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的信号灯变为红色,车子缓缓停下。
两边就是明亮的路灯,落在他们两人的半边侧脸。
路迎酒一字一顿说:“你是哪个神官。”
敬闲说:“我不是……”
“不用再找借口了。”路迎酒直截了当说,“以你这种实力,至少是个小有名气的神官。你怎么看都是活人,而且能长时间停留在阳间,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你是以肉身来到人间的。”
敬闲没接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路迎酒。
“你应该是知道,神官和普通的鬼是完全不同的。”路迎酒与他对视,“神官以肉身来人间的代价,一方面是实力被限制,可能连一两成都不剩。一方面,就是赌上自己无穷无尽的生命,如果你在这里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魂飞魄散。可以说,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
“说实话,”他讲,“我想不出任何一个神官这么做的理由。”
“敬闲,你为什么要来人间?你是不是有未了的心愿,有求于我?”
两人长久地对视。
路灯落在路迎酒的眼中,被几片树影轻轻一遮,几乎是波光粼粼。
敬闲侧头看他,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看不出情绪。
良久后,敬闲说:“不,我没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路迎酒轻轻呼出一口气。
他说:“那请你回去吧。我很喜欢和你相处,但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你是神官,我是人,我们这辈子本来就不该见面的。还是那句话,人鬼殊途并不是说说而已的。”
他的语气并不强烈,但很坚定。
路迎酒回想起敬闲和他相处的这些日子——敬闲对他好,他当然是知道的。而对于叶枫的说法:敬闲不图他财只图他色,路迎酒对感情这方面不大敏感,也算是半信半疑。
但只有一点是确定的:敬闲很喜欢他。
不论是哪种喜欢。
他内心也很不舍:虽然和敬闲相处不过几十天,但这么多年,难得遇见一个和他同行的人。
叶枫挺仗义的,在路迎酒最艰难的那段时光,陪伴过他。但叶枫行事风格与他不同,有很多其他朋友,也有自己的生活,和敬闲的存在是不一样的。
虽然敬闲和他像是两个片场走出来的,但他们气场相合,相处愉悦,不可谓不是天生一对——大概是从小开始,路迎酒就期待着这样一个朋友。
一个几乎称得上“一见如故”的朋友。
这一点,也是让路迎酒迟迟未向敬闲开口挑明的原因。
现在,坐在车内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路迎酒想,自己也是个挺自私的人啊。
他一直表现出的原则性都很强。但是,本来在发现敬闲是神官的第一天,路迎酒就该让他回去的。
偏偏他贪图了一点被陪伴的时光。
敬闲因为一时冲动,来到人间,那么他就应该制止这一切。
现在是时候画上句号了,他已经拖了太长时间。
“这是道别吗?”敬闲问。
“……对。”路迎酒回答,“我之所以在今天说这件事情,是因为,今晚的阴气特别浓郁,最适合你回鬼界。如果错过了,可能还要等一两个月。”
“这不是一个要求,这是一个朋友的请求。敬闲,今晚就回去吧。”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信号灯转为绿色,但是敬闲没有踩下油门,车子安静地停在空无一人的街口。
敬闲当然知道,路迎酒说的都是对的。这天地间有无形的法则,人与鬼皆会被束缚,即使是他也不例外。
但他不在乎。
别说是实力被制约,他就算是瞎了残了,也没有鬼敢在他多说半句话。
他曾长眠过十余年,群鬼无首,混乱不堪,各个显露出张狂的野心。即便是这样,任凭那些魑魅魍魉如何猖狂,未曾有鬼胆敢踏足他长眠之地。
——它们甚至连接近半步都不敢。
但是……
他能听出路迎酒话语中,隐隐的愧疚。
对于路迎酒来讲,这个夜晚已经足够混乱了。他最需要的,恐怕是一个人好好冷静一下,重新理清楚情感和思绪。
路迎酒坚持道:“敬闲,今晚、现在就回去吧。”
敬闲:“……”
敬闲低声说:“这好像是你第一次‘请求’我做什么事。你也知道的,我不可能拒绝你……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踩下油门,帕加尼划过夜色。
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敬闲把车停在路迎酒的楼下。
他们下车,站在夜风中。
敬闲说:“那我真的走了?”
