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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血盟(2 / 2)

鼓声一响,场面一静。


罕力骨部族长将鼓杵扔到桌上:“仅仅只是这些物证,只能说明青马木部与查南十三部之事,与仇家有关,却未必同仇少爷有关。”


罕力骨部的族长,是个两颊枯瘦的阴翳武士。


年轻时以斧头砍死了与外族人谋和的三个血亲兄长,连同自己的两个儿子。此后再无人敢在族中质疑他的决定。相对于突兀木这种毛头小子,他才是实打实靠战功铸定地位的传统蛮族首领。


没人觉得,能够亲手砍死自己与外族沟通的儿子的罕力骨族长,会偏袒外族人。


他一开口,大帐中绝大部分勇士沉默许久,缓缓点头。


他说得还算中立客观,而接下来开口的部族与图勒亲善,直接道:“既然飞舟失事,那遗落之物,被他人捡走嫁祸,也不是可能。”


青马木部武士也不知道一路抱着血亲的头颅,抱了多久,指缝指甲全都是凝固的血痂,闻言,激愤得声音都在抖:“剑可以抢,玉可以铸,信可以是假的,人难道也能假的吗?!——进来!滚进来!”


大帐门帘一掀,两个库布腾部的武士,拖着两个人进来。


雁鹤衣几乎捏碎了剑柄。


“小少爷!小少爷救命啊,救命啊……”两人被踹倒在地上,涕泪横流,拼了命叩头,“我们真的没办法了,小少爷!小少爷开恩啊!雁姑娘——雁姑娘,小少爷!看在往日的情分上!”


“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现在就想宰了你们,”雁鹤衣自牙缝里挤出声,几乎想笑,“你们还敢——敢提‘情分’——”


一直懒洋洋趴在桌上的,仇薄灯终于抬起头。


“阿洛,”仇薄灯歪头望他的胡格措,火光照在黑瞳里,“他们好吵啊。”


“嗯。”


哀嚎声戛然而止。


两具尸体无声倒地。


诸部首领皆是一惊。


隔空杀人,许多大萨满都能办到,不是什么新鲜事。但那需要咒语,需要经文,需要草药,需要秘阵!可图勒首巫自始至终什么都没用,他只坐在那里,垂着眼,低低应了他的阿尔兰一声,那两个人就死了。


因为他的阿尔兰说了声,“好吵”,甚至连尸体倒地都是悄无声息的。


库布腾族长的神情微不可觉,变了一下。


“洛勃额可真不愧是杜林古奥之主,”伯什阿嘎族长阴**,“这杀人灭口的手段着实了得。”


“虽是人证、物证俱全,但……”罕力骨族长冷声道,“如此断定,草率了些。”


“额尔德尼在此向大会提请《大格萨》第十三条,请与屠我阿玛阿帕,我兄弟,我姐妹族人的凶手,血仇死战,”青马木武士再次朝所有人重重跪下,重重叩首,“图勒允诺外族人举行共毡礼,现在是连《大格萨》都不顾了吗?”


这回,连亲善图勒部的部族都皱着眉头不说话了。


《大格萨》第十三条,是雪原的血亲复仇审判。


血亲之仇,在拥有证据,却无法完全得到所有审判者的一致同意,被谋杀的家属,有权提出以任一方的彻底死亡,来证明有罪或清白的审判。而万神大会,便是自英雄王库伦扎尔以来,进行这一审判的至高场所。


以万神见证,无人可违背。


青马木部武士,额尔德尼提出的请求符合血仇审判的一切条件,大会无法拒绝他的要求——除非图勒要毁掉黄金法典,违背《大格萨》。


“你确定?”伯什阿嘎族长冷飕飕开口,“血仇比武,血亲可替代上场,姻亲同属其内,”他意有所指地看了图勒巫师一眼,“你要挑战他?”


“是。”


青马木部额尔德尼半跪在地上。


图勒巫师站起身。


罕力骨族长摇摇头,看向图勒的老族长。与之一起看向图勒的,还有沈方卓等人。没人有对比武的结果有任何怀疑。


年轻的图勒巫师对苍老的族长说了句什么。


老族长沉默片刻,点点头,站起来宣布他将只以武士的身份接受挑战。闻言,各部勇士鼓起掌表示赞许——萨满与武士的力量太过悬殊,以萨满力量比武,只能是一场毫无公平的决斗。


然而,老族长接着宣布:


图勒的首巫,以勇士的身份接受挑战,接受最古老的“血盟”挑战


场面顿时一片寂静,包括苍狼在内,所有部族同时露出惊愕的神色。


最混乱的年代末端,英雄王库伦扎尔,为了结束雪原永无休止的流血厮杀,对所有部族说:来吧,让我来做你们共同的血仇之敌,来一起杀我吧。如果我没死,从今往后,所有的仇怨一笔勾销。


那就是血盟。


——万神大会的由来,除了英雄王库伦扎尔外,再没有任何人完成的血盟!


