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竞技>孤才不要做太子> 第二百八十一章 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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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年礼(1 / 2)

忙忙碌碌的论审核,足足持续到了年前。当最后一份属于王玄策的论,被打包好送到唐俭家,让他再度审核一遍后,所有的论也就审核完毕了。


四百八十三份论,特优的四份,上上的二十份,中上的五十份,余下全是中平,下下需要被打回重写的,到底是没有。这个时候的学子还没有学会耍滑头,没有一个应付的。


因为三省六部的各位主官参与了审核,李承乾还是以学院副院长的身份,给每人送上了一份厚礼。学子论最后一页,哪怕是“中平”的评语,对这些学子而言,都是财富,是值得一生以为傲的。


至于特优、上上、中上三个阶段的学子,顿时成了三省六部的拉拢对象。如果他们愿意,甚至不用经过大考的程序,三省六部的主官就能给他举荐,直接入仕。对于这一点,李承乾并没有阻拦,他也想看看这些学生能不能经受住诱惑。


不过好在没有愿意走捷径的人,这个,大概还要感谢杜如晦。他给学子们上的课,就是“如何成为一个对家国社稷有用的人”,在为官这个小分类,他重点评判的就是“走捷径”。


幸进、从来都是官员的大忌。就算能一时风光无限,但是最终也一定会打落无底深渊。


作为兵部尚书,杜如晦的课程毫无疑问有着巨大的含金量,学子们都听得很认真。


在皇帝的命令下,所有的论都被送进了宫,他准备总体的过一遍,只是二十几份论,并没让他看过瘾。


年节将至的时候,就是单纯的囤物资和送礼。


因为总喜欢在嘴上抓挠,李承乾对好多地方的特产又知之甚详,所以每年都会派遣一支商队,给东宫准备食材。今年身体已经好了很多,抵抗力也上来了 所以就让人去东海采购了很多海边的特产。比如海带、紫菜、还有海鱼。


不知不觉间 在“吃”的一项上,东宫已经有了绝对的发言权 特别是老程 在“酱牛肉”得到成功后,隔一两个月就会在东宫买走一样菜的菜谱 每一样都能获得成功。眼看着醉风楼大赚特赚,别的酒家只能看着眼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论身份 他们可没有到东宫造访的资格,人家太子肯卖给卢国公,却未必肯卖给商人。而且,就算意外得到了菜谱 就算很简单 他们也不敢照做。


这种类似维护知识产权的潜规则,可是千年以来商人工匠阶级缓慢培育出来的,没有人敢擅自践踏。


干海参跟新鲜的比起来还是差了点味道,紫菜是做汤的绝品,虽然有一大车 可是每家送一点,东宫也剩不下太多。海带就好得多了 都是晾干的,只要被水一浸泡 体积就会变大。


东宫会照着字写字的,都在抄录这几样东西的制作方法和滋补效用。这些纸条会跟礼盒一起 送到各个国公、郡王之类的府邸上。当然 重中之重的还是送到御膳房。


群臣对东宫送的礼物已经习惯了 只要到手,就会急不可耐的让厨房照着做。


在品味过紫菜汤的鲜美、海带对身体的好处后,想必海边的百姓们也能过上好日子的。


好东西自然不能忘了媳妇,所以在长乐带着皇后的赏赐去苏府的时候,也把东宫的礼物带上了。


一样的礼物,李承乾并没有忘记阿史那雪,自从阿史那贺鲁回到西突厥后,她就安静了很多,整个冬天都没有再出宜春北苑。


为了她的身体着想,李承乾觉得还是去看看她,这么宅下去,好人也会憋坏的。


宜春北苑跟东宫前面不一样,这里的积雪并没有人清理。倒不是那些宫女宦官势利眼,而是阿史那雪要求不能清理的。


踩着积雪,就进了宜春北苑的院子,这里夏天的时候挺幽深的,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可是冬天的时候,就有些荒凉了,给人的感觉就像冷宫一样。


对于阿史那雪,李承乾觉得很是纠结,作为和亲的牺牲品,她现在已经无家可归了,毫不客气的说,东宫不要她,别的地方还真的很难容下她。毕竟,现在的贺鲁,还没有庇护她的实力。


娶是一定要娶的,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很难做到像对苏媛一样,对阿史那雪也上心。


区图克也是刑余之人,所以才得以进入东宫,统辖着小院子里的突厥仆役。虽然是突厥人,但是他对于人心的把控很是到位,至少把方胜等人维的很好,以至于东宫仆役们改善伙食的时候,还会有一两只羊送给他们。


远远的看到太子的到来,区图克就不顾积雪的趴在地上,行五体投地大礼。


等走近了,才说:“尊贵的太子殿下,您最卑微的仆人区图克恭迎您的到来。”


不得不说被人当神一样对待的感觉还真不错,难怪好多西方的领主之流都好这一口。


“起来吧,孤要见见阿史那雪,前面带路。”


区图克这才站起来,在前面领路。


很奇怪,不是去院子里的,而是往靠近东宫后墙的地方走。


穿过一片乱糟糟的雪地,就看到了一处马棚。


见到马棚,张赟立刻就怒了,东宫这样的圣洁之地,怎么能养马?马粪什么的,多脏乱啊!


见张赟发怒,李承乾就瞪了他一眼,等他低下头,才走进了马棚。


马棚的搭建很讲究,明明不是彻底密闭的,可是进来后竟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里面也没有多少马粪,看样子是定期清理过的。


阿史那雪正在给一匹小马梳毛,看到小马旁边的马,李承乾这才想起来,那匹自己最喜欢的母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要生产了,当时贺鲁还叮嘱自己说,一匹通灵性的好马,是需要从小喂养的。可是,贺鲁才走,自己就把这件事抛之于脑后了。


见到李承乾,小马畏畏缩缩的开始后退。


阿史那雪往后看了一眼,见是李承乾,就说:“你现在想起来它了?这匹马生产的那天,难产了,还是我亲手把它拽出来的。”


从马棚的一角抓了一大把豆料放进母马的食槽里,李承乾叹息一声说:“谢谢,我还真把这件事给忘了,辛苦你了。”


等着狡辩的阿史那雪没想到李承乾这么真诚,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在母马的迎面骨上摸了摸,李承乾才打量起这匹小马来。


只一看,就不得不叫一声乖乖。


这匹马通体漆黑,但是只有蹄子的部分是白色的,怎么看怎么神俊。


“好看吧,这样的马,哪怕在西突厥,也只有大家族的家主才配拥有,小部族拥有都会招来大祸。它还没有名字,既然你是它主人,就你起吧。”


相处了一会儿,小马也不怕人了,甚至还凑到李承乾的身边闻闻,想要尝尝太子的袍服是个什么味道。


看了看它的样子,李承乾很想起“踏雪”这个名字。


可是看了一眼阿史那雪,只能改口说:“就叫凌云吧,你看它的蹄子,像不像踩在云朵上的样子?”


阿史那雪念了两遍凌云这个名字,才把梳子递给了李承乾。


给马刷毛也是一个辛苦活儿,毕竟不止有一个小的,还有一个大的。


忙活了半天,李承乾才丢掉梳子,现在他感觉自己估计被马棚的味道给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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