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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更合一)对不起……(2 / 2)

“行了,其他人赶紧回去。”体育老师挥挥手,“抓紧练习,马上考试了。”


四周的同学散开。


黎颂眯眼看着跑走的两人,又转头瞥了眼往回走的乔稚宁。


嘴角抽了抽,慢悠悠跟着乔稚宁的身后回了班级位置。


另一边,被罚跑步的周笠快要被气吐血了。


“艹,程越之你给我等着。”


周笠觉得自己简直是无妄之灾,莫名其妙就被罚跑十圈。


他妈的他最讨厌跑步了!


程越之的心情很好,斜斜暼过去一眼。


“看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有本事单挑篮球!”周笠的语气不善,放出豪言,“赢了的人要输的人做什么就做什么!”


“行。”程越之轻松应下,快速超过他跑在了前方。


周笠看着程越之飞扬的背影,狠狠咬牙。


今天晚上,势必要程越之给自己磕头认错!


这天晚上,程越之第一次在晚自习请了假。


本应是自习的时间,他去校外篮球场和周笠来了一个1v1。


程越之和周笠打过球,知道他的风格。


比试时,他找准对方的弱项猛攻,没什么意外地赢了。


比试结束,周笠抱着球,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


垂头丧气的,如同一只丧家之犬。


程越之凉凉看他一眼,从他身边走过。


夏天的晚上燥热,沉闷。


程越之的步伐带来一阵微热的风。


周笠抬起头,看见程越之头也不回地离开。


背影清俊挺拔,四肢修长,皮肤在篮球场橘色灯光下泛着润白的光。


周笠忽然就起了一股怒火。


妈的,自己半死不活地瘫在这里。


他程越之为毛还这么帅?


周笠想起白天自己莫名其妙被砸的羞辱一刻,觉得这股恶气实在咽不下去。


不知道是嫉妒心还是不服气在作祟,鬼使神差的,周笠直接将手里的篮球向程越之的后背扔了过去。


哐一声,程越之闷哼一声停下脚步。


白色球衣上瞬间出现了一道灰色印子。


程越之转头,目光冷凝地看过来。


周笠有些心虚:“干嘛?你上午也砸我了。两清。”


程越之“呵”了一声。


他盯着周笠,眼神里藏着飞刀似的。


下一秒。


右手一松,手里的背包掉落在地。


“战争”一触即发。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两人扭打在了一起。周笠人比较壮实,程越之相对则灵活许多。两人互有来回,打得不可开交。


衣服在地上滚了几圈,几乎看不出原本的白色。


等篮球场其他人将两人分开时,两人身上都挂了些彩。


程越之的脸在地上蹭掉了些皮,胳膊和腿上也有划痕。而周笠的身上则是被程越之揍了几圈,腰部青了一大片。


“小伙子年轻气盛,有话好好说。”


“君子动口不动手。”


“刚还不是一起打球吗?大夏天的,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旺。”


来拉架的是一群住在附近的中年男子,见状纷纷劝和。


直到两人都答应不再动手了,拉架的人才逐渐散开。


程越之冷冷盯着坐在地上的周笠,忽然开口:“我改主意了。”


周笠一愣,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


程越之:“我赢了,我现在要求你做一件事。”


“什,什么?”周笠有些结巴。


程越之抹了把自己的嘴角,带出一点红色的血迹。


“你喜欢你们班的陆莎莎吧?”


陆莎莎是7班的英语课代表,长得漂亮,皮肤很白,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这其中就包括了周笠。


程越之是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他本来并没放在心上,直到今天。


“艹你胡说什么?”周笠立刻否认。


程越之不管他,自顾自地说:“你写封情书给她。”


周笠一口拒绝:“不写!”


靠,他妈的他最怕写作文了。


程越之这人真的有病。


赢了居然逼自己写情书。


他拒绝!


傻逼才写!