短暂的惊愕与沉寂,整个大帐彻底沸腾。


万众喧哗中,图勒巫师只低头,看盖着他的斗篷,安静望他的仇薄灯。


“给我你的信物,阿尔兰。”


——让我为你而战。


作者有话要说: 假装是情人节的糖。


娇娇负责掀桌子,掀完就不管,阿洛负责给他收场,他只需要胡来就够了。


他是阿洛的薄灯、阿尔兰、赛罕兰塔。任性的,娇纵的,肆意的赛罕兰塔。


作为一个小甜饼,本来不想唠叨的,不过本章争议比较大,还是稍微解释一下~


本章的应战准确称呼是“血仇审判”,设定为雪原司法系统中的司法决斗。原型是起源日耳曼族的决斗审判。


古代,证据学与刑侦学发展不完善,司法审判中充斥大量伪证。在无法断定双方真伪,或诉讼方提出的证据无法确凿说明嫌疑人有罪时,可采取司法决斗断定双方的清白——注意该决斗结果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又称为“以你的血肉为证”。一旦进入司法决斗,双方都要压上性命。


引用李昌盛教授《英国决斗式审判的理性和正义》中的评价“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原始的审判方式显得无比野蛮和愚蠢。但是,欧洲当时采纳这种审判方式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决斗是欧洲野蛮部落的“陋习”,随着罗马的衰落,分崩离析的各邦君王已经无力控制这些野蛮部落。与其放任不管,不如通过设置决斗规则将其合法化,纳入审判体系。而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司法权被上帝“收回”。在笃信宗教的中世纪人们看来,神灵会庇佑正义者赢得决斗。决斗的结果就是神灵的启示,它昭示胜者宣誓为真,输者宣誓为假。虚假宣誓不仅是对上帝的亵渎,同时也违背当时的社会道德,所以输者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制裁。因此,决斗式审判被看作是神判的表现形式之一,都是通过神灵介入来发现真相、获得正义的。不过,比起水审、火审等神判形式,决斗式审判可以给原告和被告更多自我控制命运的机会。”


本文设定雪原部族,处于一个各部分裂,以《大格萨》和万神节大会为枢纽,通过共同的原始信仰维系在一起的复杂历史阶段。完善的司法体系尚未发展,而恶劣的气候与游牧生活又铸造他们的尚武精神,和特殊的萨满文化,原始而又虔诚的宗教信仰——因此拥有诞生决斗审判的土壤。


具体背景设定中,部族的司法决斗一直上推到最混乱的时代(尚未诞生成文法典的时代),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通过武力来决定。直到英雄王库伦扎尔将之限定于“血仇”的范围。


从普遍的“比武决斗”到限定的“血仇决斗”,是由游牧民族的复仇法则决定的:极度重视亲属,极度重视血缘。一方血亲的死亡,只能以另一方血亲的死亡告终。在《大格萨》与万神大会尚未诞生之前,这一复仇法则往往会衍生成部族之间不死不休的战争。通过成文法,将它约束在一方任出一人的死伤之间,并通过万神大会万族见证,保证其司法效力,实质上是一次司法进步。


决斗审判体现的是部族司法观的朴素公平观和理性观。文中,罕力骨部族长等人认为证据无法确凿说明娇娇有罪,已经摒弃双原的偏见,给予了一个较为公证的认定——有嫌疑,但不能认定有罪。在此基础上,血仇无解,双方只能选择以决斗,以任意一方的死亡来断定真相——即给予被控告者通过决斗洗刷罪名的机会。而血亲与姻亲能代理进行审判,一定程度上,也是保证了双方不会因为武力悬殊过大而造成的不公,比如像娇娇这种完全不会打架的娇气少爷,有权指派自己的亲属替自己上场——只要那个人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再次强调:该决斗结果,在该背景的司法体系中拥有不可辩驳的法律效力。从雪原部族以“武”为核心的价值观出发,被指控血仇者,如果愿意接受决斗审判,在决斗结果出来之前,他都是清白的。一旦决斗胜利,哪怕是血仇的亲属也会心愿诚服地接受这个结果。此后,再有人以此摘指,见证过该场决斗的勇士都会立刻拔刀,维护决斗胜利者的名誉。因此,《大格萨》与万神大会在新制度诞生之前,拥有不容被彻底破坏的重要意义——阿洛以武力迫使所有部族“坐下来谈”正是为了这个:他允诺过娇娇,要让大格萨重新建立,要让雪原回归圣洁,而非陷于混乱【具体见第43章 】


雪原部族特殊的生存条件,使他们兼具原始的蛮野与朴素的正义,而这也是本文的基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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