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钧说到做到,没过几天就将一只帅气的德牧牵了回来。
德牧右前肢有着明显的不正常扭曲,走路的时候一癫一癫的,可依然不会影响它的帅气。
陆满满看到德牧的时候,直接欢呼了起来,可很快又捂住了嘴巴,生怕自己吓到那条狗。
一双葡萄眼水汪汪地望着德牧,?一脸期盼又有些小心翼翼的模样,她的眼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别人,只有心心念念的狗狗。
目光扫到那右前肢时,眼睛顿时红了起来。
德牧非常的乖巧听话,老老实实地被严以钧牵着了,看到哇哇叫的陆满满也非常的淡定。
这让陆满满更加安心地走向它,皱着小脸看着德牧受伤的前肢。
“满满,它叫黑锋,是一条英雄犬,你要不要跟他打招呼?”
“黑锋锋,你好呀,你还疼不疼呀?”
陆满满说着,眼泪直接落了下来。
“爸爸,黑锋锋的腿怎么了?”
“黑锋是一位英雄,在出任务的时候,为了击退罪犯才受的伤。满满,你能照顾好它吗?”
陆满满重重点头,表情郑重:
“爸爸,?我可以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黑锋。”
严以钧揉了揉她的脑袋,那你跟它熟悉熟悉,然后跟它在院子里玩。
严以钧又揉了揉黑锋的大脑袋,蹲下来跟它眼对眼说道:
“黑锋,以后这就是你的新朋友陆满满,还有这一位陆夏,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
黑锋低呜了一声,用狗头轻轻地蹭了蹭陆满满。
陆满满兴奋极了,?眼泪一下听了,兴奋地抱住黑锋。
陆夏看她的动作,忍不住叮嘱道:
“满满,你要轻一点。”
小孩子手上没轻没重,而且人小力气却不小,有时候陆夏都被陆满满撞得生疼。
陆满满听话的松了松手,可依然在跟黑锋贴贴。
黑锋明显是一条情绪稳定,又极为通人性的狗。
它感受到新欢将和新主人对它是善意的,因此态度非常温和,从容貌上就能看出不是那种胡乱咬人的戾犬。
陆满满拿出自己的新玩具,非常热情积极地跟黑锋一块玩,不停讨好着新朋友。
一人一犬很快就混熟了,相处得非常融洽。
可陆夏怎么看都觉得是黑锋在带孩子,一直迁就着陪它玩。
严以钧走到陆夏的身边,“怎么样?黑锋还不错吧?”
“军犬当然好啦,我很喜欢。”陆夏肯定道。
军犬经过严格训练,是普通人求都求不到的。
虽然黑锋已经瘸了腿,可并不影响它会受欢迎。
至少陆夏就非常的喜欢,小孩子若是养宠物,最好就是能找一些性情温和,情绪稳定的狗。
“原本是所有军犬里最优秀的。”
严以钧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微微沉了下去。
边防是非常需要这样的军犬的,密林中很容易藏人和藏东西,军犬比人类能更快更准确地搜索到目标。
对于战士们来说,军犬是他们的战友。
黑锋不仅瘸了腿,还受了内伤,因此身体素质远不如从前。
若是要养它,需要非常好的条件,否则无法提供足够的食物、医疗支持。
国家也会补贴,可若是饲养人经济条件好一些,对黑锋来说肯定更为适合。
严以钧之前就跟陆夏提起这件事,陆夏毫不犹豫地就应下了。
这样的英雄犬就应该获得更好地照顾,她又不差钱,手下也有人帮忙,是最适合饲养的。
退伍jūn_rén 是陆夏名下产业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保全公司,各个工厂也专门留给残疾退伍jūn_rén 的名额。
陆夏一开始确实是为了做慈善,不想让这些退役jūn_rén 流血又流泪,给他们提供一份保障。
可这些退伍jūn_rén 除了用劳动回报以外,他们自身的纪律性也影响了其他员工,让工厂更加地井然有序。
若是出现一些违规操作,这些耿直的兵哥哥们,还带着从部队培养的热血,基本都会明确地指出来。
这样避免了更大失误的产生,及时地进行了修正。
也正因为陆夏每年的拥军举动,她申请领养退役的军犬,上头很快就批复了下来,而不是单纯冲着严以钧的名头。
