可言,陈幺可是要扎根学术圈的人:“怎么了?”
李冕刷的草莓酱又薄又匀,陈幺低下头:“没什么。”
是不是真的没什么,只有陈幺自己心里清楚。说实话,他并不懂什么是爱情,他所受到的教育,长久以来的习惯就是一直觉得男女恋爱结婚才是正常的,才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他倒不歧视男男,就是一时之间知道有些惊诧,比如大拇指和小拇指一样长。
读研还挺忙的。
陈幺没把李冕当外人,但也没办法完全再把李冕当弟弟看了,这个弟弟马上就要比他还高了,这个弟弟真的长得很帅,每次李冕来找他,都会有学长学姐学弟学妹明里暗里地问李冕谈没谈。
还有,这个弟弟真的脾气很好,很会照顾人。
他研究生毕业的那年,李冕高中跳级已经读到大二了,也刚好十八了。
培育出了新种,博导高兴,请他们吃饭。陈幺是不喝酒的,但那天导师高兴,系里高兴,院里高兴,他们拿出了特酿的青梅酒兑着白酒喝了起来。
喝是喝高兴了,就是他们好像都忘了青梅酒是冰镇过的,喝的时候不觉得,吃完饭醉倒了一大片。
又是毕业季,正值酷暑。
李冕掐着点到的,他很高,一张少年气的脸庞有些野,浓眉似剑,白色的运动服挺拔又英俊,帅得特别引人注目。
陈幺还好,他很克制,就喝了几杯,说醉了也不至于,但兑的冰镇过的白酒,还真的有点昏沉。院士酿的酒真的唇齿留香,淡淡的青梅的酸甜一直挥而不去,他是迟钝,但不至于那么迟钝。
是个男的,他认识,一个挺清秀的学弟,他拿着手机去找李冕,李冕也就装起来才像个人,他双手插兜,还是那张脸,但就是有点畜生的气息:“你谁?”
他声音很淡,又很轻,但就是给人的感觉很沉重,“天热,别烦我。”
陈幺在原地站了下,像是在思考……他其实什么都没想,他就是走得有点慢:“李冕。”
李冕是开了车来的,陈幺他们前几个月太赶了,住校比较方便,他来接陈幺回去,他鼻尖很灵,手臂很有力,手掌也是沉稳的:“喝酒了?”
陈幺没说话,只是眨了下眼睛。
生活从李冕找到他那天,好像就一切都不一样了,他还记得李冕那天穿的什么,跟今天差不多的运动衣,但是跑了一身汗。
三年了,一晃就过了:“李冕。”
李冕现在才听清陈幺喊他什么,陈幺不算矮,但比李冕矮一些,他看着陈幺稍稍踮起脚。
陈幺用唇瓣在李冕嘴唇上沾了下:“我好像喜欢你。”
软软的一个吻。
又很轻。
像是被风吹来一样的,连着他的骨子,哪里都是飘飘然的,他争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折磨了他们一辈子。李冕是想笑的,但他不是很争气。
他年龄其实不大,经历的又实在是太痛了:“哥。”他说,“我等好久了。”
下雨了。
不是雨,是泪,温热的,有些咸。
陈幺被酒精麻木的神情都滚烫起来了,他睫毛往上掀了点,露出半边的瞳仁,刚想说话,又被人热烈地吻了回来。
李冕一向对他很热情,这方面尤甚。
陈幺觉得李冕还小,但不是,他的胸膛宽阔炙热,手臂都会箍得人生疼,他亲的有些莽撞,有些磕碰,亲了后又舔。
不止身体,连呼吸都是酥麻的。
夏天的衣服是有些薄的,起皱会很明显,李冕扶着陈幺的腰:“哥。”
“还能走吗?”
大部队就要出来了。
他是不会不好意思的,还会想炫耀,但陈幺脸皮会很薄。
蝉鸣连成盛夏,喧嚣了他的一生。
绿叶团成荫,缝隙的漏斗似的光随着风跳跳又跃跃,他们都还年轻的脸庞上光斑细碎,是幸福在闪动。
陈幺捧起李冕的脸,又轻轻地吻了下:“不是好像。”
“我喜欢你。”
“或者说。”
“——是爱呢。”
心跳飙到一百八,李冕的上辈子或许不是很长,但他确确实实等了一辈子,这次好了,他撑起胳膊,低着头,年轻的眉目,宽阔的肩:“哥。”
“养只猫吧。”
“捡个也行,我们一起把它养大,然后慢慢变老。你是不是喜欢吊椅,我们在阳台上放一个,没事可以睡午觉。”
“哥……这次,我们好好过。”
好好过了。
养了猫,放了吊椅,种了绿萝,就是猫喜欢啃绿萝,还老是抢吊椅。
虽然它不是个好猫猫,但他们很爱它。
就像他也不是很好,但李冕很爱他。
——所以说李冕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好人,坏人?
都是,又都不是。
他是陈幺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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