“你不写?我去告诉陆莎莎你说她身材差。”程越之的语气平静。


陆莎莎很瘦,两条腿细得像麻杆,程越之偶尔听男生们开玩笑,说自己的胸都比陆莎莎大。


像周笠嘴巴这么没把门的人,程越之不信他没有说过。


周笠不可置信地瞪他:“靠,你——”


程越之看他的表情,知道自己大概猜对了。


“你告诉她她怎么想我啊?!”周笠气得大叫。


程越之这个贼真是老奸巨猾诡计多端。


就算他和陆莎莎天差地别,他也不想陆莎莎知道自己在背后说过她。


程越之没好气地回:“那也是你活该。”


“你写不写?”


他皱着眉,耐心地等着周笠反应。


……


两分钟后,周笠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傻逼。


他坐在篮球架下,用书垫在自己的大腿,摊开一张空白的纸。


费劲地写了几个字,周笠抬头看向程越之。


“程越之,你真的不会告诉陆莎莎?”


程越之站在灯下,脸上的傲气不减。


“男人说话算数,你愿赌服输,我也承诺你不会曝光你的情书。”


周笠的语文全科最差,抓耳挠腮地写了半天,也只写了一百多字。


最后,他不得不在网上搜了些句子写上。


磨磨蹭蹭地写好,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


周笠不情不愿地将情书递给程越之,有些狐疑地上下打量:“你不会也喜欢陆莎莎吧?”


难道他拿自己当情敌才攻击自己,又逼着自己写情书当做把柄?


程越之愣了下,轻嗤一声。


“不想再被打,以后就不要再随便评论女生。”


程越之回到家的时间和往常一样,妈妈周茉正在主卧看电视。


听到他回来的声音,周茉隔着房门提醒他冰箱里有酸奶和水果。


程越之应了一声,匆匆回了自己房间。


少上了两节晚自习,程越之写作业一直写到了11点多。


他打开门,客厅漆黑一片。


父母的房门紧闭,没有光线。


程越之拿好换洗衣服,洗了个澡。


温热的水流流过蹭破的皮肤,有点疼,有些结痂的地方被水一冲又破了皮,红色的血丝随水流出,很快消失不见。


冲过澡,程越之再次回到卧室。


他拉开背包的隔层,取出周笠的情书。


淡黄色的灯光照在纸上,周笠的字歪七扭八,实属难看。


周笠没有写收件人也没有落笔,这只是一封单纯的情书。


很粗糙,也不好看。


程越之皱眉良久,实在送不出去。


他本以为周笠照着网上的句子能写得好点,可周笠连抄都透着敷衍,只有个别句子写得还不错。


程越之抽出一张纸,将周笠的情书临摹了一遍。


接着重新拿纸,将周笠原本的情书删删减减,又按照他的字迹加了几句话。


仔细把信纸叠好装进书包,程越之这才一头倒在床上。


白天实在太累,他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程越之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床。


他起床时,周茉正在厨房里忙碌。


听到洗手间的动静,周茉新奇地从厨房探出半个身来。


“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


程越之“嗯”了一声,“醒得早。”


周茉笑了笑,正要再说话时,忽然惊叫了一声:“你脸怎么了?”


刚刚程越之刷完牙抬头,她正好看清镜子里程越之的脸。


一向白皙干净的脸颊,居然红了一片,看起来还有些肿。


周茉大惊,关掉煤气走过来。


程越之用冷水洗脸,满不在乎:“没事,骑同学的车摔了一跤。”


“摔了一跤?”周茉不敢置信,“什么时候摔的?去没去医院看看?”


程越之抿唇:“没事,昨晚摔的,一点皮外伤。”


周茉半信半疑,莫名心慌:“你不会和谁打架了吧?”


就是小时候学骑车程越之都没摔过,怎么忽然就摔破了半张脸?但是说打架吧,这也不是程越之的作风。


程越之抹了把脸,否认:“没有。是别人躲货车把我带倒了。”


周茉放心了些:“怎么这么不小心,都破相了。”


她为了儿子的颜值长吁短叹:“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听到程越之答应去医院看看,她这才安心下来。


吃过早饭,时间还早,程越之先去了趟学校。


班级里一个人都没有。


在办公室门口等到班主任,程越之向老师请了假。


班主任见到他的脸吓了一跳,当即准了假。


正如程越之自己预料的一样,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没什么要紧的。


消毒之后,医生给他贴了片防止感染的纱布,要他几天后再来换药。


从医院出来,阳光正好。


程越之抬头,对着金色的光圈眯了眯眼。


乔稚宁看到情书,心情应该好点了吧?


