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姐在会场拍照——”
“拍照就是你随便对人动手动脚的理由?阮家就是这样教你们的?”
他在乔姝面前惯是好脾气,从来都是一副好好说话的大少爷模样,虽然偶有些骄纵之气,但大体上还算温和。
这是乔姝第一次看他这样发脾气,纵然平日里表现得再随和,但骨子里那种“上等人”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却尽显无疑。
乔姝眼睫低下去,余光瞥见周围的人已经在看他们,小声道:“没关系,是我先破坏了规矩。”
阮廷颐转过身,弯腰捏起她方才被男佣攥住的那只手腕,手指点了点她皮肤发红的位置,哼笑道:“就你好心,疼不疼?”
“还好。”乔姝有些不适应这样的阮廷颐,不动声色地收回手,她转了转自己的手腕,抬目,却猝不及防撞进一片月牙白的衣料里。
他今天并未像旁的人那样精心打扮,只着一件月牙色的薄衫,侧对着栏杆而站,露出的一小截侧脸里,下颌线漂亮且棱角分明。
约是听到了他们这边的动静,他轻侧过头,神色里压着几分惫懒往下看。
四目相接。
有一个瞬间,乔姝觉得自己好像是耳鸣了。
四周喧嚣倏尔静止,流转的光华里,她好似闻到了冬雪落在香杉上的气息。
很奇怪,他常抽的那款烟,与他们买的那款盗版的柔顺剂混杂在一起,竟然冷冽如香杉。
她觉得好闻,夜里睡觉时,总喜欢埋进他胸膛。
那时她的个头还没有这么高,细细弱弱的一小只,她太瘦了,手摸上去只剩骨架。
她面对着他睡,一只腿搭在他平直的双腿上,如同八爪鱼一样抱着他。
夏日天热,屋子里只有一扇他们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旧风扇,咯吱咯吱地苟延残喘着。
风很小,没多久,他们就满身都是汗。
男人皱起眉,轻啧了声,就着被她抱住的姿势脱掉上衣,想了想,又将她的上衣也扯掉。
他们的窗帘也不遮光,外边的路灯照进来,温柔的光线笼在她白皙的面庞上,粘腻的汗水交织在一起。
她不舒服地嘟囔了声:“这样更热。”
话音落,唇齿被男人用手指撬开,他的手指长得也很矜贵,手掌宽大,但手指很细,骨节匀称而漂亮。
那时还不流行“手控”这种说法,乔姝只觉得他连手长得也很禁欲。
令人想到伊甸园里漂亮的禁果,越不能吃,越让人心痒难耐。
她顺从地张开嘴,咬住他的指腹,听他沉声问:“去洗澡?”
“不是洗过了?”她含混着答一声。
他便笑,从床上坐起来,按住她的双腿。
她的后背不可控地撞到身后的床头上。
金属的床头,没有任何软垫作为缓冲,她疼得一皱眉,与他因用力而发出的喘声混在了一起。
于是她的呼痛声也因他的动作而不由自主地咽进了喉咙里。
要流汗,就大汗淋漓吧;
要发疯,就疯到尽兴吧。
乔姝从回忆里抽回神,脑海里不知怎么突然冒出这句话来。
与江知野在一起的那一整个夏天,这句话几乎日日在她耳边回荡。
有没有人是真的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末日来度过的?
有没有人是真的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末日来相爱的?
她是。
乔姝抿了抿唇,未发觉自己因情绪过于激动而红了眼眶,在一旁的阮廷颐察觉到她的异样,揉搓了一下她腕上发红的皮肤:“乔乔?”他唤她。
乔姝仓皇收回目光,心不在焉地看了阮廷颐一眼。
阮廷颐问:“你怎么了,发什么呆?”
于她好似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的对视,于别人而言好像只有短短几秒。
她轻轻吐了口气,余光里,瞥见那人好像进了屋。
站他旁边的某个善会察言观色的男人跟随他后面进屋,悠悠转动着手里一枚金色指环,下颌朝外一抬,看看江知野又看看阮廷玉,笑笑。
“你弟弟那女朋友,好面善嘅。”
作者有话说:
备注:文里地名均为架空,用了真实地名的也一堆私设。职业等等也全是私设,经不起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