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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喂猫(1 / 2)

简柒南今天下班早,七点多就回了家,走到小区时感觉有人在喊自己,他摘下耳机似有所觉地回头,远远看见有个人打着电话,站在小区门外用一种凶狠的眼神怒视着他。


简柒南轻微眯眼,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叫自己,然而很快,那人就把身子转了过去。


“……”


幻听了?


傅嵘桑是被秦路延急忙喊住的。


刚才电话那头的秦路延听到他的喊声时愣了下,忙制止了他:“别喊他。”


傅嵘桑刚好也被门口执勤的物业保安给拦下了,他回头看着消失在单元楼下的身影,气得身子都在发抖,怒道:“什么叫别喊他?什么意思啊路凌?!他真的是简柒南吧?!你知道他在这儿是不是?!”


“知道。”


“你知道?你找到他了,你找到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凭什么过得这么自在?我他妈真想打断他的腿!路凌,你不会跟他和好了吧?!”


“他没认出我。”


这句话让傅嵘桑直接哑了声:“……没认出你是什么意思?你没告诉他。”


“没。”


十分钟后,秦路延戴着口罩和鸭舌帽下楼,从傅嵘桑怀里接过猫,傅嵘桑一把拽住他,怒道:“你把话说清楚,为什么不告诉他啊?”


秦路延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怀里的猫:“他会跑。”


傅嵘桑抓了抓头发,烦得在原地踱步,又问:“那你打算怎么办?瞒他一辈子?瞒得住吗!你有没有想过他总有一天会发现,到时候你怎么办!他怎么办!”


秦路延静默一瞬:“不知道。”


傅嵘桑气得无话可说了。


他从九年前第一次认识这两人,就知道路凌是个疯子,尤其是关于简柒南的事情,这人几乎没有理智,他那时候还差点被路凌揍进医院。


回想起来,他们是高中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傅嵘桑家里穷,又不爱学习,老师同学都不喜欢他,他经常跟着几个混混头子走街串巷。


有一次他们在巷子里堵了个小瞎子。


无论他们怎么语言侮辱,肢体挑衅,小瞎子都没什么反应,最后真动手时,小瞎子却冷不丁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巴掌长的小刀,又稳又狠地划伤了他的手臂。


几个混混其实年纪都不大,欺软怕硬,遇到小瞎子这种真拼命的,吓得一溜烟跑没影了,只有傅嵘桑捂着流血的手臂,摔倒在地上不敢吭声。


他以为小瞎子看不见,不出声就没事儿了,没想到一个高大的男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劈头盖脸给他一顿揍,就差没给他踹断气了。


最后还是小瞎子出声制止了:“哥,算了。”


傅嵘桑认出了那男生是路凌。


那时候路凌成绩很好,长相更是出众,在学校人尽皆知,却是个老师同学都不敢往他面前凑的人,还有总跟在他身边的小瞎子,也跟他哥一样阴戾尖锐。


他看到路凌站在那里,少年穿着校服,身材修长挺拔,他冷着脸,跟验货似的把简柒南翻查了一遍,问:“伤到哪了?”


简柒南摇头:“没有。”


“谁让你瞎跑的。”


简柒南不服气:“你把我的钢笔还给我。”


路凌沉默了两秒,声音冷下来:“谁给你的笔?”


简柒南不情不愿:“校门口那家书店,我买了很多书,附带送的。”


“撒谎。”路凌缓缓拍着简柒南胸口的灰尘,见小瞎子抿着嘴不说话,他停下动作,淡淡地看着他,“书店老板的女儿给你的,是不是。”


简柒南绷着嘴角:“有什么区别?”


路凌冷漠地说:“笔我扔了,那家书店以后不准去。”


简柒南推了他一下:“你不讲道理。”


“嗯,我不讲道理。”路凌牵起小瞎子的手腕,“回家。”


傅嵘桑就躺在墙角看着两人离开了巷子:“……”


从那之后他经常在学校遇到简柒南和路凌,他也是真的羡慕那两人,同样都是没朋友的人,那两人却活得比他洒脱,后来鬼使神差的,他总忍不住往简柒南身边凑,简柒南这人也很奇怪,平时谁都不搭理,偏偏那段时间却愿意搭理他。


后来他才知道,那段时间简柒南正跟他哥闹别扭,专门拿他来气他哥呢。


不过傅嵘桑也无所谓,他是真心想跟简柒南交朋友,可路凌看着他的眼神永远充满敌意,但有简柒南在中间,路凌还是默许了他的存在。


所以说到底,明明他跟简柒南更熟,只是没想到后来他却跟路凌站到了同一条战线,提起简柒南就恨得剜心挠肺,就因为简柒南当初不告而别,走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


他见过那两年路凌那种挣扎和绝望的状态,简直超乎寻常,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路凌是个会流眼泪的人,他冷面冷心,多寡情啊,可是没想到这样的人,情绪到了极致会发抖,眼尾红得可怕。


好几次发烧烧得醒不过来,醒来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说一句话,再开口时才发现嗓子烧坏了,声音都变了。


那时候傅嵘桑才后知后觉,他们的关系远不止表面上那么简单。知道真相后他震惊过,也无法理解,但他还是打心底觉得简柒南是个没良心的叛徒。


他现在抓到这个叛徒了,简直恨不得把人抓住揍一顿,问问他当初为什么要一声不吭地走掉,这些年到底去了哪里……


傅嵘桑胸腔内像被点了个热气球,又恼又气,但他最后还是冷静下来了,忍不住问:“路凌,六年了,你还喜欢他是不是?”


怀里的猫低低地叫了一声,跟个粘人的小孩似的拱着秦路延的胸膛,他捏了捏它的耳朵,小猫便安静了下来。


这只猫秦路延养了五年,养熟了的猫喜欢粘着人,脚跟踩着脚跟,围着人打转,心情好的时候会在人面前上蹿下跳,不开心了摸摸脑袋就会好,无论它跑多远,到点了一定会归家,永远不用担心它出了门就再也不回来。


他每次喊它“南南”,猫咪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跑回来钻他怀里。


就这样,每次喊他的名字,都有应答,就仿佛小瞎子还在他身边。


所以从始至终,他从来就没试图接受过没有简柒南的生活,根本不用刻意地去想喜不喜欢,这个人仿佛就刻在他的血肉里。


秦路延没出声,傅嵘桑也不需要听到回答,不禁冷嗤了声:“你真是疯了。”


简柒南到家后就打开了电脑,桌子不大,电脑和鼠标放上边施展不开,他就把书本手机耳机还有零碎的瓶瓶罐罐推到了地毯上,面前摆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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