自从有了黑锋,陆满满每天更加忙碌了。
天天带着黑锋到处跑,一孩一狗每天都玩得很开心。
陆夏观察了几天,黑锋非常的靠谱,自动将自己变为了保姆。
她也就让黑锋带着陆满满,自己和陆海霞都不再跟着。
陆海霞一进军营就如鱼得水,天天挠心挠肺要往那边跑,有时候还申请去边境巡逻。
这里除了战士,也会有本地民兵和百姓协助巡逻,因此陆海霞跟着也不算违纪,也就带着她了。
陆海霞已经在军营里打出名头了,谁也不敢小瞧她,跟一群人称兄道弟的。
如今陆海霞其实一眼就能看得出是个女孩,可周身气质,以及与男性相处的自然模式,让人总会错以为她是男的。
陆海霞自己更喜欢这样的相处,在她心中是靠实力说话的,若因为她是女的就让着她就没意思了。
于是身边的哥们特别的多,但是谈对象那是一个都没有,根本没有男人想起她是个女孩。
陆海霞家里现在也管不了她,陆夏更不会管这些,因此她更加自由了。
自从家里来了黑锋,每天要准备的食物就更多了。
陆夏每次赶集都会到集市上买不少肉,严以钧之前攒的肉票快速被消耗,除了猪肉陆夏还经常跟赶集的农民购买鸡鸭鱼等,附近百姓都已经认识她了。
这里经济是比较落后的,一个月能吃上一两次肉就不错了。
哪怕是小镇上的干部,亦是过着清贫的生活。
部队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几十年后的待遇肯定是要差许多,毕竟国力差距摆在这里。
“小夏,你去赶集回来啊?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王华华从院子里看到陆夏提了一堆东西回来,不管看多少次都忍不住惊叹。
陆夏这日子过得也太好了,自从他们来了之后,每天晚饭的时候都能闻到霸道的香味。
难怪严以钧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会喜欢陆夏,不仅能挣钱,家里的活还干得这么利索。
孩子也教得特别好,陆满满不仅长得漂亮还非常乖巧有礼貌,小小年纪就会乐器、背诗、算术等等。
而且陆满满竟然还会说英语!
这人比人气死人,看看她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不省心,那考试成绩能把人给活活气死。
可她又没文化,孩子爸每天忙得不见人影,想上心也没法子。
陆夏朝着她笑道:“家里一个比一个能吃,平常小镇又没什么东西卖的,趁着赶集的时候多买一点。”
小镇并不大,一条街就基本走完了。
平常只有供销社卖肉啊菜的,种类还少,很多还需要票。
但是到了赶集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农民都会涌入小镇,小摊贩也会出来摆摊,非常的热闹。
赶集日每五天一次,陆夏一到这个时候,就带着陆海霞大买特买。
严以钧往往在这个时候是最忙碌的,因此不能指望他。
这里农产品价格都比较低,比省城便宜不少,这里又盛产水果,什么桃子、葡萄、香蕉等等,陆夏每天吃水果都快吃饱了,还不花什么钱。
不过这里的工业品就要比外头贵,可陆夏又不会在这里买那些东西,因此觉得这里的物价非常感人。
“小严真是有福了。”
陆夏笑笑没接话,转移话题道:
“嫂子,我今天要做炸薯条,一会你家两个孩子回来,记得让他们过来玩。”
陆夏现在很清闲,时不时就搞一些花样。
王华华给了陆夏很多土豆,陆夏就想着用来制作炸薯条。
如今她的炸薯条技术非常好,平常她有空就会做给孩子们吃。
不过她太忙了,一年也没几回。
现在趁着空闲,也就做给大家吃着玩。
“炸薯条?是炸红薯条吗?”
“不是,是炸您送的土豆,然后蘸着番茄酱吃。这玩意是洋快餐里的小食,孩子们都很喜欢。向红和向军应该都没吃过吧,一会过来尝尝鲜。”
“洋快餐?你还会做外国人的食物啊?”
王华华惊讶极了,不过想到陆夏还会说流利的英语,又感觉不奇怪了。
“我做的这个并不难,就是吃个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