另一边,乔稚宁一个人早早去了学校,成为了班里第一个到教室的走读生。


拿出早读课的语文书,乔稚宁照例将书包放进桌洞。


动作间,手指不经意碰到了一张类似卡片的东西。


乔稚宁一愣,将东西拿出来。


空白的白色信封,里面装着信纸。


心脏忽然跳得很快。


砰砰砰的,如同藏了一只大鼓。


这个年纪的学生,几乎一眼就能猜出里面的内容。


乔稚宁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被人整了。


她快速回头,目光在教室环顾一周。


教室里除了自己只有几个住宿生,或低头写字或默默背诵,看上去没有任何的异常。


乔稚宁将语文课本竖起来,躲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抽出信纸。


“乔稚宁,我喜欢你很久了……”


竟然——真的是一封情书?


这是乔稚宁人生中收到的第二封情书。


第一封情书是在小学,出自班级里的一个调皮男生之手。


当时乔稚宁年纪还小,收到情书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跑去问程越之该怎么办。程越之二话不说抢走了信,要她别管。


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她也不知道,只是印象中那个男生再没有积极找过自己。


初中以后,可能她这款的不太受欢迎,也可能是因为她和程越之的绯闻,三年里她都没有再收到过这种东西。


——直到今天。


乔稚宁的小心脏怦怦直跳,略有些紧张地趁着课间读完了信。


说实话,信的文采只能算一般,字迹更是有点难看。但胜在感情真挚,也不肉麻恶心。


对方大约是注意到她天天吃苹果的行为,知道她在减肥。特意在信里提及“瘦不是每个人的审美,至少我觉得你很漂亮。希望你在繁忙的学习中注意身体健康……”


乔稚宁感动得眼眶发热。


和小学时一样,她第一反应就是告诉程越之。


可程越之的位置一直是空的。


早自习不在,上课也不在。


乔稚宁心里打鼓,忍不住在课间问了冯超。


“程越之呢?”


冯超两手一摊:“我哪里知道啊姐姐,他不是你邻居每天和你一起上下学吗?”


乔稚宁抿了抿唇,转过头来。


“倩倩,你有没有带手机?”她小声问何倩。


乔稚宁的小灵通不是很好用,她自己平时也不带。


何倩摇摇头,表示无能为力:“我手机早上被我妈没收了。”


话音落下,上课的铃声响起。


乔稚宁之好作罢。


下课之后,乔稚宁去办公室问了老师,得到程越之今天请假的消息。


乔稚宁松了口气,心里又有些担心。


老师说他去医院了,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


中午放学,乔稚宁在食堂吃了午饭,闷闷不乐地趴在桌上。


大片热烈的阳光从香樟树叶的缝隙洒下,蝉鸣刺耳。教室和走廊很安静,头顶上老式的三叶电风扇辛勤工作着,发出轻微的声响。


她枕着手臂,望着窗外的香樟树发呆。


程越之和自己吵了架;


程越之被周笠“欺负”;


程越之体育课被老师罚跑还扣20分;


程越之生病去医院……


乔稚宁掰着指头一点点计算,叹了口气。


这样看,程越之好惨啊。


要不然,自己就可怜可怜他,不和他冷战了吧?


午后阳光热烈地穿过树叶,透过窗洒进来。


乔稚宁的头发被照得金黄。


她眨了眨眼,忽然听到安静的走廊传来一串熟悉的脚步声。


乔稚宁快速抬头看向教室门口,顿时怔住。


程越之一身黑色t恤,单肩背着书包,清瘦修长的身影伫立在门口,脚下被拉出一片长长的影子。


最吸引人目光的,是他左脸颊上一片白色的纱布,隐隐透着消毒液的颜色。


乔稚宁倒吸了一口气,倏地起身。


椅子在地上划拉出一声。


程越之一直不动地盯着她,嘴角微微动了动。


看到乔稚宁一个箭步地窜过来,他后退了几步示意到走廊。


乔稚宁跟在程越之后面,一出教室就迫不及待开口。


“——你的脸——”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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