“嗯。”路迎酒点头,还是笑了笑,“又不是不能见面了,你要是愿意,还是以鬼魂的形态来的。”
虽然他们两人都知道,鬼魂的形态,每次只不过能在阳间停留数十分钟。
这场告别没有什么特别的。
敬闲就站在车边,紧紧抱住了他。
路迎酒闻到了熟悉的冷香,像是月下雪中盛放的花。
然后他感受着,敬闲的身躯慢慢变轻、抱着他的力道缓缓变弱。
最后眼前一亮,怀中空荡荡,本来被敬闲挡住的灯光照下来,明晃晃的。
路迎酒在原地站了三秒钟。
风越来越大了,他的衣衫单薄,后背感觉到了些许寒意。
然后他很轻地笑了一下,往家里走。
大堂空无一人,其他人早就睡了。他坐上电梯,楼层慢慢往上爬。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走廊的声控灯应声而亮。
路迎酒往右拐,右边的楼道却是一片漆黑。
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上照,看见头顶的灯泡碎了,地上还有玻璃渣。
这栋大楼太老了,物业都不怎么管事情。路迎酒把玻璃渣踢到旁边,以免割伤人,想着明天得打电话去说一声,让他们换个灯泡。
到了家门口,他开门,奶牛猫迎了上来,竖着尾巴在他脚边蹭来蹭去。
路迎酒蹲下来,挠挠它的下巴,奶牛猫却在门口打转,喵喵叫着,似乎在找着什么。
路迎酒愣了下,想起来这段时间是敬闲在天天喂猫。
这猫没啥良心,见到猫粮就两眼冒绿光,迅速和投喂自己的敬闲建立起了亲密的关系,比起路迎酒,它或许更期待敬闲回家。
他一把抓过来奶牛猫,猛揉它的猫头,笑说:“你这小白眼狼,这么快就忘了谁是主人了?他不会回来了。”
猫听不懂他说的话,甩了甩尾巴尖,打了个懒洋洋的呵欠。
路迎酒热了一杯牛奶,坐到桌前,深吸一口气。
敬闲走了,他像是放下了什么,那份强烈的愧疚终于消失了——在这个夜晚,在诸多混乱的思绪中,这种轻松简直难能可贵。
不得不说,敬闲是真的非常懂他。
就连离开都是顺着他的心意的,不会纠缠,也不会让他难办。
心里依旧空荡荡的,但他一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压下不舍,再拿起笔画符纸时,又是平时那个冷静自制的路迎酒了。
……
第二天中午。
茶餐厅里人声鼎沸,杯子、碗筷的碰撞声不断。
叶枫专心切割一大块牛排,五成熟的牛肉渗出汁水,蘸上黑椒酱再配上洋葱和薯条,让人食欲大开。他对面的路迎酒保持了吃饭的一贯优雅,慢条斯理地喝蘑菇汤。
等牛排吃了大半,叶枫突然抬头问:“今天怎么不见你的金主了?”
“什么金主。”路迎酒说,“都说了,敬闲是我事务所的员工。”
“行行行,你说是那就是。”叶枫说,“他人去哪里了?是不是终于想清楚,六千工资不值得他这么跑前跑后了?看来他还不算太冤大头。”
路迎酒哭笑不得:“你这一天天怎么戏那么多。人家就是回老家了,不想干了。你还不吃快点,不是说两点钟要到那里,去见委托人的吗。”
叶枫立马加快速度,猛吃了几大口,被噎着了就拼命喝水。
委托人的地址离餐厅不远,开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路迎酒开着自己的那辆二手本田。
敬闲留下了两三辆豪车,整整齐齐、亮闪闪地停在他家的车库。但路迎酒习惯开破车去现场,而且,那毕竟是敬闲的东西,不是他的。
就是早上他去拿车的时候,愣了下,几乎以为敬闲还在。
到了地方,他跟着叶枫上楼。
这是叶枫的委托,他纯粹是无聊,又闲不下来,才跟着过来听一听。
委托人是个老奶奶,拉着叶枫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大意是每天凌晨,都有人在敲她的窗子。可她住在12楼,外头怎么会有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