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景,梦里都不敢这么梦。
那一瞬间,衣帽间里的每件衣服似乎都化成了来访的宾客,他们脸上笑容满溢,带着祝福看着这对新人。
真好。
这场景太美了,以至于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但显然,我的笑容并不是幸福。
所以我看见江铖脸色惨白,跪地的腿几乎支撑不住。
“不行啊,江铖,不行。”我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他:“我要的不是这个,别挣扎了。”
“但是——”我又道:“我之前觉得你这样很烦,很讨厌,但你能想到这一招,我还挺意外的。”
“强迫、恳求、感动……这些都试过了,还有别的办法吗?嗯?”
讲真的,我很惊喜。
他曾经只会问我“你到底要我怎么做”,而现在,已经开始学会主动了。
所以我很惊喜。
这种惊喜并非来源自我被江铖打动,而是江铖这样一往无前为了得到什么一切都愿意做的勇气。
像极了曾经的我自己。
我不是江铖,我没有那么冷漠,所以哪怕我无动于衷,也得给他一点肯定。
我蹲下身来,认真地看着他:“你不是要我给你一次机会嘛。可以啊,我可以给你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能打动我,哪怕一点点,我就不再提离婚的事情。”
江铖猛然抬头。
可我又道:“但如果最后一次,你都无法成功的话,那就安安稳稳地,给我离婚,离我远点。”
江铖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腿都蹲麻了,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而后在婚纱前站定,数完了上面缀着的珍珠。
九百九十九颗。
寓意很好,可惜没什么用。
“好。”
那声好,说得很沉重。
我走到江铖身侧,微微抬手,如同摸小狗一般,摸了摸他的头。
“我现在年纪也不小了,没有那么多空,那就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吧,加油。”
我再一次将江铖扔在了身后。
我很痴情吗?
不。
也许真是当局者迷,我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直到昨夜我抱着王衡兮,听见这个对我来说其实算得上陌生的男人压抑的喘/息,我才意识到,不是的。
庄闻,根本不是个痴情种。
我爱的不是江铖,我爱的是他完美的皮囊,爱的是他异于常人的优秀,爱的是他干净的身体,和我无比了解的灵魂。
了解,意味着掌控。
我这哪里是爱啊。
只要有另一个足够完美的皮囊,另一个足够优秀的人类,另一个足够干净的身体,另一个可以掌控住的灵魂,谁还会留恋一个江铖呢。
我这么多年没有爱过其他人,无非是因为我选中的这个苗子太好,这世间的男人,少有能与他匹敌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