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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1 / 2)

孙绾绾已经换上干练精简的银白色短打,走过来问钱焕焕,“钱世女可一同前往?”


钱家是先皇亲封的世勇侯,“勇”字既是对钱家忠心的肯定,也是对钱家老太太胆量跟武力的认可,钱家的小辈怎么可能在这种时候认怂。


尤其是钱焕焕,她作为世女,明知道前方有危险,也得咬着牙硬着头皮去,方能对得起先皇亲封,对得起当今皇上的厚爱。


这也是钱焕焕宁愿割肉都得花六百两请云执保护自己的原因,她清楚自己今天躲不过去。


“走。”钱焕焕换上黑色短打,头发全部束起,伸手一牵马绳,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


孙绾绾笑的温雅,“不愧是钱家的女儿。”


她跟着上马,作势邀请钱焕焕一同走。


钱焕焕却是双腿轻夹马肚子,回头看向时清跟云执。


本朝民风开放,男子可以上街也可以念书。像是云执这种出嫁后的男子,只要有妻主陪同,参加春猎也是可以的。


在众人眼里,别人单枪匹马那叫“猎”,妻夫两人一起,那叫“踏春”。


孙绾绾坐在马背上微微眯眼顺着钱焕焕的目光看过去。


时清身着红色短打,头系红色发带,眉眼张扬容貌昳丽。她翻身跃在马上的那一瞬间,好像连天边的晚霞都为之失色。


天地间最浓烈的颜色,就是马背上的那抹红。


亏得她是个女人,但凡是个男子,京中光冲着这张脸想要求娶的人都要踏破时家的门槛。


而她身边的云执,穿的是青蓝色,行云流水般翻身跨坐在马上,气质清爽干净,动作更是轻盈的像片叶子,跟世上绝大多数脂粉气十足的男子都不同,独树一帜。


妻夫两人并肩而坐,说不出的般配。


可惜,两人站的是钱焕焕。


云执皱眉看时清,“你去干什么?”


“我要是不去,你跟钱焕焕一起走,别人还以为这片草原都长在我头上呢。”时清睨他。


要想生活过得去,谁爱头绿谁头绿!反正她不绿。


“走吧。”钱焕焕喊两人。


往猎场山林深处走,孙绾绾缓声提醒几人,“天色渐晚,野兽出来觅食,你们可要小心啊。”


她说完就骑着马跟几人分开走,“我就不和三位一起了,咱们营帐前再见。”


孙绾绾夹紧马肚子跑远。


“林子里真的有野兽吗?”云执头回参加跟听闻朝廷的春猎,不太懂。


“按理说没有,”钱焕焕跟他解释,“一般狩猎的前几天就会有侍卫上山将猛兽全都赶到另一边的山头,留下来的多数是些温顺没有攻击性的动物。”


比如鹿、兔子、鹰、野猪跟野鸡这种。


毕竟春猎还是以娱乐性为主,不会真的闹出人命。


钱焕焕侧头看时清跟云执,语气认真,“但是总有例外。”


野兽也许不会过来,但她们会不会被迫出现在另一个山头可就说不准了。


“没事,我府上棺材已经备好了,怕什么都不怕例外。”时清不甚在意。


钱焕焕看她毫不退缩,心头涌起一阵感动,然而还没等她开口,就听时清继续说,“只要你活着,那六百两该给还是得给。”


满腔情绪瞬间消散。


钱焕焕都不知道该说时清契约精神十足,还是说她爱钱如命。


三人连同随行的六个侍卫往里走。


时清箭术的确不错,但她没有猎杀动物的习惯。全程都是钱焕焕狩猎。


她们每个人的弓箭上都会写有自己的名字,她们只管射箭,后面会有侍卫前来清点跟捡起猎物。


越往山林里走,越显得天色昏暗光线不明,钱焕焕已经打算回去了,云执却意识到不对劲。


回去的路上太安静了。


周边没有半点声音。


按理说马从山林里经过,至少会惊起飞鸟,但是没有,除了身下马儿喷鼻的响声外,没有半分多余动静。


云执轻拍马背站起来,脚尖一点就跃上高处树梢。


眺望之下,便看到前方有人伏击。


“十来人左右。”


随着云执声音响起的就是弓箭齐发的声响。


孙家这是下了死手要趁今日就结果了钱焕焕。


云执下来,手搭在时清的腰上,身体一转躲过暗镖,将她藏在树后。


时清反应极快,将挂在马身上的弓箭一同拿在手里。


云执难得认真,语气强势,“不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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