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比来的时候顺利,隽岚没有再坐那坑爹的长途车,包了一辆车,直奔迈索尔。
她又在车上睡觉,睡醒了就看窗外的景色,一切皆是艳丽的底色,飞快地朝后面移去。她突然这样想,如果这一次是同嘉予一起到班加罗尔,他一定不肯来慕那尔,那么久颠簸在路上,比游览的时间还长,多不划算,他是念金融的人,看中投入产出比。但她,却庆幸来了这么一趟。
花了大价钱包的专车到底不一样,隽岚很顺利到达了被称为“印度公园”的古城迈索尔。
因为当天夜里就必须赶回班加罗尔,她先去火车站买了回程的车票,才出去游览。此地到底是大城市,街上人流如织,小贩乞丐突突车司机也不复乡间的纯朴,就连天气也与慕那尔截然不同,不见驱之不散的山岚,只有真正的艳阳天,愈近正午,日头愈毒,气温一下子窜起来。隽岚怕晒,刚买的头巾正好派上用场,再加上墨镜儿,把自己裹得像个穆斯林,既可以防晒,又能避免和人眼神接触,省得惹麻烦。
午后,她去查蒙迪山上的神庙参观,还是人口大国的特色,要排队。她站在队伍里耐心等待,站了片刻,眼睛的余光发现有个人老朝她这里看,她很警惕,偷眼瞄过去,这一瞄不要紧,竟发现是郁亦铭,穿着t恤短裤站在另一条队伍里。
怎么这样也能碰到啊?她暗自嗟叹,他却也认出是她了,朝她走过来。
“章隽岚,你干嘛跟着我啊?”这一次,他把她的台词抢了。
她摘下墨镜对他笑,走的这么远,再大的事情好像也释然了。若是从前,她一定会说:“我哪有跟着你?”但这一刻,她竟想起来,自己确实是从他那里第一次听到迈索尔和慕那尔这两个地名,就是到达印度的第一天,在接机的车子上。那个时候,她对此地毫无概念,听过就忘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到了这里,可能是潜意识里还记着吧。
两个人站在一起排队,聊起过去三天走过的地方,郁亦铭到底比她高明,一开始就租了车到处走,效率高太多了。他也到过慕那尔,不知为什么没有遇到她。
正说着有个卖纪念品的小孩凑过来,手里拿的全是各式各样香木雕刻的大象,样子特别,但手工粗了点,隽岚没挑到喜欢的,摇摇头对他说抱歉。
那小孩却还不走,看着她说:“你的鞋子真好看。我姐姐就要结婚了,她做了新沙丽,但没钱买相配的鞋。”
那是双淡金色的平底鞋,平价牌子,也不是很新,鞋尖已经有些磨损,但她一直很喜欢的。她说了声谢谢,倒是郁亦铭很接翎子拿了几张小钞票给那个小孩,大概有五六十卢比。
小孩接过钱,好像还不怎么满意,歪着头问:“你们有美金吗?”
隽岚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又是郁亦铭很和气地回答: “没有,对不起,我们是从香港来的。”
等了一会儿,终于轮到他们进庙,两人脱了鞋进去,里面到处是色彩浓烈的雕塑和彩绘,除此之外,就是人,许许多多人。
那天是周末,不光游客多,还有许多当地人来拜神,鼓乐手坐在地上吹奏,僧人留着长发,在头顶盘起一个发髻,上身光着,下面穿筒裙,一手持香烛,另一只手舀起牛奶和清水一遍遍冲洗神像,仪式最后,又有信徒排着队去点朱砂。
等到两人看罢热闹,从庙里出来,隽岚在门口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鞋。
郁亦铭吹了声口哨,说:“新娘子有鞋穿喽!”
她傻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直到他把脚上的鞋脱下来放在她面前。
“这是干嘛?”她问。
“你先穿我的,到外面找个小摊儿再买一双不就得了。”他说的很简单。
“行不行啊?”她看看他,他是穿运动凉鞋来的,没有袜子,也就是说得光着脚走出去。
“你看人家不都光脚在走。”他指指路上那些穿着破旧沙丽的女人。
的确,男女老少都有,就连三四岁的小孩子也是这样,走起来还一蹦一跳的,欢乐异常。因为年代久远,那些石阶早就被磨得很光润,打赤脚小心些走也未尝不可。她心安理得的穿了他的鞋子,太大,只能慢慢走才不会掉。
直到一步踏出去,郁亦铭才知道上当了,那些小孩之所以要一蹦一跳的走是有道理的,室外气温三十五六度,毒辣辣的太阳把地面晒得滚烫,他也只好学人家的样子,一边怪叫一边一跳一跳的跑出去,隽岚拖着他那双四十二码的大鞋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笑他狼狈。他听见了,又回过头来骂她没良心。就这样一路走到外面,总算找到一个卖鞋的小铺子,隽岚慢慢挑选,嫌这个不好看,那个又不舒服,郁亦铭知道她是故意的,拣起一串夹脚拖鞋扔她,她大笑着讨饶,终于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还给他。
离开查蒙迪山,时间尚早,不用急着去火车站,隽岚提议去吃饭,郁亦铭不肯,说一身臭汗,怎么吃得下?
“那你说去干嘛?”她让他作决定。
郁亦铭到底会享福,说要去做spa。虽然人生地不熟,两人误打误撞,还真在一间酒店里找到一个不错的地方。那个水疗中心在花园深处,周围满是热带植物,房子的外观像座茅草屋,内里的装饰却很好。洗过澡,做罢按摩,他们靠在躺椅上喝冻饮,时间已是傍晚,太阳正渐渐落下去,变成浓艳的橙色,宛若篝火的余烬,空气不再溽热,时时有凉风吹过,不知什么地方有池塘,隐约传来蛙鸣,似是喧闹,似是寂静。
两个人提到前几天的事情,隽岚讲到兴起,又说那个超级马利怎样怎样。
“拜托你快改改吧,”郁亦铭笑她,“上次差点闹笑话,不记得了吗?”
隽岚也笑,问:“你怎么记得住那么长的名字?”
“您过奖,就快被你带歪了。”他揶揄她。
“说真的,你听印度英语一点困难也没有,有什么诀窍?”
“你当我两年多出租车白开的啊?”他又得意起来。
的确,她从前在报纸上看到过一组数字,纽约的出租车司机当中,孟加拉巴基斯坦和印度人超过百分之四十。但是,两年多?她本来以为他只是寒暑假打打零工,因为他说过是每天结帐的。
“那么久?”她问他。
他嗯了一声,好像不打算细说。
“还做过什么?除了你告诉过我的那些。”她追问。
他想了想,回答:“我教过小朋友跆拳道,还在吉他店里做过学徒。”
在纽约时,她曾是一家吉他店的常客,连忙问他是哪一家。
“在切尔西,只是家小店。”他答得很平静。
果然没有那么巧,她常去的那一家在格林威治,离她跟叶嘉予住过的地方很近。
“为什么没继续念书?”她一直以为他会读到博士,再留校做研究,他这样的人,不拿几个学位似乎说不过去。
“继续读什么?”他轻笑,“我连本科也没有念完。”
她十分意外,一下子坐起来看着他问:“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不为什么,”他对她笑了笑,“就是不想念了,办了退学,十分便当。”
所以他才有那么多时间,去采葡萄,开出租车,学修吉他,教小朋友跆拳道,她总算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